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努力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区特点,制定《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为进一步提高计划编制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现公开征求市民和有关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总体目标、任务举措等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长宁区绿化市容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长宁区芙蓉江路36号4楼,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办公室,邮编:200336,电子邮件地址:zhangyimin@shcn.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9日。
上海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9月10日
《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背景介绍
长宁区自2018年开始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已推进完成了第一轮。通过首轮计划的实施推进,我区完成了垃圾分类整区域的覆盖推进工作,分类实效逐步显现,四分类垃圾构成比日趋合理,全程分类体系初步建成。然而,但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工作,习惯养成也并不是一蹴而就,也有回潮的可能。
为努力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绿化市容局局牵头编制《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
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
(2021-2023年)
(草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18〕8号),进一步提升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结合长宁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持之以恒建设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空间。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努力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使我区垃圾分类实效始终保持全市领先水平。总体目标为到2023年,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源头减量化效果逐步显现,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结构不断优化,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要求
通过未来三年努力,从管理实效上,形成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社会齐参与的宣贯机制和全程分类体系精细化管理的定向机制。在管理措施上,要始终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切合《固废法》,形成具有长宁特色的环境保护机制,并努力完成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转型。对标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按照“三全”(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四化”(法制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内涵,优化垃圾分类过程管理,对干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全周期标准化管理。同时,作为全区分类实效再上新台阶的最重要保障,分别建立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设施设备维护机制。作为全程分类体系的重要支撑,持续优化实施分类实效综合考核机制,全面建立管执联动机制。继续巩固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充分运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平台,强化统筹指导、监督检查、第三方测评,提升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增强垃圾分类监督实效,保持全市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前列。做好“干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增量”的“加减法”,力争2023年末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5%(以市分减联办公布的计算公式和2020年基数为准),资源化利用率保持50%以上。
(二)年度任务
2021年,启动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建设,探索建立垃圾分类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主要任务有:
1、完成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垃圾分类智管平台上线运营,在部分街镇“先行先试”,依托“一网统管”智管平台,对垃圾分类运行、监管体系实施模块化定制,基本实现日常监管标准化、可视化。
2、启动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工作,逐步淡化以志愿者队伍作为宣传手段的方式,通过在街镇的试点,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以合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模式,探索物业企业探索物业企业投放管理责任制度的强化落实,制定并试点实施责任人培育机制,逐步引导居住区物业承担起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培育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监督的“中坚力量”。
3、结合社区新基建要求,落实街镇属地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设置和管理责任,灵活运用“互联网+回收”,在虹桥、江苏街道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智能回收柜,提高居民交投可回收物的便捷性。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面貌,根据《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文件精神,启动“装修垃圾不落地”试点工作,在部分街镇中具备条件的居住区投放可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即专用回收箱),推进无尘密闭运输,改变装修垃圾原有“落地堆放”方式,避免二次作业扬尘噪音扰民,提升居民满意度。
4、建立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机制,对全区所有已建设、已配置的分类体系各环节硬件设施设备拾遗补缺,进一步优化提升功能,制定居住区垃圾箱房、两网融合服务点更新、维护标准,设施设备始终保持优良运行状态。
5、形成具有长宁特色的环境保护机制,结合生态环保要求,开展垃圾清运残液、收运车辆冲洗废水、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冲洗废水、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废气、废水的综合治理工作。
6、着力提升重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重点提升人流量集中、具有窗口示范意义的轨交、车站、机场等公共区域分类实效,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同时,开展区属16座公园的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创建工作,开展道路废物箱可回收物异形投放口的设置工作。
2022年,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体系,建立涵盖源头分类、收集运输、设施监管、实效考核、管执联动等系列基础性、项目化的标准管理体系。主要任务有:
1、进一步夯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在前期试点获得经验的基础上,拓展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范围,提升全区居住区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管理能力,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50%以上。
2、精准施策,探索提高居民区流动人口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自觉分类投放意识培养,持续巩固提高非流动人口主动分类投放率,建立针对居民区流动人口分类宣传的有效模式,辅以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执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分类实效考核与评价体系,逐步形成社会齐参与的宣贯机制。
3、全程分类体系精细化管理的定向机制更趋完善,两网融合可回收物体系从原来的“点位收集直运集散场”模式逐步转向更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点、站、场”模式,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50%以上。根据运距长短,通过与可兼容用地内项目搭建方式进行复合利用或利用存量资源的方式进行设量,也可通过租赁管理用房方式,在可回收物中转站的设置上形成“东片3个+中片2个+西片1个”的基本框架。(亦或形成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中转站、集散场设施布点)。探索设置第二个区级可回收物集散场可行性,力争与新锦华已有区级集散场形成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提升二次分拣处置效能。在全区逐步完成两网融合“点、站、场”建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低价值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数量,总结运营经验,形成长宁特色的可回收物运营模式,进一步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类目,并对主体企业运营工作给予基本的资金支持。加大“装修垃圾不落地”宣传推广,做好居住区物业企业对接、居民宣贯工作,在取得“装修垃圾不落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复制成功经验并推广至全区所有街镇。
