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经委、常委会预算工委:
按照《预算法》规定和区人大的统一安排,区财政局于2022年12月1日向区人大财经委、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作了《关于<长宁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的解读》的专题汇报。12月15日,区人大财经委研究提出了《关于长宁区2023年预算(草案)的初步审查意见》(下简称《初步审查意见》)。我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学习研究了《初步审查意见》,并对报告和草案作了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现将有关处理情况简要报告如下:
一、关于“要拿出更有力有效的举措稳增长”
我们将充分吸纳《初步审查意见》的建议,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围绕抢抓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和城市数字化转型两大战略机遇精准施策,支持健全完善产业生态,提升产业能级,增强发展后劲。全面落实减税降费、财政补贴、金融支持等惠企举措,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集中力量提振长宁企业发展信心,努力推动经济快速恢复向上向好。
二、关于“应进一步聚焦重点领域编制预算”
我们将充分吸纳《初步审查意见》的建议,2023年继续坚持政府过“紧日子”长效管理机制,勤俭办一切事业,把更多资源聚焦于深入实施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加强薄弱环节上。进一步加强政府性资源统筹,更有力保障本区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战略任务所需资金,更有力支持长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关于“需大力推进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我们将充分吸纳《初步审查意见》的建议,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同政策调整、预算安排的有机结合。积极推进绩效评价结果转化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相挂钩。同时进一步加强事前绩效评估,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关卡前移,有效推动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性。
以上情况,特此报告。
长宁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