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预算管理效能,规范政府预算收支行为,更有力推动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政府预算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变动情况,长宁区财政局组织修订形成了《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的征求意见稿。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将书面意见建议寄送至长宁区财政局(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路599号1302室,邮编200050),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电子邮件地址:meiqf@shcn.gov.cn)。根据全年预算收支总体安排,为加快调整后的预算执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11月4日。
长宁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9日
关于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依据《预算法》,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减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
2022年8月,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本区2022年政府债券额度,我们编制了第一次预算调整方案,已报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根据本区预算执行出现的新情况,我们编制了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具体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目标为159.35亿元,加上市区财力结算预计补助收入12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20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0.36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合计172.91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91亿元。
第一次预算调整后,增加一般债务转贷10.50亿元,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和总支出预算均由172.91亿元调整为183.41亿元。现预计全年可用财力和支出预算有所变化,需相应调整。
1.全年可用财力变化情况
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短收减少的财力
因留抵退税等政策因素,预期全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0.80亿元,较年初预期目标159.35亿元,减收8.55亿元,减少可用财力8.55亿元。
⑵市区财力结算补助增加的财力
2022年市财政局新增下达本区留抵退税转移支付预算8.80亿元,预计全年市区财力结算补助数为20.80亿元,较年初预算12亿元增加8.80亿元,增加可用财力8.80亿元。
⑶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加的财力
根据预算收支平衡需要,拟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15亿元,增加可用财力11.15亿元。
上述增减相抵后,增加可用财力11.40亿元。
2.全年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⑴贯彻中央、本市过“紧日子”要求,拟对一般性支出和部分预计至年底难以执行完毕的项目压缩调减,拟压减预算7.41亿元。(详见附件一)
⑵支持疫情防控,拟预算追加经费18.81亿元。(拟通过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部分预计至年底难以执行完毕的项目、新增的市区财力结算补助、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等财力安排,另动用预备费安排5亿元,新泾镇年初预留、存量资金等安排0.55亿元,2022年全区追加疫情防控经费合计24.36亿元,详见附件二)。
上述合计拟调增当年支出预算11.40亿元。
综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调整为194.81亿元,总支出预算拟调整为194.8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目标为44.42亿元,加上市区财力结算补助净收入0.08亿元、动用历年结余4.05亿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合计48.55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55亿元。
第一次预算调整后,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0亿元,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和总支出预算均由48.55亿元调整为51.25亿元。现预计全年可用财力和支出预算有所变化,需相应调整。
1.全年可用财力变化情况
⑴土地出让收入减少的财力
因部分地块出让计划调整,预计全年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31.42亿元,比年初预计目标44亿元,减收12.58亿元,减少可用财力12.58亿元。
⑵动用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增加的财力
根据全年预算收支平衡需要,拟增加动用政府性基金历年结余3.38亿元,增加可用财力3.38亿元。
上述增减相抵后,减少可用财力9.20亿元。
2.全年支出预算调整方案
⑴根据可用财力的变动情况,拟对部分预计至年底难以执行完毕的项目压缩调减,合计金额9.23亿元。(详见附件三)
⑵拟新增安排“亲情伊犁”美丽街区建设工程等项目经费0.03亿元。(详见附件四)
上述合计拟调减当年支出预算9.20亿元。
综上,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调整为42.05亿元,总支出预算拟调整为42.0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2亿元,加上动用历年结余0.01亿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可用财力合计1.21亿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1.21亿元。
根据全年可用财力和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拟不作调整。
四、有关说明
因2022年预算尚在执行过程中,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市与区的财力预结算工作尚未完成,年底前我们将视财力变化情况,按需再作适当调整。一般公共预算的超收、短收将通过补充或调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平衡,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超收、短收将通过补充或动用结余预算平衡,具体安排将报区人大常委会备案。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认真听取区人大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要求,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发挥好财政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作用,确保全年预算平衡任务圆满完成。
关于《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的起草说明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减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根据本区2022年预算执行出现的新情况,编制了本次预算调整方案。
长宁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29日
关于《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专家论证报告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我局通过函询的方式就《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征询了相关专家意见,专家论证情况具体如下:
一、论证专家名单
王晓松 上海市财政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费 刚 上海市财政局行政政法处处长
浦 炜 上海市财政局社会保障处副处长
徐灵琛 上海市财政局预算处副处长
二、专家论证意见
专家认为长宁区财政局拟定的《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反映了2022年长宁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中可用财力变化情况,具有制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预算调整方案内容真实准确、清晰易懂、程序规范,做到了收支平衡,符合预算调整的科学性。预算调整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建议按程序提交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
专家组一致通过该草案的评审。
长宁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5日