4、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各项功能基本完整,并推广至各街镇使用,成为管理社区垃圾分类重要工具与手段。借助“一网统管”大数据平台,使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更为高效、有序,分类实效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023年,基本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主要任务有:
1、完成垃圾分类管理城区数字化彻底转型,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2、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在我区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有实质性进展。
3、综合应用“科技+管理”资源手段,全区形成稳定、可靠、高效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80%以上,“装修垃圾不落地”覆盖率显著提升,废弃物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4、以责任人尽职履责为主,志愿者宣传服务为辅提升社区垃圾分类实效,基本完成居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职培育工作,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90%以上。
5、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与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挂钩机制,全面开展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源头投放责任单位、收运和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居民区、单位、公共场所个人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
6、探索各类单位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纳入相应的信用惩戒,探索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三年努力,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垃圾综合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在长宁区生活垃圾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街道(镇)主要领导要提高思想站位,坚定信念,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地将垃圾综合治理当作“一件势在必行、没有退路、引领时尚的事”来抓实、做好。
(二)确保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充分发挥区级、街镇两级分类减量联席会议的机制作用,统筹协作、联勤联动、共同谋划、协力推进。切实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督促各项任务指标完成。
针对现阶段瓶颈问题,要着眼当前、立足于民、合力破解,持续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充实完善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会的协作模式,夯实物业企业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针对垃圾综合治理今后更长时期的发展目标、工作路径和行动方案,要统一谋划、形成共识、加强部署与工作落实。
(三)以科技支撑管理精细化
加快“一网统管”建设。依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要素,认真运用长宁区垃圾分类体系智管平台,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提供“城市大脑”,加速实现区级、街镇两级信息管理系统的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从居住区、单位源头分类收集直至分类末端处置的全覆盖管理、全过程可追溯的精细化管理体系,真正发挥垃圾分类体系智管平台的作用,逐步实现我区垃圾分类综合实效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从而助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以检查监督促管理实效提升
将市、区两级生活垃圾综合实效评估结果作为各街镇各相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等评比工作的重要考察内容。
严格对照每年工作目标,细化考核标准,设定高于市级标准的考核要求。区级层面,继续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对标对表检查,保持居住区单位(含重点公共区域、公园绿地、轨交站点、公交始末站等)、沿街商铺保证定期巡查内容和频率。各街镇要围绕考核标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工作。充分运用“一网统管”平台,快速通报区级、街镇级巡查结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全面巩固分类实效。
(五)依法治理,推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多措并举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依法治理下的管理规范化。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城管执法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文旅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管理、执法联动,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力。及时督促各类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源头治理,培育投放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职意识。执法环节要重点聚焦小区物业、居民,沿街商铺业务、单位,住宿、医疗、教育等行业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单位,确保检查无遗漏、无盲区。
(六)努力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
持续做好《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紧紧围绕《条例》,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领、正面引导,全面客观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和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广告设施等多种宣传媒介,在重点公共机构、重点公共区域通过设置分类指引、播放宣传片、主题展示、专题活动等形式,营造“耳濡目染”、“过目不忘”的宣传氛围,开展更为生动、细致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引导市民养成习惯。将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倡导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在职人员起到表率作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良好氛围。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行“源头减量零浪费”理念,根据市绿色账户机制转型工作要求,吸引市民通过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鼓励单位通过开展源头减量、可回收物回收、餐厨垃圾减量等活动。
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任务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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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进度要求 |
责任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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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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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完成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
深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对常态长效管理的支撑能力。 |
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智管平台上线运营,在部分街镇“先行先试”,依托“一网统管”智管平台,对垃圾分类运行、监管体系实施模块化定制,基本实现日常监管标准化、可视化。 |
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各项功能基本完整,并推广至各街镇使用,成为管理社区垃圾分类重要工具与手段。借助“一网统管”大数据平台,使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更为高效、有序,分类实效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
完成垃圾分类管理城区数字化彻底转型,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2 |
