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目前,长宁区教育局正在进行《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以下简称“《计划》”)的制定工作,根据《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精神,结合长宁区实际情况,为整体推进长宁区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现将《计划》公开征求市民和各单位意见,希望市民和各单位就《计划》发展目标、主要措施等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长宁区教育局,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请在来信信封和邮件标题中标注“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修改建议”字样。
来信地址:上海市长宁路599号,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邮编:200050;
电子邮件地址:wangyanyan@shcn.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6月3日。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2021年4月30日
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6号),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加快建设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匹配的“活力教育”,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构建长宁区充满活力的托育服务生态和体系,有效推进长宁区“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发展现状
长宁区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1所,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共9所,其中公办性质3所、民办性质6所,目前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为22%。长宁区现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23家,民办早教中心1所。在上述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托育点共14个,已覆盖长宁区10个街道(镇)。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发展要求
1.合理布局,增加供给。以托幼一体为主,积极落实“新增普惠性托育点”市政府实事项目。到2023年,在确保每个街镇至少开设1个普惠性托育点的基础上,根据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逐步增加普惠性托育点。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力争达50%。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各类托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每个街镇配备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实现区内至少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的建设目标。在长宁区10个街镇全覆盖创建“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的基础上,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15分钟生活圈”建设,与其他社会事业统筹推进
2.规范管理,协同共治。完善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综合管理网络。托幼联席会议每年开展对各项托育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相关部门形成对托育机构设点布局精准排摸和不定期联合检查的常态工作机制。各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3.加强培训,完善队伍。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每年不少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每年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教师提供至少2次专业培训。
4.教养医结合,保障质量。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每年举办1场区级、10场社区科学育儿公益指导活动。将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向下延伸,以园际联动等模式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线下指导服务,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四、主要措施
(一)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
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积极推进托幼一体,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原则上都要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政府、街镇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
2.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落实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发挥街镇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管理规范体系,推动托育行业发展
1.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各街镇依托托幼联席会议实施联合执法,组织安全、卫生工作等专项检查,鼓励社会协同治理,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建立常态监测制度。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辖区内托育机构对接,及时了解机构运营情况,实现技术支撑下的有效监管。
(三)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打造托育服务队伍
1.严格人员准入标准。严格落实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标准与行为规范,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2.积极落实职后培训。每年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课程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心理健康等。
3.保障人员专业发展。通过多种方式为托育服务培训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培训人员等培训实施者提供专业培训。
4.提升家庭带养能力。家庭是婴幼儿托育的主要场所,家庭带养人是托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七会”合格家长。
(四)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1.制定机构服务规范。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实现《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册》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全覆盖。全面开展长宁区“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统筹组织医疗保健机构等联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立足社区、面向家庭,配送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包,试点教养医结合指导服务。
