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长宁区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发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先发优势,立足长宁多年来积淀的航空基础,推动航空产业从高空往低空延伸拓展,加快集聚低空经济全产业链资源要素,塑造航空经济新优势,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区内基地航司、航企等航空要素,适航审定、空域管理、飞行服务等功能要素集聚优势,以“高低协同、软硬协同,数字赋能、平台赋能”为导向,加快形成与低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开放创新产业生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创新策源地、产业新高地,打造长宁低空经济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推动低空经济率先成势、厚积成势。

二、重点领域

1.聚焦适航审定,以适航审定能力体系为突破口,依托在地功能机构,全力争取市级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中心落地东虹桥地区,打造适航审定技术服务高地。联动航空高校、央国企等主体成立平台公司,推进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服务中心建设。

2.聚焦保障服务,以低空飞控管理机制为着力点,注重低空空域流量管理系统、低空飞行器实时监控系统等技术的研发,推动低空指挥中心、培训中心、登记中心等落地长宁,形成全国领先的空域管理、飞行服务等低空经济服务管理生态体系。

3.聚焦研发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着眼无人机制造所需的新型材料、主控芯片等核心元器件,以及飞行控制、故障诊断等保障低空飞行安全的关键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孵化转化一批创新型企业。

4.聚焦总部平台,吸引重点低空企业的研发总部、运营总部、销售总部、创新总部等落户。推动区域内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企业延链展链,拓展低空产品销售、低空耗材交易、低空载人、低空载货等功能,打造低空智能网联运营平台集群。

5.聚焦生态优化,前瞻布局航空器融资租赁、低空经济保险等高适配性的金融衍生服务体系。培育低空检验检测认证、低空人力资源、低空法务、低空广告等新模式新业态。参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制定。探索发布低空运价指数、低空交易指数等引领低空经济发展的新航标。

三、重点任务

(一)服务功能提升行动

1.建设适航审定技术服务中心。紧扣全市适航审定能力体系布局,全力争取市级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中心落地东虹桥地区,打造适航审定技术服务高地。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模式,联动航空高校、央国企等主体成立平台公司,推进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服务中心建设。

2.建设保障服务支持中心。依托链主企业,聚焦低空飞控管理机制优化,建设低空指挥中心、培训中心、登记中心,构建安全智慧低空治理体系。加强与市级部门合作联动,赋能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四张网”规划编制,协助搭建低空空域数字孪生系统和飞行数字底座。强化低空智联网技术赋能,迭代升级临空园区的低空智联网体系。

3.建设低空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市飞行服务中心落地长宁,构建全链条低空交通管理体系闭环。支持组建虹桥低空经济研究中心。与知名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合力打造低空研发转化平台,攻坚无人机核心元器件与飞行安全关键技术。开展“揭榜挂帅”行动,形成协同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全链路服务体系。

4.建设低空人才引育中心。校企协同、多措并举吸引集聚海内外低空经济专业人才。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飞行操作、服务保障、场景应用等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将低空经济人才引进、培育、服务等纳入长宁区人才政策体系和扶持范围,通过“两补贴两配租两专项”的人才安居体系+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实现从“落脚”到“扎根”的无缝衔接。

(二)空间载体建设行动

5.打造虹桥国际低空经济产业园。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为战略牵引,以东虹桥区域临空经济、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为产业基础,用好首批产业园楼宇载体,联动驻场重点单位拓展园区载体空间。聚焦平台建设、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引聚低空经济研发、销售、运营总部型企业,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6.打造上海低空经济会客厅。加快推进实体化建设,集中展现上海飞行服务保障、低空产业集聚领域的先发优势,整合航空仲裁、法律、金融和高校等优质资源形成服务清单。建设低空经济展示体验中心,开放航空器模拟驾驶、适航科普等互动项目。组织参加国际低空经济博览会、低空经济论坛等大型行业会议展览,不定期开展产业生态活动,打造长三角低空经济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物流等汇聚枢纽。

