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长宁区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长宁区已在全市“两个率先”完成旧改地块收尾和基本完成非成套住房改造,为切实增进民生福祉,继续积极开展新式里弄房屋的修缮改造,力求使房屋功能和居住环境有效提升。目前,长宁区房管局正在进行《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草案)》”)的制定工作。现将《行动计划(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本区新式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的总体目标、任务举措等内容,提出宝 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建议直接寄送至长宁区房管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路599号624室,邮编:200050

电子邮件地址:huangyix@shcn.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6月20日

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

(草案)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居住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在全市“两个率先”完成旧改地块收尾和基本完成非成套住宅改造的胜利鼓舞下,继续呼应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需求,大力推进本区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结合长宁区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经排摸,本区现有新式里弄房屋约1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4300户,主要分布于江苏、新华、华阳3个街道。

(一)目标任务。按照“一年试点、三年计划、五年完成”的时间目标,逐年滚动实施卫生实施改造。在2021年已试点推进改造工程3.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22-2024年计划平均每年推进改造工程5万平方米左右,2025年完成收尾竣工与拾遗补缺工作。

(二)政策原则。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中城市更新的工作要求,在保护历史风貌、传承历史文脉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一自愿”,即在不扩建、不抽户、不过渡、不打破原有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房”)租赁关系(不改变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内容)和公房承租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应改尽改”实施卫生设施改造工程;同步叠加外部修缮项目,在保留建筑历史文化底蕴的同时,实现“从里到外”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三)改造对象与工作要求。以新式里弄房屋内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卫生间(以下简称“证载卫生间”)或自有居住部位作为改造对象,结合确定的“分割改独用、新增变独用、整体提升、设施完善”四类改造方式,因地制宜设计出“一卫一方案”,让居民从中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改造样式。通过内外兼修的改造,以达到“确保结构安全、完善卫生设施、传承历史风貌、提升居住环境”的要求。

二、主要工作

(一)确定改造方式

1.分割改独用:在证载卫生间空间足够的情况下,根据对卫生间具有共用关系公房承租人的协商一致意见,在不打破原公房租赁关系的前提下,分割改造为独用卫生间。

2.新增变独用:在充分论证确保可行性的前提下,在卧室或其他独用部位新增成品式、装配式等卫生设施设备。

3.整体提升:根据各公房承租人协商一致意见,对证载卫生间的老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翻新,并保持原有公房租赁关系的使用状态。

4.设施完善:根据各公房承租人协商一致意见,对证载卫生间装修较好的,补充增加吊顶、台盆、淋浴等卫生设施设备,视条件允许,适当增设适老配套设施。

(二)选择修缮科目

主要包括:安装座便器等卫生设备,新做或修缮地面地砖、平顶、墙面墙砖、淋浴花洒、台盆、干湿分离隔断、用水用电设施等修缮内容。

(三)消除安全隐患

1.确保承重构件安全。依据安全检测数据或技术人员判定,对卫生间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承重板、梁进行加固、修补等结构体系补强处理。

2.开展白蚁防治工作。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发现建筑原有木构件有白蚁侵害的进行白蚁治理和预防;新增木构件采取白蚁预防措施等。

3.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楼道堆物、私拉电线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属地街镇、居委牵头开展联合整治,引导居民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三、主要程序与工作环节

1.项目申报。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属于政府公共财政补助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公房产权单位(授权管理单位)向区房管局进行项目申报。

2.实施单位产生。区房管局征求申请人意见后,选择具有相关工作业绩并拥有监理、造价等专业人员的项目管理公司等法人单位作为实施单位。

3.资金来源。由市、区两级财政承担本区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的费用。

4.前期调查。由实施单位会同属地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调查(入户调查与线上调研相结合),涉及证载卫生间、自建卫生间、公共部位等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实际使用情况调查核实等工作。

5.意愿征询。结合前期调查,开展政策宣传、意愿征询等工作;可通过设摊咨询、材质样品展示等方式,辅助改造政策、改造内容的解释。

6.招投标。落实列入当年度计划项目的改造资金,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单位。

7.编制与优化设计方案。由设计单位依据现场情况、基础资料、居民意愿等信息,因地制宜地从四类改造方式中优先编制较合理的“一卫一方案”,通过逐轮方案征询后优化产生最终方案。

