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2022年财政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2023-08-28

关于长宁区2022年财政决算及

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3822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长宁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关于长宁区202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现在,2022全区决算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已经汇编完成,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决算情况

1.2022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5.60亿元,为预算的103.18%。加上转移支付净收入35.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0亿元、调入资金2.13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5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50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实际可用财力总计215.70亿元。

2022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73.62亿元,为预算的96.94%,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7.91亿元,部分中央及市拨专项结转下年支出1.79亿元,合计183.32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38亿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215.70亿元。

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平衡,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决算情况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增值税47.06亿元,为预算的103.87%

企业所得税41.91亿元,为预算的128.35%

个人所得税21.32亿元,为预算的94.21%

城市维护建设税7.16亿元,为预算的90.24%

房产税10亿元,为预算的99.99%

印花税5亿元,为预算的116.52%

土地增值税3.07亿元,为预算的34.85%

契税5.79亿元,为预算的100.59%

专项收入7.45亿元,为预算的105.44%

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1.99亿元,为预算的331.98%

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3.50亿元,为预算的100.26%

罚没等其他收入1.19亿元,为预算的85.32%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各主要科目的具体完成情况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62亿元,为预算的95.50%

国防支出0.32亿元,为预算的97.36%

公共安全支出12.56亿元,为预算的95.14%

教育支出24.96亿元,为预算的98.45%

科学技术支出8.45亿元,为预算的99.5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8.77亿元,为预算的96.5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3亿元,为预算的96.61%

卫生健康支出22.75亿元,为预算的98.55%

节能环保支出0.63亿元,为预算的80.63%

城乡社区支出18.52亿元,为预算的94.39%

农林水支出0.23亿元,为预算的99.04%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27.85亿元,为预算的98.08%

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66亿元,为预算的98.09%

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33亿元,为预算的94.42%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32亿元,为预算的70.40%

住房保障支出7.88亿元,为预算的96.44%

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1亿元,为预算的43.8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06亿元,为预算的94.20%

债务付息支出1.91亿元,为预算的100%

此外,需要报告的:

2022年,上级财政对我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45.91亿元,其中:市对我区税收返还18.55亿元、市对我区转移支付14.85亿元、中央对我区转移支付12.51亿元;我区对市级的财力上解10.79亿元。

我区对下级没有转移支付。

按照预算法有关规定,对预算执行中因国家、市和本区政策调整等因素形成的年初预算时难以预见的支出,通过动用预备费予以安排。2022年总预备费5亿元,全部用于新冠病毒防控方面的支出。上述支出,已根据《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有关规定归入相应支出科目。

3“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汇总2022年区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066.45万元,比预算减少1321.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预算减少5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690.59万元,比预算减少59.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1260.08万元,比预算减少484.92万元;公务接待费115.78万元,比预算减少193.22万元。

2022年决算数比预算数减少,主要是因为新冠疫情影响因公出国(境)费为零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

4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根据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由市财政局核定,并经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区2022年度再融资债券额度8.5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80亿元、专项债券0.70亿元,全部用于偿还当年到期政府债券。

此外,我区2022年度新增一般债券2.70亿元,用于上海国际体操中心整体改造、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娄山关路445弄综合项目;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用于光华医院异地迁建、新建养老院项目。

截止2022年底,我区政府债务限额为130.2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10亿元、专项债务56.10亿元。政府债务余额为9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2.01亿元、专项债务31.20亿元。

    2.2022年区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3.77亿元,为预算的106.07%。加上市与本区基金结算净收入0.31亿元,动用历年结余1.0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0亿元,政府性基金可用财力总计37.81亿元。

安排政府性基金支出28.29亿元,为预算的84.31%。加上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7.80亿元、调出资金1.72亿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计37.81亿元。

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平衡,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3.2022年区国有资本经营收支决算情况

2022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35亿元,为预算的112.5%。加上转移支付收入0.09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合计1.44亿元。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56亿元,为预算的59.11%。调入一般公共预算0.41亿元,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计0.97亿元。

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结余0.47亿元,与向区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执行数一致。

2022年我区三本预算收支项目的预算数、调整预算数、决算数及其对比情况,详见《长宁区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草案在报区政府审定、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之前,已经区审计局审计。

4.2022年预算执行效果

2022年,我们贯彻落实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的有关决议、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预算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聚焦重点领域优化资金投向,全面落实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资金管理使用水平。

