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健康促进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
为深入推进健康长宁行动,区健促办经征询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意见后,形成了《健康长宁行动2024年工作重点》。
现印发给各单位,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健康长宁行动2024年工作重点
长宁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18日
附件
健康长宁行动2024年工作重点
第一部分:整体工作安排
一、拟研究制定的文件
制定健康长宁行动2024年工作重点。
二、重点举措
1、将推进健康长宁行动与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卫生健康街镇建设、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建设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做好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营造健康促进社会氛围、拓展健康支持性环境、提升卫生健康服务能级、强化重点行业管理等各项工作。
2、广泛征集并评审产生第二轮健康长宁行动示范及优秀案例,做好社会面宣传推广工作。
第二部分:各专项行动重点任务
一、健康科普行动
1、加强区级健康科普专家库与资源库建设。充分发掘医务人员参与健康科普的积极性,注重健康科普专家尤其是中青年健康科普人才的培养,打造优秀健康科普人才“蓄水池”。组织区健康科普专家库成员与社区、企业、机关、学校等场所对接,做好健康科普配送工作;继续开展“长宁名医讲坛”系列活动,打造健康文化科普品牌。(区卫健委)
2、发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健康科普主力军作用。在区属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推行“医疗机构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医务人员个人健康科普影响力指数”和“健康科普信息发布审核与监测通报机制”,发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积极参与第二届上海市健康科普推优选树活动,引导激励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增加健康科普高质量供给。(区卫健委)
3、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以爱国卫生月、全民健康生活方式宣传月等重要节点为抓手,围绕“三减三健”、《上海市民健康公约》等重点内容开展健康宣传,引领群众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充分发挥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作用,创新健康科普表达形式,针对老年人、慢性病患者、孕产妇、青少年儿童等重点人群做好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开发健康科普产品,提升健康教育效能。(区卫健委)
4、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广泛动员社区居民参与健康自我管理小组,结合健康单位建设推动职业人群开展健康自我管理;做好小组分级分类管理,发挥A级小组的辐射带动作用,提升小组整体活动水平,推动一批近年来健康自我管理活动开展较好的小组创建为A级小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辖区内居民(职工)健康自我管理的服务和指导,提升社区健康教育与促进服务的可及性。(区卫健委)
二、合理膳食行动
1、做好营养相关监测工作。开展新一轮居民膳食与健康状况监测;继续做好碘盐及碘营养状况监测,聚焦孕产妇等重点人群,加强健康宣传和指导,推进消除碘缺乏病危害。(区卫健委)
2、加强营养健康场所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各类健康食堂(餐厅)、营养支持型社区(营养健康社区)、营养与健康学校等健康场所建设,实施营养健康早餐和健康早餐示范网点建设,开展营养改善行动,倡导健康饮食习惯。(区卫健委)
3、加强营养宣传培训工作。开展全民营养周、中国学生营养日、防治碘缺乏病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将科普知识进一步推广到公共场所、社区、学校等。积极开展“食养、食药”主题活动、健康烹饪大赛、新一轮营养指导员培训等相关工作。(区卫健委)
三、全民健身行动
1、增加体育健身设施供给,年内新建社区市民健身中心1个,新建、改建市民健身步道4条,市民益智健身苑点14个,健身示范点2个,社区市民健身驿站4个,市民运动球场1片,长者运动健康之家3个,更新8个健身点48件健身器材。推进上海国际体操中心整体改造项目、娄山关路445弄综合项目。完善“15分钟社区体育生活圈”建设。开展“国球进社区、进园区、进公园”,在相应场所配建以乒乓球台等为重点的全民健身设施。开展新一轮体育消费券配送。优化区属公共体育场馆(地)设施信息化建设和管理服务水平。(区体育局)
2、以承办上海市第四届市民运动会和主办长宁区第八届运动会为契机,丰富全民健身赛事活动载体。强化“乐动长宁”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品牌建设。发展武术、智力运动、科技体育等非奥项目,促进非奥项目更加普及。办好2024上海女子半程马拉松赛、首届长三角友好城区桥牌邀请赛、“敏之杯”第十六届上海市社区乒乓球比赛、第二十三届“双拥杯”篮球赛等赛事。开展《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达标测验活动,组织社区体育锻炼达标赛,创新测验组织形式,提高市民参与积极性。(区体育局)