关于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我局对《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借债务数额、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增减预算总支出等情况,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为提升预算管理效能,规范政府预算收支行为,更有力推动长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2022年政府预算可用财力和支出需求变动情况,长宁区财政局拟定了《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
二、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按照评估要求,长宁区财政局对《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长宁区财政局于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一网通办、政府网站等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同时根据《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我们通过函询的方式委托上海市财政局相关处室4位专家,就上述草案进行了专家论证。经论证,专家一致认为长宁区财政局拟定的《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反映了2022年长宁区一般公共预算、政府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可用财力变化情况,提出的支出预算调整方案总体合理,程序规范,做到了收支平衡。
三、风险源、风险点及风险的影响
近年来,国家持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同时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等因素影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处于紧平衡状态,收支矛盾较为突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在新时代要更好发挥其职能作用,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水平。
四、风险等级
经评估,《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具有可行性和科学性,其编制对社会稳定、公共安全和经济发展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风险防范措施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式和诸多风险挑战,仍要坚持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坚持精打细算,有保有压,强化重点支出保障,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更好发挥积极财政政策效能,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六、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长宁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5日
关于《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4日
2022年11月15日下午,区长张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第二次预算调整方案的汇报。
会议要求,要规范资金使用,坚持过紧日子,严格规范资金使用,严守财政纪律,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不断提高预算执行的效率和质量。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和《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规定,我局组织开展了《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对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草案编制过程成为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形成共识的过程。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宁区2022年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草案)》,根据全年预算收支总体安排,为加快调整后的预算执行,长宁区财政局于2022年10月29日至2022年11月4日,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征询期内,未收到任何意见和建议。
上海市长宁区财政局
2022年12月6日
近期,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本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及政府债券额度。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执行中出现需要增加举债数额的,应当进行预算调整,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报同级人大常委会审查和批准。为此,我局编制了预算调整方案,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下达本区的政府债券额度
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和再融资债券额度的通知》(沪财预﹝2022﹞51号),市财政局核定下达本区2022年政府债券额度。
1.新增债券额度
下达本区新增债券额度4.7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2.70亿元、专项债券2亿元。
2.再融资债券额度
下达本区再融资债券额度8.50亿元,其中一般债券7.80亿元、专项债券0.70亿元。
3.政府债务限额
下达本区2022年政府债务限额130.20亿元,其中一般债务74.10亿元、专项债务56.10亿元。
二、关于本区政府债务余额
预计2022年底本区政府债务余额93.2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62.01亿元、专项债务余额31.20亿元。
三、关于区级预算调整方案
1.一般公共预算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172.91亿元,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2.91亿元。
(1)可用财力变化
增加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0.50亿元,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增加10.50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
①拟将本次新增一般债券2.70亿元,分配用于上海国际体操中心整体改造工程1亿元、上海市长宁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含扩大用地)项目0.90亿元、娄山关路445弄综合项目0.80亿元。
②因2022年一般债券还本支出在年初预算已全额安排,本次下达的再融资一般债券7.80亿元拟全额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上述合计拟调增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0亿元。
综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可用财力调整为183.41亿元,总支出预算拟调整为183.41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区十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通过的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48.55亿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55亿元。
(1)可用财力变化
增加专项债务转贷收入2.70亿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增加2.70亿元。
(2)支出预算调整
①拟将本次新增专项债券2亿元,分配用于上海市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异地迁建项目1.50亿元、清池路养老院新建工程0.50亿元。
②因2022年专项债券还本支出在年初预算已全额安排,本次下达的再融资专项债券0.70亿元拟全额补充政府性基金结余。
上述合计拟调增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70亿元。
综上,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可用财力调整为51.25亿元,总支出预算拟调整为51.25亿元,预算收支平衡。
四、有关说明
因2022年预算尚在执行过程中,全年财政收入完成情况存在不确定性,市与区的财力预结算工作尚未启动,年底前我们将视财力变化情况,按需再作适当调整,具体情况将经相关程序后报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为保证全年预算收支目标的实现,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认真听取区人大常委会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加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贯彻落实《预算法》的各项规定,严格预算管理和监督,切实发挥好政府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财政运行跟踪分析,确保全年预算平衡任务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