8.方案征询与签约。按照“应改尽改”的工作要求,在意愿征询基础上制作初步设计方案后,开展三轮“带方案”征询。即:第一轮是全覆盖的进行方案征询与居民签约工作;在第一轮已签约、已施工的卫生间效果宣传基础上,结合第一轮征询意见进行方案优化,对剩余未签约居民开展第二轮征询工作;在两轮征询完成,绝大多数卫生间已全面实施改造的基础上,对剩余少数未签约居民开展第三轮征询,同步发放告知书。征询范围,是以需改造卫生间为单位,所有与该卫生间具有共用关系的公房承租人。征询方式,是将征询单和设计方案图纸发放至征询范围内的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一致同意签字的方可进行改造,未一致同意签字的暂不进行改造。

9.项目实施与文明施工。入户施工时,实施单位应积极听取居民合理诉求,在保障房屋安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把改造工程造成的不便影响降到最低。开展党建联建活动,提供便民服务提升居民满意度。

10.确定保修责任划分。竣工后,进行实施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划分,明确保修内容、保修时限、报修电话等,告知居民并方便报修。后续可由属地居委、物业服务企业牵头居民制定卫生间日常使用约定等自治公约,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11.居民满意度回访和测评制度。竣工后,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针对卫生间改造工程的特性,建立和完善居民满意度回访和测评制度,由居民参与评定和反馈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12.后续公房差价换房。对卫生间纳入政府实施改造或无须实施改造(自行装修较好、已自行独用等经书面表示无改造必要的),且经确认不存在利用证载卫生间进行扩大搭建违法建筑、改变使用用途、影响房屋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公房,公房产权单位(授权管理单位)应根据公房差价换房相关规定对居民差价换房予以配合支持。

四、计划安排

在2021年试点完成3.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剩余改造工程在2022-2024年间平均每年约推进改造5万平方米。依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优先解决”、“街镇存量少的优先安排”、“风貌街区的统一打造”等原则统筹考虑、排定各年计划。

2022年计划安排:初步排定对16个项目进行改造,约5.1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200户。

2023年计划安排:初步排定对6个项目进行改造,约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112户。

2024年计划安排:初步排定对8个项目进行改造,约5.3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268户。

2025年计划安排:完成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计划的竣工收尾工作,争取于年底前完成外部大修项目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区房管局、属地街镇和新长宁集团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区房管局牵头相关单位设立现场改造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具体负责牵头方案设计、安全检测、工程推进、落实资金与调处相关问题等;属地街道与居民区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具体负责意愿征询、方案签约、居民矛盾协调等;新长宁集团发挥施工、物业领域专业所长,具体负责公房租赁信息、安全规范施工、竣工保修与后续管理等。各方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细化和优化每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方案和群众工作措施,合力推进实施。

(二)加强群众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的居民参与度与满意率。现场改造专班牵头邀请物业、设计、施工等单位,既要在事前,共同向市民群众宣传设计方案、政策原则、改造形式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又要在事中,积极听取居民合理诉求,尽力把改造工程造成的不便影响降到最低,做好“人走物清”的保洁工作,让居民“省心省力”;还要在事后,明确实施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保修责任,让居民知晓、使居民安心。属地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可牵头居民们制定卫生间日常使用约定等自治公约,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卫生设施改造、厨房设施改造与外部修缮工作的有序衔接,总结卫生设施改造工作经验并复制推广,提高厨房设施改造覆盖率与完成率,优化外部修缮项目的美观、舒适、安全、实用。在前期工作、资金执行、群众工作、实施监管、质量安全等方面形成闭环管理。通过建立例会会议制度,重点解决疑难问题,讨论研究下步工作安排。加强传统技术工艺工法的挖掘保护,强化专业队伍的建设和技能工匠的培育。提升后续管理水平,形成共建共治的长效机制。

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的审议情况

今天(10月24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会上听取了区房管局关于制定《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相关情况的汇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岑福康,副区长翁华建、黄辉、陆浩、陈颖、路万青等出席会议。

长宁区现有新式里弄房屋约1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4300户,主要分布于新华路、江苏路、华阳路3个街道。2021年,已试点改造3.2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为有序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制定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环节、计划安排、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涵盖了该项工作开展的框架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将要实施的制度等内容。

今天(10月24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会上听取了区房管局关于制定《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相关情况的汇报。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岑福康,副区长翁华建、黄辉、陆浩、陈颖、路万青等出席会议。