深化智能监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装修垃圾收运等场景应用。将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云技术等创造应用场景,并运用到分类工作中。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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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广泛动员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各级工作和管理人员,运用微信小程序、APP参与到垃圾分类信息化数据集成。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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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利用车载计量系统加强对单位餐厨垃圾产生桶数、重量、餐厨废弃油脂产生量的数据收集统计,形成“大数据”,便于持续开展源头减量工作。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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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培育居住区物业履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职责 |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完善垃圾分类常态长效制度体系。培育居住区投放管理责任人做好以下工作:持续优化居住区分类投放环境,坚持保持定时定点投放制度,主动约束居民分类投放行为,逐步实现将居住区分类投放点转变为居民交流绿色生活方式的新时尚活动点的目标,始终保持本居住区居民主动、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高度热情和良好习惯。 |
启动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工作,通过在街镇的试点,探索物业企业投放管理责任制度的强化落实,制定并试点实施责任人培育机制。 |
拓展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范围,提升全区居住区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管理能力,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50%以上。 |
以责任人尽职履责为主,志愿者宣传服务为辅提升社区垃圾分类实效。基本完成居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职培育工作,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90%以上。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
6 |
探索实施流动人口精准分类指导工作 |
通过加强对区内房产中介的指导,落实房屋中介服务人员在促成房产买卖交易、房屋租赁时,对购买人、承租人提示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
各街镇、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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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对区房管局提供的流动人口租房、购房人信息,在其入住后,及时开展垃圾分类“点对点”的宣传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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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在房产中介公司、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窗口等区域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区域,制作并投放宣传页,用于向流动人口提供垃圾分类宣传精准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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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继续增强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开展垃圾清运车辆清洗场站冲洗水规范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残液规范排放和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排水达标处置专项行动。 |
完成问题整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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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镇、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 |
10 |
坚持开展居住区、单位、公共区域、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分类收运标识、标志,确保分类运输环节落到实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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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持续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规范培训和检查监督工作,全面落实“三同时一手清”、“不分类不收运”等作业规范,不断提升垃圾收运管理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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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补强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点位建设,健全区内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 |
结合社区新基建工作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智能回收柜,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探索增加单一专门类如塑料制品的投放容器的必要性,培养投放人细化分类投放的习惯。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场所、企事业单位等继续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和投放智能回收柜。 |
在部分街道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智能回收柜,提高居民交投可回收物的便捷性。 |
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50%以上。 |
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80%以上。 |
各街镇、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九华集团 |
13 |
落实街镇属地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设置和管理责任,固化全区可回收物中转站设施布点,提高区级可回收物集散场服务能级。 |
在可回收物中转站的设置上形成“东片3个+中片2个+西片1个”的基本框架(亦或形成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中转站、集散场设施布点)。 |
各街镇、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九华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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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建立部分生活中常见但收运不易的可回收物专项回收物流体系,结合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推进和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开展废塑料泡沫专项回收工作,探索开展区内废旧织物、废玻璃专项回收体系。 |
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九华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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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全面提升装修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密切跟踪投放和收运模式优化 |
在具备条件的居住区投放可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即专用回收箱),逐步实现装修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预约到点收集和无尘密闭运输,杜绝车辆“跑冒滴漏”,着力推进“装修垃圾不落地”清运新举措。 |
在部分街镇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使用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 |
扩大投放使用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的覆盖居住区范围 |
在具备条件的居住区、单位广泛使用智能建筑垃圾箱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 |
16 |
固化分类设施设备巡检制度,保持分类硬件完好可用 |
制定居住区垃圾箱房、两网融合服务点更新、维护标准。将分类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检查纳入区级、街镇日常巡查、考核内容,并与物业责任人履职情况相挂钩,落实责任人及时对破损物件进行更新维护,并保持设施常态化完好,始终保持分类投放点除臭、洗手等装置的硬件配置到位,同时满足部分市民破袋投放需求,优化分类投放点周边全时段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