(三)产业集群打造行动

7.推动多元化发展。聚焦低空飞行器研发、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系统推进产业创新。加快培育航空器融资租赁、低空保险等金融衍生服务体系。拓展低空产品销售、耗材交易、载人载货等功能,打造低空智能网联运营平台集群。培育低空检验检测认证、低空人力资源、低空法务、低空广告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基础设施、基地平台、网络设备、应用场景等要素,参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制定。探索发布低空运价指数、低空交易指数等。

8.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依托低空链主企业,策划行业活动,拓展对外合作。围绕低空安全保障、飞行服务保障、生态平台建设、前沿技术布局及商业模式探索等,构建“政—学—研—产—投—用”闭环运营体系。合力完善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咨询服务等能力,共同打造常态化应用场景,推进警航基地起降点建设,并逐步形成具备社会价值的航线。

9.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研究编制低空经济产业图谱、产业链招商图谱,锁定目标、持续跟踪。依托链主式企业升级裂变或产业链集聚,衍生高质量项目。依托低空经济国际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展会平台,加强会展招商;组织招商队伍赴低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精准招商,吸引重点低空企业的研发总部、运营总部、销售总部、创新总部等落户。发挥市区两级产业基金作用,精准掌握企业投资意向与产能布局,通过科技创新、运营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迭代转型。

(四)产业生态培育行动

10.强化跨区域协同联动。主动引领并推动成立长三角低空经济产业园区联盟,整合联盟内“供给清单”与“需求清单”,精准匹配区域资源。引导联盟内制造优势城市承接产业化项目,形成“研发设计、适航认证、总部管理在东虹桥,核心部件制造、整机组装、场景测试在长三角腹地”的分工体系。

11.推动低空企业出海及并购。设立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站、市场监管合规指导站等,为eVTOL龙头主机企业等提供出海服务。升级“大虹桥全球投资并购在线项目库”,设立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备案咨询服务点,为低空企业海外并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

12.促进资源向低空硬科技集聚。推动打造市级低空科创孵化器,聚焦关键技术、头部企业、核心功能等要素,以数字和科创赋能,培育一批低空经济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隐形冠军”“瞪羚”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通讯科技等领域与低空经济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对接,形成高附加值业务和产品。

(五)应用场景推广行动

13.探索构建起降设施。依托市级部门指导,结合城市更新,做好低空飞行起降平台、垂直起降点、航空器充(换)电、中转站等起降设施体系的研究探索工作,未来如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低空飞行政策有所突破,通过研究为未来低空飞行应用创造条件。

14.探索城市巡检场景。探索建立长宁城市管理低空巡检应用“一个指挥平台、一批专业队伍、一套低空巡检设施、一张巡检航线网络、一系列场景需求配套AI算法及相应解决方案”,探索开设低空巡检航线。培育“一站式、全过程”低空巡检及问题处置等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或单位按各自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低空服务的运营模式。

15.探索应急救援场景。推动无人机医疗物资投送功能研究探索,做好市血液中心开展紧急医疗物资资源无人机配送试点工作的属地配合工作。

四、政策措施

用好市区两级低空经济政策,促进低空经济领域企业集聚壮大、上下游产业链高效联动。

1.支持低空经济主体壮大:(1)支持低空经济重点企业发展,对总部型企业分阶段支持,营收达标企业按梯度奖励。(2)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布局生产、制造等功能,发展壮大全产业链条。(3)支持低空产业集聚发展,产业园区按产业层级奖励,公共服务提升按投入补贴。

2.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1)支持加快地面基础设施建设,起降设施运营满1年按投入比例补贴。(2)支持加快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飞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及市级平台落地按投入补贴。

3.支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1)支持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核心技术研发按照研发费用比例补贴。(2)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适航取证企业投产的,按型号分阶段给予奖励。(3)支持低空创新平台发展,重点扶持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4)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级,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等给予奖励。(5)支持制定低空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给予奖励。(6)支持eVT0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

4.支持低空经济应用落地:(1)支持开通低空短途商旅运输航线,获批载人航线按运营情况给予支持。(2)支持推动低空物流运输新航线体系建设,获批物流航线按运营情况给给予支持。(3)支持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市场化提供社会公共治理产品和服务。(4)支持在虹桥国际机场建设起降保障设施,开通低空航线并常态化运营,打造低空经济一体化服务体系。