1推动发展势头持续向好

一是支持经济恢复加快重振。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支持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生效。迅速落实缓免减退补等各项措施,留抵退税99.86亿元,房租减免5亿元。千方百计为企业雪中送炭长宁企业贷累计担保贷款余额增幅始终保持全市前列,累计贷款总额17.10亿元,惠及企业501户。

二是积极推进重大战略实施。促进大虹桥和数字化转型重大战略叠加赋能,提升城区能级和核心竞争力。支持推动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长宁片区和虹桥涉外贸易中心联动发展,更有力统筹全区资源、引进重点项目、落地改革政策。促进数字化转型纵深发展,推动数字化普惠共享,支持数字长宁体验馆投入运行。

三是推动提升招商引资实效。支持完善联合招商体制机制,累计引进重点项目730家,当年引进重点项目产税22.30亿元。新增跨国公司地区总部5家,累计达到80家。亿元楼达33幢,金虹桥国际中心成为2022年全市首幢税收百亿楼

2)增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一是支持重点区域和重点产业双轮驱动。进一步夯实财源基础,聚焦支持“3+3”重点产业和虹桥临空等重点区域联动发展,为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牢牢把握五型经济发展导向,聚焦支持重点产业提升能级,预算支出31.96亿元,统筹盘活各类资金,相关支出合计50.44亿元;支持做强最虹桥品牌,推动虹桥国际开放枢纽长宁片区建设发展,相关支出1.66亿元;支持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建设运营,相关支出4亿元;优化人才发展环境,相关支出2.15亿元。

二是多措并举促进改善民生福祉。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支持加快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落地实施,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安全感、满意度。促进深化教育内涵品质,支持全面启动教育综合改革,落实中央双减政策,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相关支出24.96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级,足额保障疫情防控等基本公共服务经费需求,支持深化公立医院改革,相关支出22.75亿元;支持疫情防控,足额保障防疫物资、方舱建设和运行、隔离酒店、核酸检测和市民物资保供等经费需求,全年合计追加疫情防控经费24.36亿元;全力保障民生服务发展,支持优化为老服务供给,扎实兜牢社会救助等基本民生,推动稳就业促就业,相关支出23.53亿元;支持文化建设打响品牌,支持高质量办好虹桥之秋、荷花奖舞剧评奖等品牌活动,保障上海国际体操中心等高品质文体场馆建设,相关支出8.77亿元。

三是支持提升城区功能品质。支持将全生命周期管理理念贯穿城区治理全过程各环节,促进提升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着力促进住有宜居,加快推进精品小区建设、非成套里弄房屋居住条件改善、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相关支出5.43亿元;推动生态绿色发展,提升区域绿化养护水平,推进中山公园等提升改造,相关支出2.63亿元;提升市容环境品质,支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系统,提升垃圾分类减量实效,相关支出6.20亿元;完善城区交通体系,保障协和路(通协路-北翟路)道路改建等重点工程以及市政、河道、交通等基础设施养护经费需求,相关支出4.03亿元;支持城区品质提升,推进新一轮架空线入地及合杆整治,相关支出5.05亿元。

四是支持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支持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促进提升改革创新发展引领力,促进高效能城区治理实现新提升。支持提高社区治理水平,支持加强社工队伍建设,全面推动“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建设,相关支出17.38亿元;守牢城区安全底线,支持完善社会治安整体防控体系,相关支出12.56亿元;全方位推动政府购买服务规范化管理,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效率,相关支出9.55亿元。

3)推进财政管理提质增效

一是拧好预算节流阀。贯彻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对一般性支出和年内未执行完毕的项目压缩调减,压减预算7.41亿元全部用于支持疫情防控相关支出。

二是加强资源统筹。积极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财力支持,健全同一领域不同渠道资金的预算统筹机制。贯彻综合预算编制管理要求,进一步加强部门非财政拨款收入的预算统筹力度。

三是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深化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重点领域绩效管理,积极转化应用绩效评价结果,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合理性。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31号)相关要求,2022年度本区转移支付预算绩效自评结果需向区人大报告,相关绩效自评结果详见附件2

2022年全区上下积极克服困难和挑战,全力推动经济社会运行回稳向好,财政改革和发展进展顺利,为长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挑战:一是航空、旅游等重点行业受疫情严重冲击影响,叠加大额留抵退税等政策因素,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二是现阶段预算统筹力度、政府资源统筹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紧平衡形势下亟需改进完善。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在2023年的工作中高度重视,盯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发力,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关于本区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半年财政工作举措