3、加强科学健身服务指导,升级“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开展常态化体质监测,全年计划完成体质监测样本不少于1万人,达标率不小于98%。完善“体医养融合”机制,开展“体医交叉培训”,与医院及体育机构合作培养运动健康师等“体医融合”复合型人才。在长者运动健康之家推广运动健康电子档案,开展运动促进老年人健康的数据积累和研究。落实“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机制,全年计划配送30余项课程,技能培训配送200课时以上。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年内新增社会体育指导员数量不少于230人。(区体育局)
四、控制吸烟行动
1、加强《上海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控烟条例核心内容、典型处罚案例、电子烟纳入公共场所禁烟范围、个人及场所法定控烟职责、不吸游烟等;辖区内禁止各种形式的烟草广告。聚焦大中型餐饮单位、商务楼宇等重点场所,定期开展专项执法和集中执法。巩固无烟单位建设成果,扩大室外示范吸烟点覆盖范围;落实控烟执法简易程序,提高执法效率。(各控烟执法部门)
2、发挥“控烟热力地图”的社会共治平台作用,完善控烟志愿者工作网络和组织管理,发动各类志愿服务群体加入控烟志愿服务行动,开展日常控烟巡查和劝阻违规吸烟志愿服务。(区健康促进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五、重点场所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健康校园建设。落实健康教育专题课程,开展生命救护知识进校园、青春期教育主题讲座、健康好声音之中医药文化校园行、室内空气与健康征文绘画比赛等各类健康教育活动,提升师生健康素养,促进养成健康生活方式。开展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做好近视防控综合督导、近视防控健康教育宣传、各类近视防控技术试点工作。开展中小学生牙病普查普治和窝沟封闭。做好学校传染病防控常态化工作。落实日常病媒生物防制。加强校园无烟环境建设。(区教育局)
2、打造健康职场文化。在区国资系统各下属企业有序推进健康企业建设,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各项机制,明确具体任务,在健康环境、健康管理与服务、健康文化等方面提升创建水平。年内推进九华集团总部创建市级健康企业,上服集团启动该项工作。鼓励企业结合自身特色及职工需求,提供针对性或创新性的健康特色服务。结合巩固国家卫生区成果,各企业加强对所管理的园区、楼宇的环境建设,为承租户提供健康环保的环境和各项便利服务。推进家庭医生签约进企业,深化楼宇、园区内的健康服务点内涵,做实健康科普、健康筛查、中医适宜技术服务等工作,新增联邦快递健康服务点。(区国资委、区总工会)
六、重点人群健康促进行动
1、加强出生缺陷综合防治。进一步完善婚检机构规范化建设,拓展婚前医学检查项目,进一步提高婚前医学检查成效。加大优生优育宣传工作,稳步推进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探索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一体化管理模式项目。(区卫健委)
2、促进儿童早期发展。推进儿童早期发展基地建设,完善本区基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模式,扩大基层儿童早期发展服务的可及性与便利性。夯实儿童保健服务管理,拓展儿童生长监测、心理健康、近视防控、营养喂养、口腔保健等服务深度。(区卫健委)
3、做好校园传染病防控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做好疫情常态化下的各项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工作。加强与教育部门沟通协调,试点实施“健康副校(园)长”制度。(区卫健委)
4、持续推进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统筹做好超重肥胖、脊柱弯曲异常等学生常见病“多病同防”。完成儿童屈光发育档案全覆盖建立工作,推进儿童近视有序转诊和规范治疗。继续开展老年人屈光不正矫正、白内障及糖尿病眼病等成年人视觉健康管理,落实红眼病防控各项措施。推进2家社区建立社区视觉健康智能管理中心(VIMC)常态化运行。(区卫健委)
5、试点开展“基于风险评估的儿童青少年龋病分级管理”,探索建立更完善的儿童口腔健康管理模式。开展弱势人群口腔健康长效服务和干预,探索开展以社区老年人、职业人群、残障儿童为对象的口腔健康管理。(区卫健委)
6、做好老年人健康促进。开展覆盖3万余人的老年健康体检和老年健康干预项目,做好全区老年维权信访数据和医养结合监测数据的季度性报送工作,提高失能、高龄、残疾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率。做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探索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养老机构的紧密型协作服务关系和双向激励机制,促进签约服务的深度合作。积极应对老年心理和认知健康问题及需求,制定《2024年长宁区老年心理关爱行动和老年认知障碍防治行动方案》;开展10个市级心理关爱点和2个国家级心理关爱点老年心理健康筛查和评估。为关爱点所辖范围内的常住65岁及以上老年人,重点面向经济困难、空巢(独居)、留守、失能(失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开展心理健康筛查和评估。(区卫健委)
7、推动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营造婚育友好社会氛围。加强宣传倡导,整合资源渠道,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倡导尊重生育的社会价值、尊重父母、儿童优先、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积极参加上海市第三届“好孕来-生育促进暨家庭健康宣传服务直通车”网络知识竞赛,以竞赛为契机,提高人口计生工作人员专业技能水平,提高社区居民科普知识水平。在建筑工地、集贸市场等外来务工人员集聚地开展生育科普讲座、健康咨询、医疗义诊等服务,开展新市民生育健康服务,实施蓝领健康科普服务项目,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共享卫生健康和生育公共服务。(区卫健委)