5.支持低空产业要素集聚:(1)强化多元化金融支撑,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加强融资租赁应用,支持开发专门险种,提供贴息贷款。(2)支持举办低空经济论坛和会展等活动。(3)支持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加强人才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平台互通合作,重点支持人才落户、住房保障等。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长宁区东虹桥发展办公室

2025年10月22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推动航空产业从高空往低空延伸拓展,加快集聚低空经济全产业链资源要素,塑造航空经济新优势,区商务委、区东虹办结合长宁区实际,起草形成了《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现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为落实《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上海市2025年低空经济产业发展重点任务和责任分工》等文件精神,特缩短征集意见时间,征集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9日。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相关政策内容,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区长宁路599号824室,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企业服务科,邮编:200050

电子邮件地址:zlm_0821@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29日。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 10 月22日

一、制定《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草案)》目的是什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发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先发优势,立足长宁多年来积淀的航空基础,推动航空产业从高空往低空延伸拓展,加快集聚低空经济全产业链资源要素,塑造航空经济新优势,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二、《行动方案(草案)》目标是什么?

充分发挥区内基地航司、航企等航空要素,适航审定、空域管理、飞行服务等功能要素集聚优势,以“高低协同、软硬协同,数字赋能、平台赋能”为导向,加快形成与低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开放创新产业生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创新策源地、产业新高地,打造长宁低空经济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推动低空经济率先成势、厚积成势。

三、《行动方案(草案)》的重点任务是什么?

一是服务功能提升行动,包括建设适航审定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保障服务支持中心、建设低空技术创新中心和建设低空人才引育中心。二是空间载体建设行动,包括打造虹桥国际低空经济产业园、打造上海低空经济会客厅。三是产业集群打造行动,包括推动多元化发展、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和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四是产业生态培育行动,包括强化跨区域协同联动、推动低空企业出海及并购和促进资源向低空硬科技集聚。五是应用场景推广行动,包括探索构建起降设施、探索城市巡检场景和探索应急救援场景。

四、《行动方案(草案)》起草经历哪些过程?

结合当前本区实际,认真对标《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和《关于加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联动发展 打造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通过组织研讨、部门意见征询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的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反馈,修改完善《行动方案(草案)》。

经审查,该决策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未发现决策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20日

2025年11月21日上午,区长刘平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区商务委关于制订《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的情况汇报。会议指出,低空经济是我区推动航空产业从高空往低空延伸拓展的重要领域,也是“十五五”重点发力的新赛道。各相关单位要围绕总体目标精准发力,聚焦适航审定、保障服务、研发创新、总部平台和生态优化五大重点领域,有的放矢,加快行动。要各司其职、协同联动,凝聚工作合力,抢占发展先机,推动重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争取早出形象、早出功能、早出效果、早出声音。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草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草案)》),长宁区商务委员会于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0月29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共收到相关意见和建议14条,根据意见和建议的主要内容,对草案总体目标、重点任务等部分进行了修改:

1.在总体目标中增加“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

2.将“开设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修改为“支持设立”。

3.将“聚焦关键技术、头部企业、核心功能等要素”改为“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头部企业培育及核心功能平台建设”。

4.将“未来如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低空飞行政策有所突破,通过研究为未来低空飞行应用创造条件。”改为“密切跟踪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低空飞行政策动态,为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拓展和政策落地做好准备。”

5.建议在“聚焦保障服务”领域中增加:“在研发低空空域流量管理、飞行器实时监控等系统时,应同步建立数据分类分级管理制度和隐私保护方案,确保飞行数据、个人信息等敏感数据依法合规收集与使用。未予采纳,理由:长宁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履行相关职能,不在本方案中另作表述。

6.建议在“聚焦研发创新”领域中增加:“建立低空经济产业知识产权快速审查、确权和维权通道,重点加强对飞行控制系统、新能源动力系统等核心技术的专利保护,设立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预警机制。”未予采纳,理由:长宁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关职能,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 司法部关于深化协同保护 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不在本方案中另作表述。

