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19年版)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19-07-01

根据《2019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办公室特制定《长宁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推进我区分领域、分类别、有特色、重实效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总体目标

本次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涉及“1+7+5+X”领域,具体包括:“1”是指《长宁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7”是指2017年全市试点开展的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城市综合执法、户籍管理、养老服务、医疗卫生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涉及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等6家部门;“5”是指2019年全市统一开展的农村综合帮扶、教育、环境保护、应急事故救援、公共文化体育等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涉及区政府合作交流办、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河长办)、应急局、文化旅游局、体育局等7家部门;“X”是指我区自选项与特色项,主要聚焦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水环境治理等在全国、全市范围内具有高识别度、强影响力的项目,并立足公开标准、需求导向、百姓视野,以多种形式制作公开应用案例,进一步提升长宁政务公开的鲜明标识度与群众满意感。

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是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以下简称“五公开”)重要抓手,能够推动全区政务公开整体水平取得显著提高,进一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

二、工作原则

立足需求,服务群众。立足服务群众实际需求,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积极探索高效、便捷的公开方式,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易获取、能监督、好参与,工作实施真正惠及人民群众,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工作实效。

围绕重点,坚持公开。在已有政务公开目录基础上,严格按照工作要求,重点围绕“7+5+X”领域公开事项,依法依规重新梳理细化公开内容,明确公开流程,提高政务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强化制度,标准引领。工作推进过程中,注重统筹规划,将公开标准的制定与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的发展相结合、与政务公开实际相结合,建立形式统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操作可行的政务公开标准体系。

持续改进,点面结合。根据实际情况和流程变化,在明确标准化规范化前提的基础上动态调整和持续更新政务公开内容,及时总结经验,逐步向其他领域推开,以点带面,将标准化规范化理念和方式融入政府治理全领域全流程。

三、重点任务

(一)梳理政务公开事项。对涉及政府治理的全部政务公开事项,依据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并比对“一网通办”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事项等,按条目方式逐项细化分类,形成覆盖各领域的公开事项,确保公开事项分类科学、名称规范、指向明确、数据同源。

(二)编制政务公开标准。在全面梳理细化基础上,逐项确定每个具体事项的公开标准,包括公开事项名称、应公开的内容、主体、时限、方式、依据等要素,汇总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做到动态更新。

(三)推进公开标准实施。要以标准为基础,以标准促公开、以规范促公开,通过全面公开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确保政府工作依法规范、透明高效。

(四)规范政务公开流程。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和推进“五公开”的要求,全面梳理和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规范化制度措施,推动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

(五)完善政务公开方式。加强门户网站管理,充分发挥“上海长宁”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特设专栏予以集中公开。综合利用政务新媒体、电视、报纸、公示栏等平台以及行政服务中心、其他办事大厅、便民服务窗口等场所,多渠道发布政务信息,使公众查询或获取政务信息更方便。

四、工作步骤

(一)调研启动(5-6月)

1、根据市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长宁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任务表》,确定工作机制和推进举措。

2、区政务公开办认真梳理工作块面,列出问题节点和疑难项目,积极争取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与支持,组织区相关部门到先进区进行调研走访,做到逐一对表,逐一释疑,逐一销项。同时,推动区职能部门加强与市级职能部门、兄弟区的沟通联系,争取专业指导,进一步明确标准和要求。

(二)分步实施(6-9月)

1、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专栏,展示工作推进情况和成果。

2、对照《上海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标准目录》,分类分批组织开展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分解重点任务,层层压实、动态轮转、分类推进,形成各领域工作计划和方案,整体推进全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3、鼓励各部门在制订过程中采取座谈、调研、走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和征求公众意见,并适时就标准目录科学性、合法性、可行性、风险性开展专家咨询或论证。在吸纳梳理各方意见并做好修改完善后,各部门按照议事规程进行汇报并作出决策,确定公开的标准目录,正式报区政府备案,待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集中向社会发布。

4、会同相关部门,聚焦全区工作重点,深挖特色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水环境治理、社区自治等在全国、全市范围内具有高识别度、强影响力的项目,立足公开标准、需求导向、百姓视野,以多种形式做精做优公开应用案例,进一步提升长宁政务公开的鲜明标识度与群众满意感。

(三)总结提升(9-12月)

1、在集中公布的同时,听取公众对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的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感受度和实效性。

2、对工作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总结,形成工作报告。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力度,力争在我区形成“讲规范,用标准,促公开,明法治”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持续深化(10月起)

1、对本年度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开展过程中制定建立的文件进行整理归档,积极总结经验,不断优化流程,扩大领域范围,持续提升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为进一步推进全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打下基础。

2、根据上级政策调整与我区实际情况,做好定期评估和修订完善,保持实时动态更新,确保标准精确到位。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区“一网通办”改革和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作用,积极会同各相关部门协商沟通,明确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组织机构,加强人员和经费保障,确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大力推进,确保工作取得成效。

(二)健全工作机制。定期汇报机制,定期向区领导汇报工作进展,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瓶颈,不断加大推进力度。定期会商机制,每周召开联络员工作推进会,指导各单位工作开展。创新交流模式,在提升自身业务水平和能力基础上,加强创新,及时发掘好的做法与案例,注重提炼,使之可模块化、可复制化。

(三)做好考核评估。区政府办公室加强对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加强“点”的研究与“面”的带动,强化督查考核的力度与效果,努力发挥自身优势,带动全区政务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工作不断提升和发展。

附件: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表

附件:

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任务表

序号

阶段

工作任务

时间节点

责任单位

1

调研启动

草拟《长宁区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分批组织召开推进会

5月底前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

2

梳理工作块面,列出问题和疑难项目,积极争取市政务公开办指导与支持,组织相关部门到先进区进行调研走访

5月至6月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各单位

3

分步实施

区门户网站开设“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专题专栏

6月中旬前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

4

结合重点任务,细化推进举措,形成各部门具体工作方案

6月中旬前

区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

5

6月底前

区合作交流办、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河长办)、应急局、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6

完成就业创业、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等7个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标准目录和相关制度

7月底

6月中旬,形成初稿

区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

6月底前,指导部门修改完善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

 

 

 

 

7月中旬前,部门完成咨询专家、听取公众意见等工作

区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

7月底前,各部门按照议事规程进行汇报并作出决策,确定目录,报区政府备案

区人社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分局、医保局、城管执法局

7

完成农村综合帮扶、教育等5个领域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出标准目录和相关制度

8月底

6月底前,明确工作任务,初步梳理项目内容

区合作交流办、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河长办)、应急局、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7月底前,形成初稿

8月上旬,指导部门修改完善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

8月中旬前,部门完成咨询专家、听取公众意见等工作

区合作交流办、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河长办)、应急局、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8月底前,各部门按照议事规程进行汇报并作出决策,确定目录,报区政府备案

区合作交流办、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河长办)、应急局、文化旅游局、体育局

8

结合我区生活垃圾分类、河道水质监测等,制作应用案例

9月底前

区府办、绿化市容局、生态环境局、建设管理委(河长办)

9

总结提升

听取公众对推进情况和实施效果提出的意见或建议,评估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感受度和实效性

9月底前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

10

进行工作总结,形成工作报告。加强宣传力度,形成“讲规范,用标准”的良好工作氛围

12月底前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新闻办、各有关部门

11

持续深化

进行文件整理归档,进一步优化流程,扩大领域范围,持续提升本区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10月起

区府办政务公开办

12

做好定期评估和修订完善,保持实时动态更新,确保标准精确到位

10月起

各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