8、深入推进健康家庭建设,提高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加强生育养育指导和生殖健康宣传教育,推进科学育儿宣传指导服务进社区、进家庭、进园区,线上和线下结合开展“健康家庭-优生优育”社区行,提升家庭科学育儿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健康家庭-生殖健康”社区行项目,增强群众生殖健康自我保健意识和能力,预防非意愿妊娠,减少非医学需要的人工流产,促进生育力保护。结合0-3岁婴幼儿养育的实际需求,开展婴幼儿照护研究,配合教育部门推进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卫生健康系统婴幼儿健康照护体系。深入开展互动类、系统化的宣传活动,探索建立“千天”科普服务品牌。组织开展“健康家庭-老年保健、居家护理技能”社区行项目,提升子女在老年保健、居家护理等方面的意识和技能。注重工作协同与资源整合,积极发挥辖区内智慧健康驿站、家庭科学育儿指导站、儿童服务中心、儿童之家、综合为老服务中心、社区学校等场所作用,开展健康家庭系列宣传活动。组织开展“5.15”国际家庭日等主题宣传服务活动,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效果。结合15分钟社区美好生活圈,分类推进母婴设施建设,扩大母婴设施覆盖面。开展辖区内母婴设施信息登记制度,加强基础信息排摸,提高已建设施的信息准确度。积极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各类设施安全有效运行。(区卫健委)
9、加强职业健康保护。区卫健委完善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宣传活动,组织辖区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开展职业健康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大力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强化重点监测和风险评估,继续开展中小微企业职业健康帮扶行动;扎实推进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和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压实用人单位主体责任,有效控制职业病危害风险,提高职业健康监督执法效能。区国资委在国资系统内落实各项职业病防治指标,督促各国有企业健全职业卫生培训、职业病防治制度等保护劳动者健康相关制度;以职业性尘肺病、噪声聋、化学中毒为监管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服务指导与专项治理,定期监测职业危害因素,提高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服务覆盖率;加强调研排摸和综合分析,结合建筑施工、工业制造、废品处置等行业特点提出工伤预防工作重点,提供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等。(区卫健委、区国资委)
10、加强残疾人健康促进。完善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有意愿的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率100%,有需求的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实施《上海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3-2025年)》,推进残疾预防专项行动,加强残疾预防宣传,组织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活动;推进残疾人“康复之家”建设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重点联系点工作;持续推进“阳光宝宝卡”救助新政的实施;继续为居住长宁区域内有需求的、长期卧床的残疾人开展上门体检服务。强化辅具管理,促进工作规范有序,实施辅具适配精准化。继续推进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适当扩大无障碍改造对象的残疾类别和等级,扩大受益面,残疾人家庭综合改造和室内无障碍改造户数不少于500户,同时严格质量控制,提高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确保实事项目惠及更多残障人士。开展视力、听力残疾人家庭燃气安全普查,优化普查项目,开展燃气安全使用宣传,杜绝燃气安全隐患。(区残联)
七、养老服务健康促进行动
1、做实养老实事项目、民心工程。推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年内改建100张认知障碍照护床位、改建611张护理型床位,新建新增老年人助餐点5个、家门口养老服务站10个。(区民政局)
2、持续开展医养结合工作。深入推进机构、社区和居家医康养护服务融合发展,计划新增3家“养老院+互联网医院”。持续深化老年认知障碍友好城区建设,规范“小蓝花”认知障碍赋能中心运营评估,健全认知症老人及家属的社会支持网络,提升他们的生活品质。(区民政局)
八、慢性病防治行动
1、积极迎接新一轮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以国家级复审工作为抓手,统筹全区慢病防控优势资源,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长宁模式。(区卫健委)
2、创新医防融合、医防协同机制,促进疾控-医院-社区联动融合,推进社区慢性病健康管理支持中心建设,完善家庭医生签约制度下“以人为核心”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服务模式。(区卫健委)
3、持续完善区域慢性病和伤害综合监测体系,加强肿瘤、心脑血管急性事件以及伤害病例登记报告规范,开展2024年上海市慢性病及其危险因素调查项目。构建基于大数据应用的慢性病健康管理和综合干预模式,推进心血管病、常见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COPD等重点慢性病筛查。提高伤害监测信息化管理水平,针对重点人群加强伤害预防宣传教育,提升社区、学校伤害预防和干预能力。(区卫健委)