7.建议在“(一)服务功能提升行动”中增加:“在建设低空技术创新中心时,应同步建立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评估与供应链风险预警机制,定期对依赖进口的核心元器件、软件进行风险评估。”未予采纳,理由:长宁区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开展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相关工作,不在本方案中另作表述。

8.建议在“(二)空间整体建设行动”中增加:“在建设低空经济产业园和展示体验中心的同时,应牵头制定低空飞行器起降、飞行的噪音控制地方标准,并建立居民投诉快速响应和处理机制。”未予采纳,理由:低空经济产业园和展示体验中心位于虹桥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无人机无法在此区域内起降飞行。

9.建议在“(五)应用场景推广行动”中增加:“对于城市巡检、应急救援等公共服务场景,应建立运营主体的准入资质标准和服务的动态评估与退出机制,确保服务质量和公共安全。”未予采纳,理由: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八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不得含有下列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一)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违法设置审批程序;(二)违法设置或者授予特许经营权;(三)限定经营、购买或者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以下统称商品);(四)设置不合理或者歧视性的准入、退出条件;(五)其他限制或者变相限制市场准入和退出的内容。”因此不予采纳。长宁区将依据国家相关规定做好运营主体相关监管工作。

10.建议在“1.支持低空经济主体壮大”中,将“对总部型企业分阶段支持”修改为:“对经认定的总部型企业,根据其综合贡献度、技术创新性及中长期发展潜力进行评估后,予以分阶段、有条件支持。”未予采纳,理由: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第十条“起草单位起草的政策措施,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不得含有下列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一)给予特定经营者税收优惠;(二)给予特定经营者选择性、差异化的财政奖励或者补贴;(三)给予特定经营者要素获取、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社会保险费等方面的优惠;(四)其他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内容。”因此不予采纳。

11.建议在“5.支持低空产业要素集聚”中,在“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加强融资租赁应用”后增加:“相关金融活动须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管法律法规,不得变相增加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未予采纳,理由:长宁区依据国家宏观政策要求履行相关职能,不在本方案中另作表述。

12.建议在方案末尾增加一条:“建立行动方案年度评估与动态优化机制。由区商务委会同相关部门,每年对方案实施效果、产业发展态势及面临风险进行评估,并据此对任务和措施进行必要调整,评估报告应向社会公开。”未予采纳,理由:区商务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相关职能,不在本方案中另作表述。

13.建议将“聚焦总部平台”改为“聚焦总部平台建设”。未予采纳,理由:该段文字已包含“平台建设”的工作内容。

14.建议修改“社会价值”的笼统表述,将其细化为可衡量、可落实的方向,如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及商业示范价值,以便更好地指导实践。未予采纳,理由:社会价值本身包含应急救援、公共服务、商业示范等多元维度,且文件制发有篇幅限制。

感谢公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上海市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2025年12月2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已经2025年11月21日区政府第1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印发。

特此通知。

长宁区商务委员会           长宁区东虹桥发展办公室

2025年11月21日

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

行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发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先发优势,立足多年来积淀的航空基础,推动航空产业从高空往低空延伸拓展,加快集聚低空经济全产业链资源要素,塑造航空经济新优势,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充分发挥区内基地航司、航企等航空要素,适航审定、空域管理、飞行服务等功能要素集聚优势,以“高低协同、软硬协同,数字赋能、平台赋能”为导向,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加快形成与低空经济发展相匹配的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开放创新产业生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创新策源地、产业新高地,打造低空经济比较优势,同时,因地制宜推动低空经济率先成势、厚积成势。

——出形象。虹桥低空经济产业园集聚态势凸显,引聚一批低空经济总部型企业,到2027年,全区低空经济领域研发总部、运营总部、销售总部、创新总部等达到10家以上。

——出功能。到2027年初步建成低空技术创新中心、适航审定技术服务中心、低空人才引育中心和保障服务支持中心等4个中心。

——出效应。到2027年航空经济产业链核心领域企业数超过150家,航空经济能级不断提升,将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打造成国际航空枢纽、全球航空企业总部基地、高端临空服务业集聚区、全国公务机运营基地和低碳绿色发展区。

