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陈丕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丕栋同志为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范晓彧同志为上海市同仁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彧同志的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长宁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