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方志斌同志为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免去其长宁区人民政府天山路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任命史生铭同志为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
免去叶鑫同志的长宁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沈颉同志的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院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