——出声音。组织开展国际低空经济博览会、低空经济论坛等大型行业会议展览,不定期开展产业生态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加强宣传推广,以活动声量树品牌、聚共鸣。

二、重点领域

1.聚焦适航审定,以适航审定能力体系为突破口,依托在地功能机构,全力争取市级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中心落地东虹桥地区,打造适航审定技术服务高地。联动航空高校等主体成立平台公司,推进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服务中心建设。

2.聚焦保障服务,以低空飞控管理机制为着力点,注重低空空域流量管理系统、低空飞行器实时监控系统等技术的研发,推动低空飞行中心、指挥中心、培训中心、登记中心等落地,赋能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四张网”规划编制,形成全国领先的空域管理、飞行服务等低空经济服务管理生态体系。

3.聚焦研发创新,加强与高校、科研院所的战略合作,着眼无人机制造所需的新型材料、主控芯片等核心元器件,以及飞行控制、故障诊断等保障低空飞行安全的关键技术,加大研发投入和成果转化支持力度,孵化转化一批创新型企业。

4.聚焦总部平台,吸引低空企业的研发总部、运营总部、销售总部、创新总部等落户。推动区域内消费互联网、产业互联网企业延链展链,拓展低空产品销售、低空耗材交易、低空载人、低空载货等功能,打造低空智能网联运营平台集群。

5.聚焦生态优化,探索布局航空器融资租赁、低空经济保险、产业基金等高适配性的金融衍生服务体系。培育低空检验检测认证、低空人力资源、低空法务、低空广告等新模式新业态。参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制定。探索发布低空运价指数、低空交易指数等引领低空经济发展的新航标。

三、重点任务

(一)服务功能提升行动

1.建设适航审定技术服务中心。紧扣全市适航审定能力体系布局,全力争取市级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技术中心落地东虹桥地区,打造适航审定技术服务高地。建立市场化、专业化服务模式,联动航空高校等主体成立平台公司,推进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服务中心建设。(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东虹桥集团)

2.建设保障服务支持中心。依托链主企业,聚焦低空飞控管理机制优化,建设低空飞行中心、指挥中心、培训中心、登记中心,构建安全智慧低空治理体系。加强与市级部门合作联动,赋能设施网、空联网、航路网、服务网“四张网”规划编制,协助搭建低空空域数字孪生系统和飞行数字底座。强化低空智联网技术赋能,迭代升级区域低空智联网体系。(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公安分局、区规资局、区建管委、区国资委、区数据局、各街镇、东虹桥集团)

3.建设低空技术创新中心。争取市飞行服务中心落地,构建全链条低空交通管理体系闭环。支持组建虹桥低空经济研究中心。与知名高校建立战略合作,合力打造低空研发转化平台,攻坚无人机核心元器件与飞行安全关键技术。开展“揭榜挂帅”行动,形成协同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的全链路服务体系。(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商务委、东虹桥集团)

4.建设低空人才引育中心。校企协同、多措并举吸引集聚海内外低空经济专业人才。支持设立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开展低空飞行器研发制造、飞行操作、服务保障、场景应用等领域从业人员技能提升培训。将低空经济人才引进、培育、服务等纳入人才政策体系和扶持范围,通过“两补贴两配租两专项”的人才安居体系+就业创业全链条服务,实现从“落脚”到“扎根”的无缝衔接。(责任部门:区人社局、区人才工作局、区商务委、东虹桥集团)

(二)空间载体建设行动

5.打造虹桥国际低空经济产业园。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建设为战略牵引,以东虹桥区域临空经济、数字经济、总部经济等为产业基础,用好“1+3”(“1”为东虹桥中心,“3”为中关村虹桥创新中心、虹桥国际科技广场、鑫达商务广场)首批产业园楼宇载体,联动驻场重点单位拓展园区载体空间。聚焦平台建设、功能完善、产业集聚,引聚低空经济研发、销售、运营总部型企业,争创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商务委、区规资局、区建管委、区国资委、区投促办、程家桥街道、新泾镇、东虹桥集团、区国资经营公司)