长宁区现有新式里弄房屋约1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4300户,主要分布于新华路、江苏路、华阳路3个街道。2021年,已试点改造3.2万平方米,在此基础上,为有序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制定了《行动计划》。《行动计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内容、主要环节、计划安排、保障措施等五个部分,涵盖了该项工作开展的框架体系、所要解决的问题、拟采取的措施、将要实施的制度等内容。

张伟指出,近年来,长宁大力推进城市更新,在全市率先完成成片二级以下旧里改造任务,非成套房屋改造工作也走在全市前列。随着今年全市全面加快“两旧一村”改造攻坚,长宁区的城市更新工作也将向纵深推进,向新式里弄房屋改造拓展延伸。这次《行动计划》的制定,对长宁区新式里弄改造工作作出了总体安排和具体部署。张伟强调,下一步,要加快落地执行。区房管局、属地街镇、施工单位等要密切配合,认真对照计划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协调,在确保施工安全、减少扰民的前提下,加快计划落地执行,努力早出成效;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改造工程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问需、问效,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要打造特色样板。在现有工作基础上,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能力水平,努力多出精品、样板,继续保持长宁领先地位,并为全市“两旧一村”改造贡献更多的长宁经验和智慧。记者了解到,此前,区房管局拟定的《行动计划》(草案)面向市民和单位公开征求意见,共征得“加强历史建筑保护、样板房效果展示、适老配套设施增设”等各类意见建议14条,均予以采纳。为了深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政务公开,推动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本次会议还邀请了4位公众代表列席,并结合自身发表意见和建议。

江苏路街道岐山居民区党总支书记朱卫红:

2021年2月,岐山村成为长宁区首个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试点单位。在推进过程中,积累了许多宝贵的实践经验。《行动计划》制定过程中,居委会代表居民们提出的意见均被采纳,让我们备受鼓舞,我们“先行先试”能够为其他新里改造提供参考模板,也能够参政议政在区级决策层面发出“居民的声音”。今后,有了制度的保障,希望新式里弄改造这项民心工程能够有序推进,让更多的居民真真切切地得到实惠。

上海市房屋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建筑师郭元清:

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是对上海特色居住建筑的功能微更新,改造工程面临着的实际困难,要遵从“一户一方案”原则,充分了解各项因素,与各方保持密切沟通,“用图纸说话”,保证安全稳妥。“长宁经验”有望打造全市新里改造标杆,在经验推广过程中,改造工程设计师要树立大局观,于细微处着手,在《行动计划》的决策指导下,助力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

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校大队委员陆森:

我是学校重大行政决策培训小组的一员,当区府办发出征求意见的消息后,我们组成了一支调研团队,在华政大学生法援团队和老师的指导下,制定了详细的调研计划,并在实地考察后,结合发现的实际问题和《行动计划》草案展开研讨,提出了数条建议。最终,得知有5条建议被采纳时,我的内心洋溢着满满的成就感。这是我第一次全过程参与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活动,将激励我们学子关心身边事,勇担社会责任,为人民城市建设贡献力量。

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校长傅松:

今年,区府办在华政附中设立了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行动计划》草案征求学校意见,师生们踊跃参与并积极建言献策,5条建议被区房管局采纳,这也是全市首个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联系点征询意见被采纳的案例。这一尝试将进一步推进学校法治宣传教育走深、走实,我们也将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途径,创造性落实长宁活力教育理念,推进师生更多地参与到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

岑福康表示,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是长宁区居住问题比较集中的方面之一,开展《行动计划》将彻底改善新式里弄卫生设施,让人民群众由安居、宜居到乐居。在这个过程中,要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不仅因为这类改造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而且真正最后的受益主体也是人民群众;要进一步体现“后疫情时代城市的问题由社区来应对解决”这一共识,充分认识到各类安全、居住的问题和需求,社区是解决问题的最重要的单元。区房管局局长沈建忠表示,4位公众代表分别来自改造工程的受益居民区、实施参与方和区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联系点,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非常中肯且具有建设性,并就公众代表提出的贴近实际需求、叠加适老化改造、后续维护管理等内容一一作出回应。区政府常务会议原则同意区房管局汇报内容,根据今天的会议精神,对《行动计划》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以区府办名义印发。