3.建立质量评价机制。依据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强调对服务过程的评估与监测,通过机构自评、委托评估等方式,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4.加强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开展“育儿加油站”等线下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将通过“进楼宇、进园区、进场馆、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方式,为本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建设与完善线上科学育儿指导公益平台,精准推送线上科学育儿资源,实现本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
健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履行职责督导评估,关键指标纳入年度自评公报,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
(二)优化经费投入
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
《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背景介绍
一、制定《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的必要性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近年来,长宁区各级党委、政府、相关部门都非常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积极协作,共同推进托育机构的检查、审批和治理工作,取得显著成效,长宁区各托育机构运行平稳、规范、有序。但托育机构的管理还面临着许多问题和挑战。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沪府办发〔2020〕6号),落实市、区关于“幼有善育”的要求,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托育服务热点难点问题,根据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的部署,区教育局牵头起草了《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以下简称《计划》)。这是人民群众对普惠优质的托育服务的客观需要,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家庭、社会等各方面作用,加快建设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匹配的“活力教育”。
二、《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的起草过程
2020年8月《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发布后,长宁区教育局组织各托幼机构认真学习,并召开园长座谈对各托幼机构进行调研,在此基础上开始了《计划》的起草工作。《计划》形成后,于2021年3、4月分别向长宁区各相关部门和教育局相关科室、长宁区教育系统各单位广泛征求意见。2021年4月,区教育局听取了市教委托幼处、市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杨浦区教育局等单位的专家意见。区教育局将通过政府网站,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后进一步修改完善,并在开展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长宁区教育局局长办公会审议后,向长宁区人民政府报送《计划》并由区人民政府印发《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三、《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的主要内容
《计划》共分五个部分,对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作出了规定。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
第二部分,发展现状。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1所,开设托班的幼儿园共9所,其中公办性质3所、民办性质6所。现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23家,民办早教中心1所。普惠性托育点已覆盖10个街镇。
第三部分,发展目标。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到2023年底,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力争达50%。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建设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15分钟生活圈”建设。
第四部分,主要措施。一是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二是健全管理规范体系,推动托育行业发展。三是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打造托育服务队伍。四是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第五部分,保障机制。分别从强化组织协调、优化经费投入、加强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明确要求,为加强长宁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提供组织和基础保障。
《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专家论证意见汇总
序号 | 部门 | 反馈意见 | 采纳情况 |
1 |
上海市市教委托幼处 汤婷婷 |
1.一是在队伍建设体系的版块,关于人员职后培训和专业发展方面,可以适当增加关于培训方式、培训课程等具体内容。 2.二是可以结合民心工程,在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方面增加“五进”的区域特色内容。 |
采纳 |
2 |
杨浦区教育局幼教科科长王海蕾 |
为体现“活力教育”“高品质教育”的区域特色,可以在托育服务人员专业发展、家庭亲子指导、科学育儿等方面打造一些特色项目凸显长宁对“幼有善育”工作的有效推进。 |
采纳 |
3 |
上海市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主任、上海市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主任 茅红美 |
1.建议在市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架构下,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特色,制定区域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 2.根据区域发展基本现状,参考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提出具有区域发展特色的具体目标。通过盘活资源,新建改扩建,优化托育机构的设点布局,加大托幼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西部地区托额配置,缓解托位紧张等局面等。 3.建议在长宁区科学育儿指导、提升家庭带养能力等方面体现区域的资源和特色的建设性指标。 |
部分采纳 |
关于《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的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重大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3号),长宁区教育局组织相关科室和单位对《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以下简称《计划》)进行了风险评估。主要评估意见汇总如下:
一、婴幼儿阶段是人的全面发展的开端。3岁以下幼儿以家庭养育为主,家长承担照看和养育孩子的主要责任。当前,人民群众对托育服务的需求日益强烈。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促进托育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按照“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托育服务工作管理的体制机制,促进托幼一体化发展,支持社会以多种形式提供托育服务,构建托育服务体系是非常有必要的。