九、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1、结合区域“数智基座”建设,组织实施本区区域传染病监测预警与应急指挥能力提升项目。落实传染病应急队伍标准化建设,强化核心队伍及预备役队伍的分级分类管理,实现“人员配备标准化、装备配置标准化、队伍管理标准化、培训演练标准化”。启动区应急作业中心及配套信息化建设,强化针对性应急培训和实操性应急演练,强化先期处置能力和统筹调度效能。(区卫健委)
2、持续做好传染病多病共防。推动第五轮国家艾滋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建设,围绕“2+X”等重点领域探索多部门联合的艾滋病精准防治模式。完善结核病“促、筛、诊、治、康”五位一体的全过程综合防治体系,推动“无结核社区”建设。推进实施《上海市消除丙肝公共卫生危害行动方案》,进一步规范丙肝定点医疗机构病例发现、转介、治疗和健康管理服务。(区卫健委)
3、区卫健委继续加强各级各类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管理,开展预防接种相关人员全员培训及免疫规划专项督导。进一步完善预防接种服务,维持免疫规划疫苗高接种率。统筹做好重点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继续做好老年人肺炎疫苗接种工作,适时推进流感、HPV等疫苗接种。不断更新接种门诊冷链硬件水平,保障接种安全。区市场监管局持续推进疫苗使用环节质量监管,对疫苗预防接种单位进行全覆盖检查,重点检查疫苗的进货渠道、资质、冷链管理、质量状况是否合规以及有无涉嫌非法购进使用疫苗的情况。(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
4、加强病媒生物防制。结合季节性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展季节性病媒生物专项控制行动,推进病媒生物防制标准化管理,加强专业防制队伍的能力建设,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使病媒生物的日常防制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相结合;运行市级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系统,推进病媒生物常态化防制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治理;依托市实训基地组织开展对各重点场所人员的线上和线下培训,强化部门、单位、场所和个人的日常防制意识,营造全民参与共同病媒生物防制的氛围。针对重点场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做好进博会等重大活动病媒生物防制保障。(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公共卫生体系提升行动
1、加快区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中心、区域公共卫生继续教育培训中心、区健康促进和教育展示中心、区域公共卫生中心实验室“四大中心”的规划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策研究,探索建立以疾控机构为主导,各医疗机构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的区域疾病控制健康联合体。(区卫健委)
2、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能履行,结合疾控专员工作制度的深入推进,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规范设置公共卫生或预防保健科室,配齐专(兼)职工作人员,优化运行机制,促进医防融合。(区卫健委)
3、提升现场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应急医疗队的应急保障装备及物资的配备。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在完善四支应急医疗队伍的基础上,试点建设1支区级紧急医学救援队伍和至少3支背囊化基层医疗应急小分队,并在下半年开展一次综合应急演练。推进应急医疗保障宣传力度,让居民群众更有安全感和获得感。利用5G移动单兵装备,推进应急医疗保障信息化管理,确保应急医疗保障安全高效。(区卫健委)
4、做好饮用水卫生和消毒产品监管。进一步推进扫码知卫生项目数据核对以及启动数据风险预警推送。加强涉水产品监督管理。落实消毒服务单位备案管理。探索开展消毒产品“互联网+”监管。继续推进“双打”工作,开展抗(抑)剂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违法添加禁用物质和不符合要求的相关产品。(区卫健委)
5、推进“无废医院”创建工作。开展“无废医院”建设评估和市级示范“无废医院”推报,通过自查自纠、现场评估、执法监管等方式,聚焦提升医院废弃物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推动实现医院废弃物产生量小、资源化利用充分、无害化处置,数字化、科技化全面赋能医院废弃物管理处置,建立高效安全的医院废弃物治理体系。(区卫健委、区生态环境局)
6、加强卫生监督执法机构和队伍建设。优化监督员岗前培训和轮训制度;以继续参加卫生监督岗位练兵比赛为抓手,加强监督员日常训练和专业训练,提升监督员执法办案能力。加强卫生监督协管队伍建设,按照卫生监督协管服务规范,试点推进卫生监督协管网格化管理机制。推进全过程行政执法记录制度实施,包括执法记录仪的增加和规范化使用;加强成本核算的管理;根据卫生监督规范化建设的方案,设计执法文书档案管理方案。完善监督执法督导单兵系统。(区卫健委)
7、做好重大活动的卫生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长宁区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并发文;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卫健委要求,做好第七届进博会、长宁女子半马等重大活动、各类考试竞赛及防汛防台、雨雪灾害低温天气防范应对等医疗卫生保障工作。(区卫健委)
8、探索监管合规引导制度。加强与社会办医疗机构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合规提示、教育和培训,引导其加强自身合规建设。在卫生执法领域加强对经营主体的合规指导,探索“新入经营主体(社会办医疗机构)合规告知谈话制度”。(区卫健委)