关于《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的专家论证情况报告

2022年7月1日,长宁区房管局就《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草案)》)向专家函询论证意见。专家在充分肯定《行动计划(草案)》实施的必要性,经过研究《行动计划(草案)》具有决策的可行性,专家对《行动计划(草案)》的科学性表示一致的认可,并提出了进一步完善的若干意见,建议意见采纳情况见附表。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附表《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

专家姓名

单位及职务

专家意见

采纳情况

张  彪

岐山居委会主任

1、推出“样板房”供展示。

2、叠加适老化改造项目。

3、明确后续维修等问题。

4、公房差价换房中得到物业及相关部门配合和认可。

采纳

田瑞华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城市更新和房屋安全监督处,四级调研员

1、对其中优秀历史建筑的,可适当提升标准。

2、在设施完善方面,可结合考虑适老设施。

采纳

章  艺

长宁区财政局四级主任科员

建议完成任务时间上进一步细化,使工作做深做细,更加贴近居民需求。

  原则

采纳

王海明

新长宁集团副总经理

“不打破原有公有住房租赁关系和公房承租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中增加“不改变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内容。

采纳

周  彬

 新长宁集团物业部副经理

在公房差价换房环节中,增加对影响房屋安全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确认。

原则

采纳

关于《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  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为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我区加快推进旧住房更新改造,重点推进里弄房屋改造,让人民群众生活更方便、更舒心、更美好。依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等规定,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牵头编制《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在全市“两个率先”完成旧改地块收尾和基本完成非成套住宅改造的胜利鼓舞下,提出了“一年试点、三年计划、五年完成”的时间目标,计划在“十四五”期末,基本全面完成新式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

二、 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按照评估要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行动计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通过随身办、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未收到针对文件内容本身的意见反馈,收到其他意见16条,通过其他途径处理。在编制过程中并就《行动计划(草案)》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征询了市房屋管理局、区财政局、江苏路街道、新华路街道、华阳路街道、新长宁集团共6个相关部门意见,未收到相关意见。向全国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联系点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学生事务中心征询意见,收到意见5条,全部采纳。开展专家论证,收到专家意见9条,共采纳9条。

三、 重大决策的风险识别及风险的影响

新式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工程在2021年试点完成3.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剩余改造工程将在2022-2024年间平均每年约5万平方米加以推进,是响应群众“急难愁盼”需求的民生工程,但推进过程中仍存在各种风险,如,由于新式里弄房屋先天条件局限导致改造设计困难;居民对改造工程的期望高、个性化需求多,需要街道、居委、实施单位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方案的征询和解释工作;在改造过程中需要对历史保护建筑处的违章搭建(存量违章)进行清理,居民配合度会较低。

评估认为,本政策最大的风险来源于:一是如何优化改造方案,因地制宜得设计出“一卫一方案”,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生活需求;二是如何平衡各相关当事人间相邻关系等居住情况,形成居民全过程参与的协商议事推进机制。三是如何在疫情防控情势下统筹安排项目推进时间。

四、 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经评估,《行动计划》旨在通过卫生设施改造提升我区新式里弄房屋居住环境,是城市更新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疫情防控大背景下通过居住环境提升阻断疫情传播的重要途径,契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行动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全面、保障有力、可行性强,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 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总体来看,该《行动计划》社会稳定的风险低,但也仍要注意加强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的防范;各层面统筹协调、条块协作、齐抓共管,明确在新式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居民全过程参与的协商议事推进机制,签署协议,明确权责;通过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引导各领域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计划实施、监督及后评估全过程;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计划解读、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

六、 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7月25日

关于《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经审查,该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9日

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

2022年10月24日下午,区长张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

会议听取区房管局关于制定《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相关情况的汇报。会议原则同意汇报内容并指出,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作是重大的民生工程,是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的生动体现,对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意义。会议要求,区房管局、属地街镇、施工单位等要密切配合,认真对照计划工作安排,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统筹协调,在确保施工安全、减少扰民的前提下,加快计划落地执行,早出成效;要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问需、问效,切实增强居民获得感和满意度;要再接再厉,打造特色样板,不断总结经验做法,提升能力水平,努力多出精品、样板,在继续保持长宁领先地位的同时,为全市“两旧一村”改造贡献更多长宁经验和智慧。

关于《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工作规则》《长宁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2022年6月我局组织开展《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草案)》)公众参与活动,广泛听取民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对《行动计划(草案)》的意见和建议,使《行动计划(草案)》的编制过程成为收集民意、汇聚民智、形成共识的过程。现将公众参与情况报告如下:

