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叶鹏举同志任职的通知
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叶鹏举同志为长宁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请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