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执行《美国关税措施对重点企业影响 的调查制度》的函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
  • 索引号:SY0024385400202500001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统计
  • 发文字号:长统审字〔2025〕1号
  • 发布日期:2025-05-07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你委《关于申请开展美国关税措施对重点企业影响的调查问卷的函》(长发改〔2025〕27号)已收悉。经审核,现定为《美国关税措施对重点企业影响的调查制度》,同意你委执行,相关要求如下:

一、请在表式右上角标明:

   号:自定

制定机关: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机关: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

批准文号:长统审字〔2025〕1号

    有效期至:2025年7月

二、请按审批后的表式、内容印发,并将正式印发的调查制度抄送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

三、请于2025年8月31日前将《美国关税措施对重点企业影响的调查制度》调查结果及分析汇总资料抄送区统计局综合统计科。

 

 上海市长宁区统计局

       202556

我要留言

留言选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