9、推进卫生监督执法信息化建设。继续依托第六轮加强公共卫生体系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数字化综合监管能力,在市卫健委稳步推进“智慧卫监”监管成效的基础上,持续推进“智慧卫监”信息系统建设,探索推行以数据监测、远程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接触式监管”。在完善监督端的基础上,推进医疗机构端的培训和运用,完善基础档案的建立,包括医务人员和医疗技术等,试点线上信息化监管。(区卫健委)
10、完善综合监督执法联动协调机制。深入实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持续加强综合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聚焦监管薄弱环节,进一步加强多部门协调联动与监管信息互通机制,开展多部门联合检查,推动监管信息共享,推进问题线索联合处置。新增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口腔诊所、中医诊所的部门联合抽查。探索“一业一查”、“综合一次查”等新模式。持续提升质量控制水平。结合药品安全巩固提升行动,加强对医疗机构采购、储存和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的全过程质量安全监管,确保公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可及。强化区域药品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等安全信息的监测,及时做好不良事件的报告和处置。(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
十一、医疗服务体系优化行动
1、健全完善公立医院领导体制、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推进区域性医疗中心建设,深化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合作,积极推动上海市同仁医院高质量发展。对照《2023年三级医院评审标准上海版实施细则》,明确重点薄弱项,逐项突破,努力达到三级甲等医院建设标准。推进脊柱微创诊疗关键技术与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与交通大学医疗机器人研究院建设临床联合研究中心等各项工作。推进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推进区内在建的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建设项目和区级临床重点专科(含中医)建设项目,落实管理,组织考核,及时整改,保质完成。争取打造1-2个在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临床重点专科。(区卫健委)
2、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建设长宁特色的区域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推动区域医疗联合体建设,推进区内医疗、科研、教学、护理等形成专科共建、培训协同、科研协作,建立完善统一协调的医联体管理机制。推进区属二三级医院与十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签约,建立整合型医联体,探索医联体运行考核方案。制定《2024-2026年长宁区基层全科医师执业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用好同仁医院全科培训基地的优势,通过培训轮岗等形式提升社区全科医师在危急重症救治、基本病种开展、全+专的疾病诊疗等方面专业能力。(区卫健委)
3、完善区域双向转诊体系和平台建设,推进天山中医医院接入本区转诊平台。推进社区医生使用转诊系统进行转诊工作,提高转诊效率。推进上级医院妇科、儿科、心内科、内分泌科、康复科等适宜科室资源下沉,提高签约居民在区内的就诊比例,达到“首诊在社区,转诊在区内”的目标。推进落实上级医院门诊的号源优先预约,引导居民就医下沉。(区卫健委)
4、有序整合区域医疗资源,进一步发挥区域影像、心电和处方前置审核中心的服务与指导作用。推进建立区域检验检查预约机制。探索公立医院和基层卫生中心紧缺人才专科(儿科、妇科、五官科、皮肤科、放射、B超等)双向执业机制。(区卫健委)
5、优化妇幼健康资源布局。制定《长宁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设置规划(2024-2026年)》,提升妇幼健康全程服务水平,推动长宁区妇幼健康高质量发展。持续加强母婴安全,夯实“社区-专业机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联动机制,规范落实各项母婴安全制度。完善区域危重孕产妇、新生儿会诊抢救网络以及多学科协作诊疗机制。(区卫健委)
十二、社区健康服务促进行动
1、推进高质量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继续巩固老年人、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签约覆盖,推动签约服务拓展至企业楼宇、园区、养老机构、学校等功能社区。进一步加强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的宣传与推广。在社区双向转诊上,做好与组合内、外上级医疗机构的协调沟通,提高签约居民向上级专科医院转诊就诊的便捷性和有效性。进一步提高65岁及以上签约重点人群健康评估报告生成率、报告反馈率和报告解读率。运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签约服务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区卫健委)