6.打造上海低空经济会客厅。加快推进实体化建设,集中展现上海飞行服务保障、低空产业集聚领域的先发优势,整合航空仲裁、法律、金融和高校等优质资源形成服务清单。建设低空经济展示体验中心,开放航空器模拟驾驶、适航科普等互动项目。组织参加国际低空经济博览会、低空经济论坛等大型行业会议展览,不定期开展产业生态活动,打造长三角低空经济信息流、资金流、商流、物流等汇聚枢纽。(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商务委、区规资局、区建管委、区国资委、区投促办、程家桥街道、新泾镇、东虹桥集团、区国资经营公司)

(三)产业集群打造行动

7.推动多元化发展。聚焦低空飞行器研发、运营、维护的全生命周期关键环节,系统推进产业创新。支持设立低空经济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发展航空器融资租赁、低空经济保险等金融衍生服务。拓展低空产品销售、耗材交易、载人载货等功能,打造低空智能网联运营平台集群。培育低空检验检测认证、低空人力资源、低空法务、低空广告等新模式新业态。围绕基础设施、基地平台、网络设备、应用场景等要素,参与产业标准体系规划与制定。探索发布低空运价指数、低空交易指数等。(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东虹办、东虹桥集团)

8.强化链主企业引领带动作用。依托低空链主企业,策划行业活动,拓展对外合作。围绕低空安全保障、飞行服务保障、生态平台建设、前沿技术布局及商业模式探索等,构建“政—学—研—产—投—用”闭环运营体系。合力完善新型航空器适航审定咨询服务等能力,共同打造常态化应用场景,推进警航基地起降点建设,并逐步形成具备社会价值的航线。(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投促办、区建管委、程家桥街道、新泾镇、东虹桥集团)

9.开展产业链招商引资。研究编制低空经济产业图谱、产业链招商图谱,锁定目标、持续跟踪。依托链主式企业升级裂变或产业链集聚,衍生高质量项目。依托低空经济国际博览会、世界人工智能大会等展会平台,加强会展招商;组织招商队伍赴低空经济重点发展区域精准招商,吸引低空企业的研发总部、运营总部、销售总部、创新总部等落户。发挥市区两级产业基金作用,精准掌握市场主体投资意向与产能布局,通过科技创新、运营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实现迭代转型。(责任部门:区投促办、区商务委、区发改委、区国资委、程家桥街道、新泾镇、东虹桥集团、区国资经营公司)

(四)产业生态培育行动

10.强化跨区域协同联动。主动引领并推动成立长三角低空经济产业园区联盟,整合联盟内“供给清单”与“需求清单”,精准匹配区域资源。引导联盟内制造优势城市承接产业化项目,形成“研发设计、适航认证、总部管理在东虹桥,核心部件制造、整机组装、场景测试在长三角腹地”的分工体系。(责任部门:区东虹办、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发改委、区国资委、程家桥街道、新泾镇、东虹桥集团)

11.推动低空企业出海及并购。设立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工作站、市场监管合规指导站等,为eVTOL主机企业等提供出海服务。升级“大虹桥全球投资并购在线项目库”,设立境外投资项目许可备案咨询服务点,为低空企业海外并购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务。(责任部门:区商务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投促办、区东虹办、东虹桥集团)

12.促进资源向低空硬科技集聚。推动打造市级低空科创孵化器,聚焦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头部企业培育、核心功能平台建设等要素,以数字和科创赋能,培育一批低空经济市级、区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巨人”“隐形冠军”“瞪羚”企业。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支持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通讯科技等领域与低空经济企业协同创新、资源对接,形成高附加值业务和产品。(责任部门:区科委、区商务委、区投促办、区东虹办、各街镇、东虹桥集团)

(五)应用场景推广行动

13.探索构建起降设施。依托市级部门指导,结合城市更新,做好低空飞行起降平台、垂直起降点、航空器充(换)电、中转站等起降设施体系的研究探索工作,密切跟踪机场净空保护区内低空飞行政策动态,为低空飞行应用场景拓展和政策落地做好准备。(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各街镇、东虹桥集团)