二、2018年以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工作,因为这是一项创新工作,没有任何可以参照的模式,且服务对象又是3岁以下的婴幼儿,是社会中最柔嫩最受呵护的对象。区政府专门建立了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区政府主管,区教育局牵头,相关职能部门及街(镇)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协同推进的综合服务管理模式。把推进3岁以下托育服务工作作为践行“幼有所育”要求、切实改善区域民生的重要抓手。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长宁区的托育服务工作稳步推进,3岁以下托育机构以及普惠性托育点实现各街镇全覆盖,一定程度上满足了百姓多样化的入托需求。
三、近年来,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家长的入托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切实解决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老小旧远”等热点难点问题,扎实推进民心工程,根据《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精神,起草制定《计划》,整体谋划我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未来发展方向,是必要而及时的。
四、该《计划》的制定是整体推进区域托育服务工作的客观需要,共分五个部分,分别从指导思想、发展现状、发展目标、主要措施、保障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并明确了各相关部门的分工和职责。该《计划》结构完整、用词准确、表达精准,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五、该《计划》的风险较小,可能存在的风险是托幼一体占比是否能如期达标;如何加强部门联动,对社会力量举办的托育机构开展综合监管等方面,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困难。
以上,供研究、决策参考。
长宁区教育局
2021年5月31日
关于《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的合法性审核意见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现提出以下合法性审核意见:
一、 关于文件制定主体
文件制定主体符合法定权限。
二、 关于文件实体内容
《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草案)》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未发现文件存在违法或者明显不当情形。
三、 关于文件制定程序
经审核,未发现存在制定程序违法情形。
以上意见,供参考。
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7日
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第172次常务会议的审议情况
2021年6月9日,区政府第172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送审稿)情况汇报。
区领导张伟、岑福康、杨元飞、孟庆源、翁华建、陆浩等出席。为了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深化决策、管理、服务、执行和结果全过程公开,本次常务会议邀请了3位公众代表王岚(长宁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主任)、万技伟(长宁区政协委员、上海市建青实验学校副校长)、周剑(原长宁区新实验幼儿园园长兼书记、上海市特级教师、特级园长、市督学)列席。
王岚表示,“《行动计划》指导思想明确,立足现状,科学规划,分别从资源供给、管理体制、队伍建设、质量保障等4个方面构建了本区托育服务的框架体系,并相对应提出了4大版块12项实施举措和3大保障机制,体现出了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万技伟表示,“《行动计划》在摸清自身底数的基础上提出了明确、具体的发展目标,达成目标的措施贴近群众需求,可行并富有创意。相信三年之后,长宁一定能让区域的人民群众获得更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周剑提问“长宁区目前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为22%。在三年行动计划的发展要求中写到,三年后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力争达到50%,在这三年中我们有哪些具体的举措去实现这一目标?”,她还建议,“托班的年龄是在2-3岁,与小中大班幼儿年龄不同,育儿方式也有区别,希望在后续推进过程中对托班环境、师资队伍建设等方面加强管理。”
长宁区教育工作党委书记姚期就托育三年行动计划专家问题进行了答复,他表示,长宁区在保障3周岁适龄幼儿入园的前提下,进一步挖掘、盘整资源,2021年先尝试在3个公办幼儿园(虹桥、紫一、童欣)开设托班作为托幼一体推进的试点。目前招生情况良好,平稳有序推进。未来,长宁也将尽可能扩大托班资源,做到幼儿园托班“能开尽开”。计划每年在3-4所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在新建幼儿园中开设托班,争取到2023年底,长宁区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力争达50%。
会上,区政府原则同意区教育局《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送审稿)的情况汇报。会议强调,相关单位要做好后续的解读与发布工作,并组织开展决策督查、后续评估等。
区委副书记、代区长张伟在会上表示,婴幼儿是“社会最柔软的群体”,做好托育工作,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他强调,要扩大资源供给。结合民心工程和实事项目,针对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不高的工作短板,进一步挖掘和整合资源,大力推进普惠性托育点建设,争取早日达标。要提升服务品质。坚持以多元化需求为导向,鼓励引导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逐步构建起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要健全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综合管理网络,加强行业机构与从业人员规范管理,努力让长宁的群众享有更加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已经2021年6月9日区政府第17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5日
长宁区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
托育服务事关婴幼儿健康成长,事关千家万户。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沪府办发〔2020〕6号)的要求,促进本区托育服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考察长宁工作重要指示要求,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加快建设与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相匹配的“活力教育”,坚持政府引导、家庭为主、多方参与,以满足多层次、多元化、有质量的托育服务需求为导向,构建长宁区充满活力的托育服务生态和体系,有效推进长宁区“幼有善育”工作的整体进程。
二、发展现状
长宁区现有各级各类幼儿园41所,开设托班的幼儿园9所,其中公办性质3所、民办性质6所,目前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为22%。长宁区现有社会力量举办托育机构23家,民办早教中心1所。在上述幼儿园和托育机构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托育点14个,已覆盖长宁区10个街道(镇)。
三、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建设完善托育服务供给体系、管理体系、队伍建设体系和质量保障体系。扩大托幼一体规模,建立以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普惠为主导的资源供给体系,完善规范有序、行业自律、合力共治的管理体制,打造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托育服务队伍,构建教养医结合的专业化服务模式,提供多种形式的高质量科学育儿指导,努力让人民群众获得普惠、安全、优质的托育服务。