2、持续提升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拓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空间布局,提升社区卫生服务可及性。以完善功能为目标,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诊疗、公共卫生、康复护理 等设施设备更新和改善。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按照市、区“十四五”规划、“社区15分钟美好生活圈”建设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站点标准化建设,完善制度机制,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区卫健委)
3、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健康管理中心“三大中心”建设:推进江苏、天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示范性康复中心建设;推进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护理中心;建成2-3家规范化、标准化社区健康管理中心。开展多层次的社区康复能力培训,加强社区康复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已建成社区康复中心的运行与管理。优化护理服务功能,开展“互联网+社区护理”服务,打造一站式、整合型社区护理服务模式。依托信息化手段,整合各类资源,加强人群健康评估、风险筛查、需求分类和针对性健康指导,提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服务的能级与水平。(区卫健委)
4、推进2-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标准化口腔诊室;推进高校附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推进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妇科、儿科、五官科、皮肤科、心理科等适宜专科专病建设。开展新一轮优秀家庭医生工作室专题建设,系统化、科学化、规范化培养一批新家庭医生工作室主管及其团队。推进社区“一中心一特色一品牌”建设,形成鲜明的服务特色和医疗品牌,满足多元化服务需求。(区卫健委)
5、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促进健康老龄化、加强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开展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老年心理关爱行动、老年口腔健康促进行动、老年营养改善行动、老年认知障碍防治促进行动、老年人健康素养调查、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基本公共服务项目等工作。以第一批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区和示范机构为引领,持续开展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工作,深入挖掘总结典型经验,加强宣传和推广,进一步推动医养结合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卫健委)
6、加强社区药品配备保障。做好药品目录上下对接,扩展基本病种清单。进一步推广电子处方流转,提升社区居民配药便捷性。(区卫健委)
7、全面推广安宁疗护服务。进一步发挥安宁疗护管理中心作用,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面开展机构与居家相结合的安宁疗护服务和评估转诊服务,形成覆盖本区所有社区的安宁疗护服务网络。(区卫健委)
十三、中医药健康促进行动
1、推进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区创建。进一步发挥区中医药事业发展领导小组工作机制,落实政府发展中医药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协调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区内相关医疗卫生健康单位,巩固示范区创建工作成果。组织专家团队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各单位的创建工作进行暗访调查,确保各项创建工作高标准不滑坡,迎接示范区国家评审。(区卫健委)
2、加强中医医联体体系建设。完善市、区两级中医医联体体系建设,实现区域中医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加快完善区域内中医转诊平台功能,做好分级诊疗标准制定、双向转诊路径等相关工作。探索强化中药审方中心功能,实现中成药审方、处方点评等功能。推进基层中医药实践推广培训基地建设,全面开展基层非中医类人员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完善长宁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运行机制,探索中医药文化宣传联动制度。建立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为中心的关节病专科医联体。(区卫健委)
3、提升中医药服务能级。推进光华医院全国中医特色重点医院创建工作,支持光华医院加强关节病专科建设,推进区域中西医结合医疗中心建设。推进天山中医医院以“骨伤、肿瘤”为特色的“一区一品牌”重点基地建设。深化虹桥、华阳、新华3家上海中医药大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涵建设。推动程桥、新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申报建设上海市中医药特色巡诊社区卫生服务站。推动社区中医专病专科建设。推动完成本年度中医馆中医阁建设。提升社区中药饮片临床使用能力。推进改革试点,探索市区两级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在中医医联体内的调剂使用。开展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试点工作。建立海派中医流派推拿基地,开展我区流派传承工作。(区卫健委)
