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临空体育中心(暂名)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体育局:
《关于临空体育中心(暂名)新建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长体〔2021〕2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实施临空体育中心(暂名)新建工程项目。
二、本项目位于长宁区临空经济园区W040801单元cn004a-04地块,基地东、北至cn004a-03地块、西至广顺北路、南至金钟路,基地用地面积为207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是:新建一幢地上3层、地下1层的体育馆,拟设置体育功能用房、社区卫生服务站、市政环卫综合道班房以及辅助配套用房等,总建筑面积4773平方米,其中地上面积3675平方米(其中计容面积3519平方米)、地下面积1098平方米。
三、工程总投资匡算7107万元,资金来源为区财政资金。
四、该项目实施代建,请你单位按照有关办法落实项目代建单位。
请接此批复后按照基本建设程序有关规定,抓紧开展各项前期工作,切实落实项目建设条件,确保项目依法合规有序推进。重点要求如下:
1.请抓紧落实该项目的规划、土地等各项前期条件。
2.请按照国家、市和区有关规定开展项目节能和社会稳定评估工作。
3.请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内容,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本文件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内未申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深度)的,请在有效期届满前的30个工作日之前申请延期。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