1.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3.41亿元,增幅15.18%,完成年初收入目标160.27亿元的58.2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06.12亿元,预算进度54.08%

2)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15亿元(土地出让金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入库0.29亿元,因清算计提教育和农田水利等两项资金2.44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负数);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04亿元,预算进度32.57%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上半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38亿元,预算进度100.62%;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78亿元,预算进度76.42%

2.上半年预算执行特点

1)促进经济发展平稳向好

强化政策服务保障

加快释放稳增长政策综合效应,强化政策有效供给,提升政策执行效率,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上半年,兑付各类产业政策54.06亿元,惠及企业1970户次。持续推进长宁企业贷,截至6月底在保企业433户次,贷款余额15.48亿元。

支持产业集聚发展

重点产业贡献度和产业韧性进一步增强,“3+3”重点产业完成综合税收218.63亿元,同比增长73.13%;区级税收完成57.10亿元,同比增长40.14%。其中,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完成区级税收31.32亿元,同比增长48.17%;航空服务业受益于流量指标快速恢复叠加去年同期留抵退税基数影响,完成区级税收8.10亿元,同比增长192.42%;时尚创意、生命健康、人工智能、金融服务等产业新动能稳步提升,区级税收分别同比增长11.23%40.06%6.66%13%

支持促进招商引资

支持用好用足产业政策、人才服务和楼宇经济等各类政策,以服务促招商、以营商促发展。截止6月底,全区新增落地企业3401家,引进重点项目433家,上当年重点项目产税19.59亿元。74幢重点商务楼宇平均单位面积产税7136/平方米,同比增长29.20%,亿元楼22幢。

2)加强重点领域财力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支持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络,持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社会事业优质均衡发展。保障师资队伍建设,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等,教育支出9.08亿元;支持提升公共卫生服务能级,卫生健康支出7.83亿元;支持养老机构和床位扩大供给,持续完善老年助餐、日间服务等设施布局,支持民心早餐增加网点,落实退役军人安置、抚恤救助等各项国家和本市社会保障政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45亿元;筑牢筑实城区安全防线,继续加大公共安全投入,预算支出6.25亿元。

3)推动健全现代预算制度

准确把握积极财政政策的内涵要求,保持适当支出强度,提高支出精准度。坚持政府过紧日子思想,提高财政资金周转使用效率,细致梳理项目支出预算,按照实施进度合理匹配资金安排,将节省出的财力优先保障基本民生和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点领域。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提质增效,推进绩效管理信息公开,试点开展成本预算绩效管理改革,促进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下半年财政工作举措

下半年,我区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更加务实有力举措支持抓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全力以赴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1)加快政策落地见效,千方百计促进稳增长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推动政策提早靠前发力,提升政策整体效能。一是优化完善产业政策供给,加快培育区域经济新增长点;二是促进招商引资增效,支持打好政策组合拳,凝聚招商合力,增强产业韧性,擦亮虹桥品牌,提升区域核心竞争力;三是支持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用好地方政府债券,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2)提升财政保障能力,促进增强城市软实力

以中央、本市和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作为预算安排的首要任务,多措并举提升保障能力。一是增强财政可持续能力。坚决兜住三保底线,持续优化支出结构。把更多资源聚焦于深入实施重大战略任务、保障和改善民生、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和加强薄弱环节上;二是扎实做好基本民生保障,推动各类教育资源优化供给,支持落实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支持稳定和扩大就业,持续加强困难群众保障。支持破解老小旧远难题,加快两旧一村改造,推进精品小区、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三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不断提升城区环境品质。支持新一轮美丽街区建设,保障架空线入地和杆箱整治、精品示范路与高标准保洁区域(道路)创建等重点项目有序推进。

3)加强政府资源统筹,提升财政管理效能

进一步加强三本预算有机衔接,加强部门预算与资产统筹管理,做好各项财政改革和管理工作。一是不折不扣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办一切事业,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精打细算,严控一般性支出,加强对财政资金的全盘统筹,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的集聚效应;二是坚持资产和资金相结合的管理模式,下大力气推进资产盘活和公物仓机制;三是将绩效管理实质性嵌入预算管理全流程,坚持强化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评价的多层次管理模式,压实部门和单位预算绩效管理主体责任。

下半年财政预算管理工作艰巨繁重,我们将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依法监督,攻坚克难、开拓进取,全力以赴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为长宁区高质量发展打下扎实基础。

 

 

附件:1. 2022年长宁区财政决算(草案)及2023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附表

2. 2022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