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陈丕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 索引号:SY00243816020230025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人事人才
  • 发文字号:长府〔2023〕19号
  • 发布日期:2023-06-25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关于陈丕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人民政府决定:

任命陈丕栋同志为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监督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任命范晓彧同志为上海市同仁医院副院长(六级管理岗位,试用期一年);

免去施彧同志的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长宁区知识产权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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