完成居住区垃圾箱房、两网融合服务点更新、维护标准制定。 |
按标准进行日常硬件维护,辅以日常巡查、考核,保持硬件设施完好。 |
按标准进行日常硬件维护,辅以日常巡查、考核,保持硬件设施完好。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 |
17 |
不断巩固提升单位、沿街商铺分类实效 |
按照属地牵头、单位负责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商场、餐饮、菜场、宾馆、公园、轨交、车站、机场、运动场馆等公共区域和沿街店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
各街镇、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卫健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虹桥办、临空办、新长宁集团、九华集团、万宏集团、上服集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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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强化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促进属地管理部门、商场商圈物业、轨交站点经营者分别做好道路废物箱、责任区域废物箱、站点废物箱分类实效管理,切实保持单位收集点、责任区域内分类设施完好,规范单位收集点、公共区域分类容器及标识标志,加强单位职工分类投放行为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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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加强对全区各单位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促进单位分类实效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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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着力提升重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 |
重点提升人流量集中、具有窗口示范意义的公共区域分类实效。按照属地化原则,做好对虹桥机场(我区范围)、轨交地铁站,公交始末站等交通枢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细化分类投放容器或投放口改造、强化分类投放实效巡查等方式提高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
各街镇、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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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推进区内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景点区域试点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工作,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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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努力提高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垃圾分类实效,不断优化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校园设施设备规范、标识标志正确、学生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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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着力提升重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 |
继续提升各医院垃圾分类示范作用,促进各家医院不断提高门诊区域、住院区域、院内其它公共区域垃圾分类实效,严格实施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流。 |
各街镇、区建管委、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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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加强对区内绿地公园、公共广场等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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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促进源头减量,重点引导餐厨垃圾减量 |
继续深化“光盘行动”,减少餐饮浪费,促进餐厨垃圾逐步精准计量,引导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促进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开展“光盘行动”。 |
区绿化市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旅局、区机管局、区教育局、区卫健委、区城管执法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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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形成我区湿垃圾(餐厨垃圾)源头减量价格杠杆政策,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建立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梯度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引入源头称重、单车计重等技术手段,加强餐厨废弃油脂、餐厨垃圾管理,推进餐厨废弃油脂“一码通识”向餐厨垃圾收集领域延伸应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
开展调查摸底,进行经费测算工作 |
形成相关方案,试点推进到部分企事业单位 |
有效形成适应区情实际的餐厨垃圾源头减量梯度收费管理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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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深入落实餐饮服务业不主动提供限制使用的一次性餐具、旅游住宿业不主动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党政机关内部办公场所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等措施,强化执法检查和监督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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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继续推进“源头减量零浪费街区”项目在更多区域展开,形成标准,扩大规模,引领绿色低碳消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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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继续推进有条件的党政机关、餐饮服务、各类学校等单位湿垃圾就近就地处理,加快规模化菜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配套,切实落实现有就近就地设备污染控制措施,强化湿垃圾就地就近处理设施技术指导和工艺优化。 |
关于《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征求意见稿)》,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于2021年9月10日-2021年10月9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未收到反馈意见。
感谢公众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1月16日
《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代表姓名 | 单位及职务 | 代表意见 | 意见采纳情况 |
齐玉梅 | 市绿化市容局生活垃圾管理处副处长 | 1、建议将“行动计划”工作任务项目清单化。 | 采纳 |
2、建议对接“十四五规划”,长宁分类体系建设中如“两网融合”中“点站场”的建设、泡沫塑料专项收运、物业履行投放管理责任人如果实施等问题应该当在“行动计划”中有所体现。 | 采纳 | ||
江枫 | 市资源利用和垃圾分类管理事务中心绿色低碳发展科副科长 | 1、增强区内可回收物主体企业对于公共场所的回收服务力度。 | 原则采纳 |
2、加强可回收物中转站的建设以及可回收物末端处置去向的管控。 | 原则采纳 | ||
3、加强“零浪费街区”平台建设,促进可回收物“自循环”,开展“可回收物二手交易平台”线下试点。 | 原则采纳 | ||
吴佳艳 | 区人大代表 | 1、建议投放端增加“声控+影像”的感知设备投入,与城管执法取证相结合,从而辅助落实投放管理责任。 | 原则采纳 |
2、重点培育售后公房物业在垃圾分类中的责任人履责能力。 | 采纳 | ||
杨文平 | 区人大环保工委副主任 | 1、“行动计划”篇幅较长,重复内容稍作精简,并建议工作任务项目清单化。 | 采纳 |
朱怡佳 | 区政协委员 | 1、居住区物业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应当做到“责”、“权”对等,相关内容需要进一步细化,同时,志愿者也应当继续发挥一部分宣传指导作用。 | 采纳 |
2、道路是否可以增设含湿垃圾投放口的废物箱。 | 未采纳,与《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悖 | ||
朱小虎 | 区政协委员 | 1、在做居住区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推进工作中,应当考虑老年人及相关弱势群体的投放需求和投放能力。 | 采纳 |
2、对于流动人口、外来人口,建议可以通过“手机短信提醒”方式告知分类要求。 | 采纳 | ||