一、注重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草案)》(以下简称《行动计划(草案)》),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2022年6月20日至2022年7月19日通过随身办、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在征询期内,未收到针对文件内容本身的意见反馈,收到其他意见16条,通过其他途径处理。

二、组织实地走访

我局就《行动计划(草案)》专项听取华东政法大学附属中学师生的意见建议,经我局介绍《行动计划(草案)》制定情况及政策内容后,华政附中学生开展实地走访,考察以长新小区为代表的新式里弄卫生设施。

三、召开座谈会

实地走访后,我局组织华政附中学生代表参加《行动计划(草案)》征集意见座谈会。

经实地走访、座谈会,华政附中学生代表就《行动计划(草案)》提出5条意见,我局均予采纳并提供反馈。

上海市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2年10月31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订的《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制订的《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2022年10月24日区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24日

长宁区推进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为深入践行“人民城市”重要理念,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在居住方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根据市“两旧一村”改造工作要求,结合长宁区工作实际,率先推进本区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工程,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经排摸,本区现有新式里弄房屋约17.7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4300户,主要分布于新华、江苏、华阳3个街道。

(一)目标任务。按照“一年试点、三年计划、五年完成”的时间目标,逐年滚动实施改造工程。在2021年已试点推进改造工程3.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2022—2024年计划平均每年推进改造工程约5万平方米,2025年完成收尾竣工与拾遗补缺工作。

(二)政策原则。根据《上海市城市更新条例》中的工作要求,在保护历史风貌、传承历史文脉的基础上,按照“四不一自愿”,即在不扩建、不抽户、不过渡、不打破原有公有住房(以下简称“公房”)租赁关系(不改变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内容)和公房承租人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应改尽改”实施卫生设施改造工程;同步叠加外部修缮项目,在保留建筑历史文化底蕴的同时,实现“从里到外”改善群众居住环境。

(三)工作要求。以新式里弄房屋内的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记载的卫生间(以下简称“证载卫生间”)或自有居住部位作为改造对象,因地制宜设计出“一卫一方案”,让居民从中选择满足自身需求的改造样式。通过内外兼修的改造,以达到“确保结构安全、完善卫生设施、传承历史风貌、提升居住环境”的要求。

二、主要内容

(一)确定改造方式

1.分割改独用:在证载卫生间空间足够的情况下,根据对卫生间具有共用关系公房承租人的协商一致意见,在不打破原公房租赁关系的前提下,分割改造为独用卫生间。

2.新增变独用:在充分论证确保可行性的前提下,在卧室或其他独用部位新增成品式、装配式等卫生设施设备。

3.整体提升:根据各公房承租人协商一致意见,对证载卫生间的老旧设施设备进行拆除、翻新,并保持原有公房租赁关系的使用状态。

4.设施完善:根据各公房承租人协商一致意见,对证载卫生间比较完整的,补充增加吊顶、台盆、淋浴等卫生设施设备,视条件允许,适当增设适老配套设施。

(二)选择修缮科目

主要包括:安装座便器等卫生设备,新做或修缮地面地砖、平顶、墙面墙砖、淋浴花洒、台盆、干湿分离隔断、用水用电设施等修缮内容。

(三)消除安全隐患

1.确保承重构件安全。依据安全检测数据或技术人员判定,对卫生间结构存在安全隐患的承重板、梁进行加固、修补等结构体系补强处理。

2.开展白蚁防治工作。根据《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等要求,对建筑原有木构件有白蚁侵害的进行白蚁治理和预防;新增木构件采取白蚁预防措施等。

3.加强社区综合治理。对有消防安全隐患的楼道堆物、私拉电线等违法违规行为,由属地街道、居委牵头开展联合整治,引导居民积极创建安全、文明、和谐的小区环境。

三、主要环节

1.项目申报。里弄房屋卫生设施改造属于政府公共财政补助住宅修缮工程项目,由公房产权单位(授权管理单位)向区房管局进行项目申报。

2.实施单位选取。区房管局征求申请人意见后,选择具有相关工作业绩并拥有监理、造价等专业人员的项目管理公司等法人单位作为实施单位。

3.前期调查。由实施单位会同属地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前期调查(入户调查与线上调研相结合),涉及证载卫生间、自建卫生间、公共部位等基础资料收集和现场实际使用情况调查核实等工作。