(二)发展要求
1.合理布局,增加供给。以托幼一体为主,积极落实“新增普惠性托育点”市政府实事项目。到2023年,在确保每个街镇至少开设1个普惠性托育点的基础上,根据人口结构和服务需求逐步增加普惠性托育点。在有条件的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托幼一体园所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中占比力争达50%。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各类托育资源,满足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的入托需求。每个街镇配备1个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实现区内至少1个儿童早期发展基地的建设目标。在长宁区10个街道(镇)全覆盖创建“上海市儿童友好社区示范点”的基础上,将儿童友好理念纳入“15分钟生活圈”建设,与其他社会事业统筹推进。
2.规范管理,协同共治。完善市—区—街镇三级联动的综合管理网络。托幼联席会议每年开展对各项托育服务政策落实情况的督查。各相关部门形成对托育机构设点布局精准排摸和不定期联合检查的常态工作机制。各街镇每月对辖区内托育机构安全防控和卫生保健等项目开展“双随机”检查指导,每年对每个机构至少实地巡查指导1次。
3.加强培训,完善队伍。完善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前职后一体化培养培训体系,实现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100%,落实每年不少于72课时的综合技能培训、不少于40课时的职业道德教育。每年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教师提供至少2次专业培训。
4.教养医结合,保障质量。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常住人口新生儿家庭提供至少1次上门指导。融合教育、医学、心理三大领域,每年举办1场区级、10场社区科学育儿公益指导活动。将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向下延伸,以园际联动等模式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每年不少于6次的线下指导服务,线上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对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四、主要措施
(一)增加托育资源供给,丰富托育服务类型
1.拓展普惠托育资源。积极推进托幼一体,新建和改扩建幼儿园原则上都要开设托班,尚未开设托班的公办幼儿园要积极创造条件增设托班,鼓励民办幼儿园开设普惠性托班。鼓励政府、街镇通过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府补贴措施,支持社区、企事业单位、园区、商务楼宇等多元主体开设公益普惠的托育点。
2.发展多元托育服务。鼓励引导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专业化、高品质的托育服务机构,按需提供全日制、半日制、计时制等多元化服务。充分发挥社区服务功能,整合社区综合资源。落实科学育儿指导服务进社区,发挥街镇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的作用。在街镇设立儿童服务中心,在社区内普遍设立独立儿童之家,打造环境安全、设施齐全、服务专业的15分钟社区托育服务圈,提供嵌入式、菜单式、分龄式的多元托育服务。
(二)健全管理规范体系,推动托育行业发展
1.完善综合管理机制。各街镇依托托幼联席会议实施联合执法,组织安全、卫生工作等专项检查,鼓励社会协同治理,保障托育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2.建立常态监测制度。依托上海市3岁以下幼儿托育服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多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对托育机构的申办过程、综合监管、信息公开、诚信记录、人员信息、业务数据及质量评估结果进行信息化管理,实现信息及时更新和公示。托育服务指导中心视频监控系统与辖区内托育机构对接,及时了解机构运营情况,实现技术支撑下的有效监管。
(三)加强专业培养培训,打造托育服务队伍
1.严格人员准入标准。严格落实托育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准入标准与行为规范,对虐童等行为零容忍,对相关个人和直接管理人员实行终身禁入。建立从业人员资格审查机制和过程考核机制,所有从业人员均需持证上岗。
2.积极落实职后培训。每年为托育服务从业人员提供专业培训,课程内容包括职业道德、职业规范、职业技能、安全防范、心理健康等。
3.保障人员专业发展。通过多种方式为托育服务培训人员、科学育儿指导服务培训人员等培训实施者提供专业培训。
4.提升家庭带养能力。家庭是婴幼儿托育的主要场所,家庭带养人是托育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婴幼儿家庭开展新生儿访视、膳食营养、生长发育、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疾病防控等服务,提供各类公益性科学育儿资源,助力父母和祖辈成为会照料、会抚爱、会陪玩、会倾听、会沟通、会放手、会等待的“七会”合格家长。
(四)深化教养医结合,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1.制定机构服务规范。依据《上海市0-3岁儿童发展指南》和《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指导托育机构树立科学的儿童观和育儿观,实现从入园到离园全过程操作与管理的规范化,制定公共卫生、消防安全、急症救治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演练,确保婴幼儿健康安全。
2.提供教养医结合服务。实现《上海市母子健康手册》常住人口婴幼儿家庭发放全覆盖。全面开展长宁区“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宣传指导服务,帮助家庭认识儿童早期发展各方面的影响因素,促进婴幼儿成长环境和养育方式的改进。提供齐全、连续、规范的医疗保健服务,统筹组织医疗保健机构等联动开展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创建申报工作。立足社区、面向家庭,配送科学育儿指导资源包,试点教养医结合指导服务。
3.建立质量评价机制。依据托育机构服务质量评估办法和评价指标,强调对服务过程的评估与监测,通过机构自评、委托评估等方式,形成动态的质量评价和分析反馈机制,不断提高托育服务质量。
4.加强科学育儿指导。继续开展“育儿加油站”等线下科学育儿指导公益活动,将通过“进楼宇、进园区、进场馆、进社区、进家庭”的“五进”方式,为本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提供面对面科学育儿指导服务。整合各类资源,建设与完善线上科学育儿指导公益平台,精准推送线上科学育儿资源,实现本区有需求的适龄婴幼儿家庭全覆盖。
五、保障机制
(一)强化统筹协调
健全区托幼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建立跨部门合作的协调机制。将托育服务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相关规划,托育服务三年行动计划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部门履行职责督导评估,关键指标纳入年度自评公报,确保实现托育服务工作各项目标。
(二)优化经费投入
将托育服务工作管理所需经费等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加大对开设托班的公办园所生均经费、编制等方面的保障力度。托育服务从业人员参加保育员、育婴员等项目培训并鉴定合格的,可按照紧缺培训补贴项目规定标准,给予培训费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托育机构,予以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加强宣传引导
积极开展多视角、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引导更多的资源和力量投入支持托育服务工作。传播科学育儿理念,宣传托育服务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示范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托育服务工作的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