14.探索城市巡检场景。探索建立城市管理低空巡检应用“一个指挥平台、一批专业队伍、一套低空巡检设施、一张巡检航线网络、一系列场景需求配套AI算法及相应解决方案”,探索开设海粟绿地-中山公园等低空巡检航线。培育“一站式、全过程”低空巡检及问题处置等服务能力,探索建立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或单位按各自需求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提供低空服务的运营模式。(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公安分局、城发集团)

15.探索应急救援场景。推动无人机医疗物资投送功能研究探索,做好市血液中心开展紧急医疗物资资源无人机配送试点工作的属地配合工作。(责任部门:区建管委、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卫健委、区消防救援局)

四、政策措施

用好市区两级低空经济政策,促进低空经济领域企业集聚壮大、上下游产业链高效联动。

1.支持低空经济主体壮大:(1)支持低空经济企业发展,对总部型企业分阶段支持,营收达标企业按梯度奖励。(2)建立重大产业项目跨区域协同发展机制,支持布局生产、制造等功能,发展壮大全产业链条。(3)支持低空产业集聚发展,产业园区按产业层级奖励,公共服务提升按投入补贴。

2.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1)支持加快地面基础设施建设,起降设施运营满1年按投入比例补贴。(2)支持加快建设低空信息基础设施,飞行管理服务系统建设及市级平台落地按投入补贴。

3.支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1)支持加强核心技术研发,核心技术研发按照研发费用比例补贴。(2)支持企业申请适航审定,适航取证企业投产的,按型号分阶段给予奖励。(3)支持低空创新平台发展,扶持国家级、市级创新平台。(4)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级,对单项冠军企业(产品)、专精特新企业等给予奖励。(5)支持制定低空相关标准和规范,对主导制定、修订标准给予奖励。(6)支持eVT0L(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大中型无人驾驶航空器整机、核心零部件研发制造与商业运营。

4.支持低空经济应用落地:(1)支持开通低空短途商旅运输航线,获批载人航线按运营情况给予支持。(2)支持推动低空物流运输新航线体系建设,获批物流航线按运营情况给给予支持。(3)支持扩大公共服务领域应用,支持市场化提供社会公共治理产品和服务。(4)支持建设起降保障设施,开通低空航线并常态化运营,打造低空经济一体化服务体系。

5.支持低空产业要素集聚:(1)强化多元化金融支撑,成立产业引导基金,加强融资租赁应用,支持开发专门险种,提供贴息贷款。(2)支持举办低空经济论坛和会展等活动。(3)支持低空经济人才引育。加强人才协同工作机制,推动服务平台互通合作,重点支持人才落户、住房保障等。

本行动方案自发布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篇>

问:为何要制定《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

答:2024年7月,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明确提出大力发展低空经济。同年,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低空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旨在抢抓全球低空经济创新发展战略机遇,打造低空经济产业新业态。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管委会牵头制定了《关于加强虹桥国际开放枢纽区域联动发展 打造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的行动方案(2024-2027年)》,以虹桥国际开放枢纽的“一核”(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为牵引,打造低空经济核心承载区。为贯彻落实国家、上海市关于低空经济产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部署,发挥国家级临空经济示范区先发优势,立足长宁多年来积淀的航空基础,推动航空产业从高空往低空延伸拓展,加快集聚低空经济全产业链资源要素,塑造航空经济新优势,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问:《长宁区抢抓低空经济新赛道 打造航空经济新优势行动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以“高低协同、软硬协同,数字赋能、平台赋能”为导向,坚持安全与发展并重,加快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和开放创新产业生态,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全国领先的低空经济总部集聚区、创新策源地、产业新高地,因地制宜推动低空经济率先成势、厚积成势,具体实现在“出形象、出功能、出效应、出声音”目标。

问:行动方案聚焦哪些重点领域?

答:聚焦了适航审定、适航审定、研发创新、总部平台、生态优化等低空经济重点领域。

问:行动方案有哪些重点任务?

答:行动方案重点开展服务功能提升行动、空间载体建设行动、产业集群打造行动、产业生态培育行动和应用场景推广行动五大重点任务。

问:行动方案有哪些关键政策措施保障实施?

答:整合市区两级政策,从五大维度提供支撑:支持低空经济主体壮大、支持低空经济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加大科技创新力度、支持低空经济应用落地、支持低空产业要素集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