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4-11-27

 

关于2024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20241126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依据《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减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0248月,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本区2024年政府债券额度,我们编制了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已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本区预算收支执行出现的新情况,我们编制了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76.96亿元,加上市区财力结算净补助收入1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8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4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合计223.19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3.19亿元。

第一次预算调整后,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8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和总支出预算均由223.19亿元调整为228.99亿元。现预计全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有所变化,需相应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1.由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较预算有较大幅度的增长,拟增加政府性基金结余调入10.75亿元,“调入资金”预算数由0.42亿元调整为11.17亿元。

2.“上解支出”预算数由-10.15亿元调整为0

(二)支出预算调整

1.“上解上级支出”预算数由0调整为10.15亿元。

2.拟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75亿元,“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数由3.8亿元调整为14.55亿元。

调整后,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228.99亿元调整为249.89亿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标为15.85亿元,加上市区财力结算补助收入0.15亿元、动用上年结余0.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合计16.05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6.05亿元。

第一次预算调整后,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3.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和总支出预算均由16.05亿元调整为19.25亿元。现预计全年收入和支出预算有所变化,需相应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预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增加11.17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数由15.85亿元调整为27.02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1.预计增加土地出让收入的支农资金上解支出0.42亿元,“上解上级支出”预算数由0调整为0.42亿元。

2.根据“政府性基金预算结转资金规模超过该项基金当年收入30%的部分应当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拟将增加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扣除上解支出后的部分调入一般公共预算,金额为10.75亿元。

调整后,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19.25亿元调整为30.42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目标为1.41亿元,加上转移支付净收入0.04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合计1.45亿元。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2亿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03亿元。

为配合我区国资布局优化调整,拟追加安排东虹桥集团注册资本金0.1亿元,全年收入和支出预算需相应调整。

(一)收入预算调整

拟动用上年结余0.1亿元,预算数由0调整为0.1亿元。

(二)支出预算调整

拟增加“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0.1亿元,预算数由0.55亿元调整为0.65亿元。

调整后,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和支出总计均由1.45亿元调整为1.55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四、有关说明

2024年预算尚在执行过程中,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市与区的财力预结算工作尚未启动,年底前我们将视收支变化情况,按需再作适当调整。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短收将通过补充或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超收、短收将通过补充或动用结余预算平衡,具体安排将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