4、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新一轮长宁名中医评选;加强上海市名中医工作室基层工作站、长宁区名中医工作室建设。推动市级医联体双聘项目、区青年中医医师培养项目、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项目,加强区内各级医疗机构青年医师中医药服务能力。完善医联体内中医人才培养和互认机制。(区卫健委)
5、推进中医“治未病”工作。加强对中医“治未病”工作的业务管理与综合协调。完善中医“治未病”工作技术指导与质量控制机制。加强中医适宜技术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试点区工作,面向区域内重点人群做好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探索区域内中医药养生保健服务行业的管理和发展。加大中医药文化传播力度,开展系列进社区、进楼宇、进校园传播活动。(区卫健委)
十四、国家卫生区巩固行动
1、全面推进2022-2024年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长宁区2022-2024年国家卫生区复审工作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八个工作组要继续发挥作用,牵头开展农贸市场、建筑工地、老旧小区、背街小巷、医疗机构、“七小”等重点场所的环境卫生和行业管理督查;各街道(镇)和行业主管部门要在本辖区和本系统(行业)内组织开展市民卫生健康行为倡导、城区人居环境整治、公共卫生设施维护、病媒生物预防控制、重点场所卫生管理等系列专项行动。(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2、开展四季爱国卫生运动。各成员单位要坚持“三个一”(每日一小扫、每周一大扫、每月一主题)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季节性爱国卫生运动,固化每周四爱国卫生义务劳动制度,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职工广泛参与清洁家园、环境整治活动,提升居民对城区环境的满意度。(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3、推进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全面开展卫生健康街镇建设,做好公共卫生环境长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固化日常维护与突击整治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性运动相结合、动态管理与监督机制相结合的“常态模式”。做好组织发动、部门协调、培训指导、督促检查、示范推优等工作,开展爱国卫生合格单位建设,探索基层爱国卫生实践基地示范点建设。年内重点加强对华阳、虹桥、新泾镇3家市级试点街镇的指导及特色亮点工作的培育,并在其他7个街镇全面推开,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十五、健康保障完善行动
1、做好长期护理保险标准化贯标工作。开展《上海市长宁区长期护理居家照护护理计划制定规范》、《上海市长宁区居家照护需求评估规范》宣传贯标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区医保局)
2、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和远程评估扩展和规范建立。进一步拓展长期护理保险定点评估,落实远程评估等创新举措。(区医保局)
3、持续巩固完善区域总额管理及按病组、病种付费,加强评估监测,全面引导医疗机构运行管理与支付改革导向协同,做好中医优势病种按疗效价值付费。结合长期住院床日支付改革,针对精神、康复及护理等长期住院服务开展按病种床日付费模拟测试,引导机构合理优化成本,减少不合理服务提供。(区医保局)
4、贯彻落实《上海市医保进一步支持社区卫生服务能力提升的若干举措》,支持基层医疗机构高质量发展。探索建立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用使用监测机制。在总额预算及DIP支付方式改革的前提下,区域总额向社区适度倾斜,支持分级诊疗落实实施。(区医保局)
5、继续配合做好国家药品联采办日常工作,常态化落实新批次全国药品集采。做好《关于进一步完善多元支付机制支持创新药械发展的若干措施》的贯彻落实。优先推荐纳入上海市生物医药“新优药械”产品特药目录的药械进入医疗机构临床使用。严格执行对创新药实行前三年单列预算,促进国谈创新药使用。(区医保局)
十六、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1、做好大气环境保护。持续推进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突出精准治污、聚焦重点行业,从产业、交通、建设等各方面,全面推进大气污染防控。持续开展空气质量改善攻坚行动,持续推进企业VOCs治理任务,推进企业清洁生产审核。不断强化扬尘污染管控。持续推进建筑工地扬尘在线监控设备安装工作,及时分析工地扬尘数据,针对性提出管控措施。加大移动源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柴油车路检路查、入户检查及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深化社会污染源治理。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持续推进油烟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积极探索长宁区商业体餐饮集约化管理。(区生态环境局)
2、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开展年度长宁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核算,完成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项目核算、矢量叠图及历史类型调查等,确保我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提前谋划梳理年度需开展场调地块清单。根据出让、划拨地块计划安排表进行对照梳理,初步筛选需开展场调的地块,提前介入,主动沟通。严格守牢土壤安全红线。在土地流转环节,重点把握地块安全利用要求,按要求开展场地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按照程序组织专家评审,对场调报告和风险评估结论进行评估认证,确保土地利用安全。(区生态环境局)
