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按《长宁区促进质量提升、品牌发展、知识产权运用的实施办法》(长市监规〔2021〕1号)第八条相关精神,我局开展了2021年长宁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项目验收评审工作。根据验收情况,经过初审、专家评审、信用查询等程序,现决定以下项目验收通过:
序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1 |
蚕丝蛋白保鲜技术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
中国科学院上海微系统与信息技术研究所 |
2 |
高效稳定钙钛矿太阳能电池成套技术知识产权分析评议 |
中国科学院上海硅酸盐研究所 |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