3、外卖网络点餐中一次性餐具的使用流程建议优化。 | 采纳 | ||
赵辉 | 江苏街道岐山居委会代表 | 1、希望通过“行动计划”实施,解决泡沫塑料清运难的问题。 | 采纳 |
2、对确有需要的居住区增设“误时投放”时间段以满足部分居民投放需求。 | 采纳 | ||
3、加强对始终不愿意参与垃圾分类人群的执法力度。 | 采纳 | ||
陈长春 | 周桥街道中山公寓居委会代表 | 1、加强行政执法在前端投放的力度,促进主动投放率提升。 | 采纳 |
王昊青 | 仙霞街道仙二居委会代表 | 1、分类设备(容器、箱房等)维护标准应当具体,建议出台相关细则。 | 采纳 |
2、居住区可回收物存储空间不足,可回收物收运不够及时,泡沫塑料处理存在困难,体系有待完善提升。 | 采纳 | ||
于红娟 | 程桥二村居委会代表 | 1、居住区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应当与“物业一体化”管理要求相衔接。 | 原则性采纳 |
2、加强宣传,形成机制,对流动人口给予精准的分类指导。 | 采纳 | ||
任建永 | 城投环境田度物流分公司副总经理 | 1、田度基地作为长宁区垃圾分类中转的关键环节,基地自建成使用已十年有余,部分设施设备已与目前分类收运处体系不匹配,建议提升相关硬件设施设备,更好地为长宁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服务。 | 原则性采纳 |
金晶 | 仙霞物业代表 | 1、垃圾分类工作对于物业公司有相关的成本投入,建议细化补贴标准和设施设备维护标准。 | 采纳 |
2、从社区精细化管理角度出发,关注特殊人群的投放需求,建议“误时投放”+“小包垃圾”整治相结合,理顺“监管”、“取证”、“执法”各环节要素,将垃圾分类与个人征信挂钩等措施共同推动。 | 采纳 | ||
陈杰 | 美天集团代表 | 1、集贸市场湿垃圾就地处理设施资金投入较大,运营成本较高,建议给予一定的政策支持。 | 原则性采纳 |
费晨隽 | 华敏世纪广场代表 | 1、商务楼宇内部分租户与物业配合度不高,部分租户情绪对立,建议协助商务楼宇物业做好源头的分类监管以及开展溯源管理工作。 | 原则性采纳 |
顾宇宏 | 开元学校代表 | 1、部分清运时间不够准确,收运端的精细化水平有待提高。 | 采纳 |
符争辉 | 长宁区精神卫生中心代表 | 1、进一步完善医院内部医废垃圾和一般废弃物容器、标识、成分设置标准。 | 采纳 |
2、建议在医院引入可回收物智能回收箱和建筑垃圾智能箱设施,提升分类实效和医院环境品质。 | 采纳 | ||
陆焱珍 | 志愿者代表 | 1、垃圾分类源头参与率已达到较好水平,后续主要是针对部分始终不愿意主动分类的人群进行精准管理。 | 采纳 |
2、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更新必不可少,泡沫塑料的回收亟待解决。 | 采纳 |
关于《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为了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本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对《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草案)》(以下简称《计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一、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基本情况
为努力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牵头编制《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送审稿)》。《计划》高举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旗帜,围绕长宁区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的目标,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提出了到 2023年: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源头减量化效果逐步显现,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结构不断优化,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围绕上述目标指标,安排了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宣贯机制、精细化管理定向机制、特色环境保护机制、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设施设备维护机制、分类实效综合考核机制、管执联动机制的形成与实施等相关工作,并设置十大项具体工作任务。该《计划》是关乎我区未来三年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的重大行政决策,更关乎我区环境品质和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以及废弃物管理精细化水平。
二、 风险评估过程及意见反映情况
按照评估要求,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对《计划》实施可能引发的社会风险进行评估。
为广泛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送审稿)》,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于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通过一网通办、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形式,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未收到意见反馈。在编制过程中并就《计划》的专业性和可操作性重点征询了区文明办、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教育局、区科委、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规划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建管委、区文旅局、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国资委、区体育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妇联、区新闻办、区机管局、区地区办、虹桥办、临空办、新长宁集团、九华集团、万宏集团、10个街镇共37个相关部门意见9次,经过与部门沟通,意见反馈中共采纳意见和建议7条,不采纳2条。2021年7月召开通过召开意见征询会,征询会上市绿化市容局、市分类中心、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志愿者代表、居委会代表、物业公司代表、城投集团、沿街商铺、商业体代表等提出的意见建议均予以采纳,最终形成送审稿。
三、 重大决策的风险识别及风险的影响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三年以来,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我区完成了垃圾分类整区域的覆盖推进工作,分类实效逐步显现,四分类垃圾构成比日趋合理,全程分类体系初步建成。垃圾分类作为“十三五”期间的政府实事项目,社会各界的关注度持续上升,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分类习惯初步养成,但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工作,习惯养成也并不是一蹴而就,也有回潮的可能。随着《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颁布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已逐步落实为相应的管理责任人,但投放管理责任人尚未完全履责;同时,作为国际化大都市,来沪的流动人口参与分类比例始终较难提升;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逐步进入维护更新期,需要建立相应的维护更新标准,此外,管执联动机制尚未有效落实等等一系列情况仍制约着我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总体建设水平。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仍然任重道远。
评估认为,本政策最大的风险来源于:一是如何加强联办成员单位的部门联动,实现既定任务目标;二是如何进一步有效保持并提升人民群众源头分类参与度和促进分类习惯养成固化。
四、 重大行政决策风险等级
经评估,《计划》旨在持续提升全区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水平,提升城区环境品质,并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环境的需要,也有利于保障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素质提高,也契合“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计划》目标明确、内容全面、保障有力、可行性强,在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等方面风险隐患较小,其风险等级为低风险。
五、 风险防范应急预案
总体来看,该《计划》社会稳定的风险低,但也仍要注意加强对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信访矛盾的防范,并且通过加强舆论宣传,鼓励引导各领域专家和公众积极参与计划实施、监督及后评估全过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社交平台和数字媒介等各类媒体,加大计划解读、进展成效、实践经验宣传与交流。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引导,带动公众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员和推动者。
六、 风险评估结果及对策建议
综上所述,实施《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风险较低,总体可控,建议可实施。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2021年10月11日
关于《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合法性审查意见
区绿化市容局:
你单位向区政府报送关于《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合法性审查材料已收悉。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及《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查意见:
一、关于文件制定主体
长宁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作为《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的决策承办单位,符合法定权限。