3、加强水环境保护。持续实施河道水质深化治理长效维护,巩固和提升河道水质,保持9个市级考核断面达标;实行一体化养护管理模式,开展水、陆域全覆盖河道管养工作,对重点区域实行“分时、分条、分段”保洁养护,提高精细养护效能;采用新型河道保洁养护装备,提高养护作业能力;持续开展河道清网、福寿螺、有害植物等专项整治行动,保障河道水环境面貌整洁。(区建管委)
4、推进公园城市建设。大力实施绿化建设:新建公共绿地1.68万平方米,新建立体绿化2.5万平方米,打造口袋公园2座,计划建设绿道1公里,创建绿化特色道路1条。积极推动开放共享:实施整区域景观设计,通过将单位附属绿地与周边人行道、公共绿地、口袋公园等空间有机融合,打造长宁区少年宫、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宜家绿地3处无界融合、渗透贯通的绿色开放空间。逐步推进公园24小时开放工作。广泛开展“公园+科普”、“公园+时尚”、“公园+市集”、“公园+影音”系列活动,丰富中山公园市民园艺中心活动的内容与形式。(区绿化市容局)
5、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优化前端分类投放环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精品示范居住区建设,建立分类投放环境联合治理制度,开展居住区投放点改造提升。推动中端收运作业规范化,推进小型压缩站提标升级和田度中转站改造提升;完成湿垃圾转运设施提升项目建设并正式投入使用,完成配套竖式箱拉臂车采购;加快推进环卫作业车辆、保洁机具更新配置,深化作业扰民治理。打造精细化分类样板,在试点特色道路、特色街区、高标准保洁区域设置精细化分类废物箱,推进可回收物惠民服务点和固定型服务点建设,建成1座高品质示范型中转站;推进智能监管,打造不分类行为“云劝导”、收集容器满溢预警、小包垃圾自动识别等标杆场景;完成干、湿垃圾清运车辆车载计量设备全覆盖;试点推进“码上环境”场景建设和应用,实现生活垃圾转运站信息公开。(区绿化市容局)
6、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粮食、婴幼儿食品、食用农产品等质量安全监管,有针对性地对重点品种实施监督抽检。制定《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夯实承包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统筹行业主管和监管部门力量,防范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百千万工程”和小餐饮单位清洁厨房创建工作,并积极推进执行小餐饮店管理规范团体标准。使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和社会共治水平显著提升。确保主要食品总体监测合格率在99%以上,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4例/10万人,加强食品科普宣传和法治宣传教育,市民食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91分以上,市民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评分达到91分以上。(区市场监管局)
十七、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
1、培育社会办医品牌。鼓励和培育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品牌化的医疗机构在长宁申办,促进社会办医的多元发展。鼓励公立医院与社会办医疗机构在人才、管理、技术等方面建立协议合作关系,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区卫健委)
2、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有序发展前沿医疗服务,组建优势学科团队,提供先进医疗技术服务。支持同仁医院心血管外科建设,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以中西医结合方式治疗关节疾病等。建设医学协同创新集群,推动区属医疗机构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上海中医药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开展院校合作。推进重点实验室建设,按照与东华大学战略合作要求,扎实推进医工交叉开放课题设置、联合研究生培养、学术交流等各项工作,启动脊柱微创诊疗关键技术与材料重点实验室建设。推进与交通大学医疗机器人研究院建设临床联合研究中心。提升临床研究策源力,推进虹桥国际医学研究院等区内临床试验平台建设,开展高水平临床研究。(区卫健委)
十八、健康信息化行动
重点建设“1+5+X”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框架,通过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5G、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技术,支撑推动区域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流程再造、规则重构、功能塑造和模式新建,打造具有长宁特色的医疗场景,提升区域数字化医疗服务水平,加快医疗服务质量变革与效率变革。(区卫健委)
十九、长三角健康一体化行动
1、积极参与长三角健康一体化建设,加强区内优势医疗资源和品牌的输出,推动同仁医院、光华中西医结合医院等在长三角地区的医疗、科研、教学等交流,鼓励技术输出和学术合作。(区卫健委)
2、推进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慢病防制等在长三角地区的日常联动、学习交流及联合应急演练。强化毗邻区域卫生健康监督执法队伍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培训演练。(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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