4.意愿征询。结合前期调查,开展政策宣传、意愿征询等工作;通过设摊咨询、材质样品、样板房展示等方式,辅助改造政策、改造内容的解释。

5.专业单位选取。落实列入当年度计划项目的改造资金,开展政府采购、招投标手续,落实设计、施工、监理等专业单位。

6.设计方案编制。由设计单位依据现场情况、基础资料、居民意愿等信息,从四类改造方式中因地制宜编制较合理的“一卫一方案”,通过逐轮方案征询后优化产生最终方案。

7.方案征询签约。根据“应改尽改”的工作要求,在意愿征询基础上编制初步设计方案,开展三轮“带方案”征询。第一轮全覆盖开展方案征询与签约;第二轮方案优化后对剩余未签约居民开展方案征询与签约;第三轮对剩余未签约居民开展方案征询与签约,并发放告知书。征询范围,是以需改造卫生设施为单位,所有与该卫生设施具有共用关系的公房承租人。征询方式,是将征询单和设计方案图纸发放至征询范围内的公房承租人,公房承租人一致同意签字的方可进行改造,未一致同意签字的暂不进行改造。

8.项目实施文明施工。入户施工时,实施单位应积极听取居民合理诉求,在保障房屋安全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尽力把改造工程造成的不便影响降到最低。开展党建联建活动,提供便民服务提升居民满意度。

9.后期保修责任明确。竣工后,进行实施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责任划分,明确保修内容、保修时限、报修电话等。后续可由属地居委、物业服务企业牵头居民制定卫生设施日常使用约定等自治公约,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10.满意度回访测评。竣工后,根据《上海市住宅修缮工程管理办法》(沪房规范〔2021〕1号),针对卫生设施改造工程的特性,建立和完善居民满意度回访和测评制度,由居民参与评定和反馈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四、计划安排

在2021年试点完成3.2万平方米的基础上,在2022—2024年每年推进改造约5万平方米。依照“存在安全隐患的优先解决”、“街道存量少的优先安排”、“风貌街区的统一打造”等原则统筹考虑,排定年度计划。

2022年计划安排:初步排定对16个项目进行改造,约5.1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200户。

2023年计划安排:初步排定对6个项目进行改造,约5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112户。

2024年计划安排:初步排定对8个项目进行改造,约5.38万平方米,涉及居民约1268户。

2025年计划安排:完成新式里弄卫生设施改造的竣工收尾工作,争取于年底前完成外部大修项目实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区房管局、属地街镇和新长宁集团牵头的工作领导小组。区房管局牵头相关单位设立现场改造专班,统筹协调各方,具体负责牵头方案设计、安全检测、工程推进、落实资金与调处相关问题等。属地街道与居民区党组织做好群众工作,具体负责意愿征询、方案签约、居民矛盾协调等。新长宁集团发挥施工、物业领域专业所长,具体负责公房租赁信息、安全规范施工、竣工保修与后续管理等。各方通力合作、各司其职,细化和优化每个项目的实施工作方案和群众工作措施,合力推进实施。

(二)加强群众工作。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提升“事前、事中、事后”的居民参与度与满意率。事前,由现场改造专班牵头邀请物业、设计、施工等单位,共同向市民群众宣传设计方案、政策原则、改造形式等内容,做到公开、透明。事中,积极听取居民合理诉求,尽力把改造工程造成的不便影响降到最低,做好“人走物清”的保洁工作,让居民“省心省力”。事后,明确实施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间的保修责任,让居民知晓、使居民安心。属地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可牵头居民制定自治公约,维护长效管理机制。

(三)加强统筹协调。科学合理安排卫生设施改造、厨房设施改造与外部修缮工作的有序衔接,总结卫生设施改造工作经验并复制推广,提高厨房设施改造覆盖率与完成率,优化外部修缮项目的美观、舒适、安全、实用。在前期工作、资金执行、群众工作、实施监管、质量安全等方面形成闭环管理。通过建立例会会议制度,重点解决疑难问题,讨论研究下步工作安排。加强传统技术工艺工法的挖掘保护,强化专业队伍的建设和技能工匠的培育。提升后续管理水平,形成共建共治的长效机制。对卫生间纳入政府实施改造的,公房产权单位(授权管理单位)应根据公房差价换房相关规定对居民差价换房予以配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