二、关于文件实体内容
该文件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
三、关于文件制定程序
经审查,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以上意见,供参考。
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的审议情况
今天(11月8日)下午,区委副书记、区长张伟主持召开区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区领导岑福康、杨元飞、翁华建、陆浩、陈颖出席。
其中,第一项议题是听取关于编制《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相关情况的汇报。为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决策、管理、服务、执行、结果全过程公开,引导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此项议题邀请了3位公众代表列席,这也是长宁今年第4次邀请公众代表参与区政府常务会议。
2018-2020年,通过三年努力,长宁基本完成了垃圾分类全过程、全链条的基础设施建设,构建起了四分类垃圾物流体系,居民、单位、沿街商铺的分类意识和分类实效不断提升,创建成为全市首个垃圾分类示范区,垃圾分类实效考核成绩始终名列全市前茅,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八大首创”为全市推进分类工作起到了“先行先试”和“示范引领”作用。分类工作已然成为长宁区的一张城区新名片。
为了实现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的目标,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持之以恒建设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空间,区绿化市容局牵头编制了《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送审稿)》(以下简称《计划》)。
《计划》内容共分十一个部分,设置了11个专项、安排了29个项目的工作任务清单。其中,总体目标指出,到2023年,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源头减量化效果逐步显现,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结构不断优化,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
针对《计划》,列席的3位公众代表也从自身工作出发,表达了想法和建议。
虹桥街道爱建居民区党总支书记徐秀:
《计划》目标准确,站位很高,符合未来三年长宁垃圾分类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全国前列。建议重点探索“一网统管”数据平台对垃圾分类工作的数字赋能,加大后台监管力度,加快引导垃圾分类进入“智能时代”;培育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建立垃圾箱房管理员规范化培训、管理等相对应的一系列制度;从源头精准分类、定时定点投放、源头减少垃圾等方面做到源头减量化、资源循环再利用;除了精准垃圾分类,更要注重降碳减排,提升垃圾分类工作实效。
上海新锦华商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武文斌:
《计划》按时间节点、部门分工全面覆盖,特色鲜明。结合行业特点和上海市民的生活体会,建议完善精细化和数字化管理模式,加强源头分类;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突出资源再生;结合废物管理全生命周期要素,突破地域限制。此外,针对网购、外卖等新兴生活方式,可以在相应地点增设智能机器设备,满足市场需求。希望长宁区在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方面,提供一个可复制、可持续的低碳化发展模板。
长宁区第十四届政协委员蔡贵彬:
长宁垃圾分类工作不管是精细化、数字化管理,还是分类体系和常态长效机制的建设,都是具备良好的基础和条件的。为了更好地宣传长宁垃圾分类的工作成果,可以建设“可阅读”的“垃圾分类工作宣传站”,传播“长宁经验”;通过政策支持体系以及社会第三方的力量共同参与建立社会化、多元化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投入产出机制,完善垃圾分类各项工作体系;要加大对流动人口的垃圾分类工作宣传,提升效率和成果。
会上,区政府原则同意区绿化市容局关于编制《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相关情况的汇报。
张伟表示,根据新一轮《计划》,希望各单位继续落实好垃圾分类减量工作,持续提升长宁垃圾分类的工作实效,持续引领垃圾分类新风尚。要抓好源头减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积极倡导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更好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要坚持久久为功,健全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各环节,切实做到持续用力、抓出成效;要用好数字赋能,发挥“数字长宁”的优势,探索更多数字应用场景,依托城市运行“一网统管”平台,提升垃圾分类管理的智能化水平。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绿化市容局制定的《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区绿化市容局制订的《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已经2021年11月8日区政府第18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12 日
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 (2021—2023)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根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关于建立完善本市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的实施方案》(沪府办规〔2018〕8号),进一步提升本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实效,结合长宁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以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为目标导向,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深化推进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工作,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持之以恒建设优美生态环境和高品质生活空间。
(二)工作目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和《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努力构建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机制,使我区垃圾分类实效始终保持全市领先水平。总体目标为到2023年,建立与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精品城区相适应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和全程分类收运处理系统,源头减量化效果逐步显现,资源化利用水平有效提升,无害化处理结构不断优化,垃圾综合治理能级显著加强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实效全面达标。
二、主要任务
(一)整体要求
通过未来三年努力,从管理实效上,形成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社会齐参与的宣贯机制和全程分类体系精细化管理的定向机制。在管理措施上,要始终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切合《固废法》,形成具有长宁特色的环境保护机制,并努力完成垃圾分类数字化管理转型。对标精细化管理的要求,按照“三全”(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和“四化”(法制化、社会化、智能化、标准化)内涵,优化垃圾分类过程管理,对干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进行全周期标准化管理。同时,作为全区分类实效再上新台阶的最重要保障,分别建立专项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和设施设备维护机制。作为全程分类体系的重要支撑,持续优化实施分类实效综合考核机制,全面建立管执联动机制。继续巩固垃圾分类示范区、示范街镇创建成果,充分运用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联席会议平台,强化统筹指导、监督检查、第三方测评,提升从业人员、管理人员能力水平,增强垃圾分类监督实效,保持全市垃圾分类实效综合考评前列。做好“干垃圾减量”,“再生资源增量”的“加减法”,力争2023年末实现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率达到5%(以市分减联办公布的计算公式和2020年基数为准),资源化利用率保持50%以上。
(二)年度任务
2021年,启动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建设,探索建立垃圾分类项目化管理工作机制。主要任务有:
1.完成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垃圾分类智管平台上线运营,在部分街镇“先行先试”,依托“一网统管”智管平台,对垃圾分类运行、监管体系实施模块化定制,基本实现日常监管标准化、可视化。
2.启动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工作,逐步淡化以志愿者队伍作为宣传手段的方式,通过在街镇的试点,由业主委员会(业主大会)以合同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的模式,探索物业企业投放管理责任制度的强化落实,制定并试点实施责任人培育机制,逐步引导居住区物业承担起分类投放管理责任,培育居住区垃圾分类实效监督的“中坚力量”。
3.结合社区新基建要求,落实街镇属地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设置和管理责任,灵活运用“互联网+回收”,在虹桥、江苏街道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智能回收柜,提高居民交投可回收物的便捷性。进一步改善社区环境面貌,根据《关于加强本市装修垃圾、大件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沪绿容规〔2021〕3号)文件精神,启动“装修垃圾不落地”试点工作,在部分街镇中具备条件的居住区投放可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即专用回收箱),推进无尘密闭运输,改变装修垃圾原有“落地堆放”方式,避免二次作业扬尘噪音扰民,提升居民满意度。
4.建立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维护机制,对全区所有已建设、已配置的分类体系各环节硬件设施设备拾遗补缺,进一步优化提升功能,制定居住区垃圾箱房、两网融合服务点更新、维护标准,设施设备始终保持优良运行状态。
5.形成具有长宁特色的环境保护机制,结合生态环保要求,开展垃圾清运残液、收运车辆冲洗废水、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冲洗废水、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废气、废水的综合治理工作。
6.着力提升重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重点提升人流量集中、具有窗口示范意义的轨交、车站、机场等公共区域分类实效,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同时,开展区属16座公园的垃圾分类实效达标创建工作,开展道路废物箱可回收物异形投放口的设置工作。
2022年,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围绕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体系,建立涵盖源头分类、收集运输、设施监管、实效考核、管执联动等系列基础性、项目化的标准管理体系。主要任务有:
1.进一步夯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落实,在前期试点获得经验的基础上,拓展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范围,提升全区居住区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管理能力,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50%以上。
2.精准施策,探索提高居民区流动人口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自觉分类投放意识培养,持续巩固提高非流动人口主动分类投放率,建立针对居民区流动人口分类宣传的有效模式,辅以建立行之有效的管执联动机制,进一步细化居住区、单位、沿街商铺分类实效考核与评价体系,逐步形成社会齐参与的宣贯机制。
3.全程分类体系精细化管理的定向机制更趋完善,两网融合可回收物体系从原来的“点位收集直运集散场”模式逐步转向更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点、站、场”模式,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50%以上。根据运距长短,通过与可兼容用地内项目搭建方式进行复合利用或利用存量资源的方式进行设量,也可通过租赁管理用房方式,在可回收物中转站的设置上形成“东片3个+中片2个+西片1个”的基本框架(亦或形成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中转站、集散场设施布点)。探索设置第二个区级可回收物集散场可行性,力争与新锦华已有区级集散场形成优势互补,达到“1+1>2”的效果,提升二次分拣处置效能。在全区逐步完成两网融合“点、站、场”建设的基础上,适当增加低价值可回收物主体企业数量,总结运营经验,形成长宁特色的可回收物运营模式,进一步完善低价值可回收物补贴类目,根据《关于建立健全本市生活垃圾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实施意见》(沪府办〔2018〕20号)规定,对主体企业运营工作给予基本的资金支持。加大“装修垃圾不落地”宣传推广,做好居住区物业企业对接、居民宣贯工作,在取得“装修垃圾不落地”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复制成功经验并推广至全区所有街镇。
4.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各项功能基本完整,并推广至各街镇使用,成为管理社区垃圾分类重要工具与手段。借助“一网统管”大数据平台,使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更为高效、有序,分类实效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2023年,基本实现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主要任务有:
1.完成垃圾分类管理城区数字化彻底转型,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2.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在我区流通、消费、回收等环节有实质性进展。
3.综合应用“科技+管理”资源手段,全区形成稳定、可靠、高效的生活垃圾全程分类收运处置体系,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80%以上,“装修垃圾不落地”覆盖率显著提升,废弃物管理水平跃上新台阶。
4.以责任人尽职履责为主,志愿者宣传服务为辅提升社区垃圾分类实效,基本完成居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职培育工作,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90%以上。
5.推进落实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与物业服务企业选聘挂钩机制,全面开展生活垃圾产生单位、源头投放责任单位、收运和处置单位的执法检查,切实加强对居民区、单位、公共场所个人投放行为的执法监督。
6.探索各类单位的垃圾分类违法行为纳入相应的信用惩戒,探索个人垃圾分类违法行为联合惩戒。
三、工作措施
(一)持续加强组织领导
通过三年努力,在区委、区政府正确领导下,全区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但垃圾综合治理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实现的。在长宁区生活垃圾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下,各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街道(镇)主要领导要提高思想站位,坚定信念,加大力度,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坚定不移地将垃圾综合治理当作“一件势在必行、没有退路、引领时尚的事”来抓实、做好。
(二)确保联动机制有效运行
充分发挥区级、街镇两级分类减量联席会议的机制作用,统筹协作、联勤联动、共同谋划、协力推进。切实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及时协调处理推进过程中的问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督促各项任务指标完成。
针对现阶段瓶颈问题,要着眼当前、立足于民、合力破解,持续发挥基层党建引领作用,探索充实完善党组织、居委、物业、业委会的协作模式,夯实物业企业分类投放管理主体责任。针对垃圾综合治理今后更长时期的发展目标、工作路径和行动方案,要统一谋划、形成共识、加强部署与工作落实。
(三)以科技支撑管理精细化
加快“一网统管”建设。依据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中转、分类处置的垃圾分类全过程、全生命周期要素,认真运用长宁区垃圾分类体系智管平台,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提供“城市大脑”,加速实现区级、街镇两级信息管理系统的平台对接和数据共享,实现从居住区、单位源头分类收集直至分类末端处置的全覆盖管理、全过程可追溯的精细化管理体系,真正发挥垃圾分类体系智管平台的作用,逐步实现我区垃圾分类综合实效管理工作的数字化转型,从而助推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四)以检查监督促管理实效提升
将市、区两级生活垃圾综合实效评估结果作为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文明单位创建等评比工作的重要考察内容。
严格对照每年工作目标,细化考核标准,设定高于市级标准的考核要求。区级层面,继续委托第三方服务单位开展对标对表检查,保持居住区单位(含重点公共区域、公园绿地、轨交站点、公交始末站等)、沿街商铺保证定期巡查内容和频率。各街道(镇)要围绕考核标准,定期开展自查自纠、自我整改工作。充分运用“一网统管”平台,快速通报区级、街镇级巡查结果,及时整改发现问题,全面巩固分类实效。
(五)依法治理,推动管理规范化、标准化
多措并举创新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监管机制,推动依法治理下的管理规范化。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以及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区城管执法局、绿化市容局、房管局、文化旅游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管理、执法联动,发挥协同效应,形成合力。及时督促各类责任主体落实监管责任,推动源头治理,培育投放管理责任人自觉履职意识。执法环节要重点聚焦小区物业、居民,沿街商铺业务、单位,住宿、医疗、教育等行业管理责任人,分类收集、运输、处置等单位,确保检查无遗漏、无盲区。
(六)努力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
持续做好《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宣贯工作,紧紧围绕《条例》,加大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力度,注重典型引领、正面引导,全面客观宣传生活垃圾分类政策措施及其成效,营造良好社会宣传氛围和舆论氛围。充分运用新媒体、网络、电视、报纸、户外广告设施等多种宣传媒介,在重点公共机构、重点公共区域通过设置分类指引、播放宣传片、主题展示、专题活动等形式,营造“耳濡目染”“过目不忘”的宣传氛围,开展更为生动、细致的宣传培训,进一步引导市民养成习惯。将垃圾分类纳入小区的文明创建工作,倡导党政机关、国企事业在职人员起到表率作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引导、形成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的良好氛围。切实从娃娃抓起,以青少年为重点,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各级各类学校教育内容,依托各级少先队、学校团组织等开展“小手拉大手”等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推行“源头减量零浪费”理念,根据市绿色账户机制转型工作要求,吸引市民通过积极参与源头减量和垃圾分类,鼓励单位通过开展源头减量、可回收物回收、餐厨垃圾减量等活动。
附件: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任务清单
长宁区绿化市容局
2021年11月8日
附件
长宁区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行动计划(2021—2023)任务清单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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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名称 | 任务内容 | 进度要求 | 责任部门 | ||
2021年 | 2022年 | 2023年 | ||||
1 | 完成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 | 深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建设,优化生活垃圾全程分类信息化平台对常态长效管理的支撑能力。 | 垃圾分类“一网统管”智管平台上线运营,在部分街镇“先行先试”,依托“一网统管”智管平台,对垃圾分类运行、监管体系实施模块化定制,基本实现日常监管标准化、可视化。 | 垃圾分类“一网统管”各项功能基本完整,并推广至各街镇使用,成为管理社区垃圾分类重要工具与手段。借助“一网统管”大数据平台,使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更为高效、有序,分类实效始终保持较高水平。 | 完成垃圾分类管理城区数字化彻底转型,各项管理工作任务目标明确、标准统一。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2 | 深化智能监控对居住区生活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装修垃圾收运等场景应用。将物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以及云技术等创造应用场景,并运用到分类工作中。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
3 | 广泛动员垃圾分类全程体系各级工作和管理人员,运用微信小程序、APP参与到垃圾分类信息化数据集成。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
4 | 利用车载计量系统加强对单位餐厨垃圾产生桶数、重量、餐厨废弃油脂产生量的数据收集统计,形成“大数据”,便于持续开展源头减量工作。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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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居住区物业履行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职责 | 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持续完善垃圾分类常态长效制度体系。培育居住区投放管理责任人做好以下工作:持续优化居住区分类投放环境,坚持保持定时定点投放制度,主动约束居民分类投放行为,逐步实现将居住区分类投放点转变为居民交流绿色生活方式的新时尚活动点的目标,始终保持本居住区居民主动、自觉参与垃圾分类的高度热情和良好习惯。 | 启动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工作,通过在街镇的试点,探索物业企业投放管理责任制度的强化落实,制定并试点实施责任人培育机制。 | 拓展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履责机制培育范围,提升全区居住区物业在垃圾分类工作中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和管理能力,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50%以上。 | 以责任人尽职履责为主,志愿者宣传服务为辅提升社区垃圾分类实效。基本完成居住区垃圾分类责任人履职培育工作,全区居住区物业培育率达90%以上。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区城管执法局 |
6 | 探索实施流动人口精准分类指导工作 | 通过加强对区内房产中介的指导,落实房屋中介服务人员在促成房产买卖交易、房屋租赁时,对购买人、承租人提示垃圾分类相关要求。 | 各街镇、区房管局、区规划资源局、区城管执法局 | |||
7 | 对区房管局提供的流动人口租房、购房人信息,在其入住后,及时开展垃圾分类“点对点”的宣传工作。 | |||||
8 | 在房产中介公司、区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事务中心窗口等区域设置垃圾分类宣传区域,制作并投放宣传页,用于向流动人口提供垃圾分类宣传精准指导。 | |||||
9 | 继续增强区级生活垃圾分类运输体系 | 坚决贯彻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开展垃圾清运车辆清洗场站冲洗水规范收集处置、生活垃圾小型压缩站残液规范排放和区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排水达标处置专项行动。 | 完成问题整改 | 各街镇、区建设管理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生态环境局、区房管局 | ||
10 | 坚持开展居住区、单位、公共区域、沿街商铺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专项检查,严格执行分类收运标识、标志,确保分类运输环节落到实处。 | |||||
11 | 持续加强生活垃圾收运作业规范培训和检查监督工作,全面落实“三同时一手清”、“不分类不收运”等作业规范,不断提升垃圾收运管理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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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强社区可回收物回收点位建设,健全区内可回收物回收利用体系 | 结合社区新基建工作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智能回收柜,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探索增加单一专门类如塑料制品的投放容器的必要性,培养投放人细化分类投放的习惯。鼓励有条件的商业场所、企事业单位等继续细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设置和投放智能回收柜。 | 在部分街道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智能回收柜,提高居民交投可回收物的便捷性。 | 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50%以上。 | 全区居住区智能回收柜覆盖率达80%以上。 | 各街镇、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九华集团 |
13 | 落实街镇属地可回收物回收点、中转站设置和管理责任,固化全区可回收物中转站设施布点,提高区级可回收物集散场服务能级。 | 在可回收物中转站的设置上形成“东片3个+中片2个+西片1个”的基本框架(亦或形成符合实际物流需求的中转站、集散场设施布点)。 | 各街镇、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区规划资源局、九华集团 | |||
14 | 建立部分生活中常见但收运不易的可回收物专项回收物流体系,结合塑料污染治理行动方案推进和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开展废塑料泡沫专项回收工作,探索开展区内废旧织物、废玻璃专项回收体系。 | 区商务委、区绿化市容局、九华集团 | ||||
15 | 全面提升装修垃圾投放和收运管理,密切跟踪投放和收运模式优化 | 在具备条件的居住区投放可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即专用回收箱),逐步实现装修垃圾定时定点投放、预约到点收集和无尘密闭运输,杜绝车辆“跑冒滴漏”,着力推进“装修垃圾不落地”清运新举措。 | 在部分街镇试点鼓励有条件的居住区投放使用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 | 扩大投放使用移动式智能建筑垃圾箱的覆盖居住区范围 | 在具备条件的居住区、单位广泛使用智能建筑垃圾箱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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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化分类设施设备巡检制度,保持分类硬件完好可用 | 制定居住区垃圾箱房、两网融合服务点更新、维护标准。将分类设施、设备的完好性检查纳入区级、街镇日常巡查、考核内容,并与物业责任人履职情况相挂钩,落实责任人及时对破损物件进行更新维护,并保持设施常态化完好,始终保持分类投放点除臭、洗手等装置的硬件配置到位,同时满足部分市民破袋投放需求,优化分类投放点周边全时段环境卫生质量管理。 | 完成居住区垃圾箱房、两网融合服务点更新、维护标准制定。 | 按标准进行日常硬件维护,辅以日常巡查、考核,保持硬件设施完好。 | 按标准进行日常硬件维护,辅以日常巡查、考核,保持硬件设施完好。 | 各街镇、区绿化市容局、区房管局 |
17 | 不断巩固提升单位、沿街商铺分类实效 | 按照属地牵头、单位负责的原则,持续推进政府机关、商场、餐饮、菜场、宾馆、公园、轨交、车站、机场、运动场馆等公共区域和沿街店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落实公共场所垃圾分类管理责任。 | 各街镇、区商务委、区国资委、区卫生健康委、区教育局、区体育局、区文化旅游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虹桥办、区临空办、新长宁集团、九华集团、万宏集团、上服集团 | |||
18 | 强化单位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责任落实,促进属地管理部门、商场商圈物业、轨交站点经营者分别做好道路废物箱、责任区域废物箱、站点废物箱分类实效管理,切实保持单位收集点、责任区域内分类设施完好,规范单位收集点、公共区域分类容器及标识标志,加强单位职工分类投放行为培养。 | |||||
19 | 加强对全区各单位的垃圾分类执法检查,促进单位分类实效良好。 | |||||
20 | 着力提升重点公共机构和公共场所分类实效 | 重点提升人流量集中、具有窗口示范意义的公共区域分类实效。按照属地化原则,做好对虹桥机场(我区范围)、轨交地铁站,公交始末站等交通枢纽开展专项监督检查,通过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细化分类投放容器或投放口改造、强化分类投放实效巡查等方式提高公共区域生活垃圾分类实效。 | 各街镇、区建设管理委、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委、区绿化市容局、区城管执法局 | |||
21 | 推进区内部分地标区域、窗口区域、景点区域试点可回收物精细化分类工作,打造一批具有典型引领作用的垃圾分类示范公共场所样板。 | |||||
22 | 努力提高区内中小学、幼儿园、培训机构垃圾分类实效,不断优化监督检查机制,形成校园设施设备规范、标识标志正确、学生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