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文件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一是对接国家、市、区“稳就业”工作新要求,突出就业优先。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本市(沪府规〔2022〕6号)、本区(长府规〔2022〕2号)文件要求,以“援助就业、稳定就业、扩大就业、素质就业”为目标,通过政策修订和完善,努力实现区域内劳动者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
二是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新变化,注重传承创新。本区自2003年开始制定实施区级促进就业优惠政策,多年来产生了良好的政策效果。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原文件中一些条款已不适应当前新的情况。为保持政策的一贯性、连续性,同时兼顾新的形势与需求,因此对原政策文件进行了修订,形成市、区两级互为补充、协调联动的政策支持体系。
三是听取意见并进行风险评估,确保规范严谨。政策修订中,注重加强综合研判与风险评估,多方面听取意见建议,做到每一项政策规定都有充分依据,合法合规、程序规范、表述准确,可操作,可执行,可监管,堵住风险漏洞,接受社会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四是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力求务实管用。紧扣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及“四力四城”的目标导向,呼应企业需求,有针对性地提出务实管用的政策举措。
问:文件的主要内容主要围绕哪些方面?
答:主要从就业援助扶持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其他等4个方面,提出了12条促进就业补贴措施:
第一方面:就业援助扶持补贴(4条措施)
主要包括:1.特殊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费补贴。对于刑满释放、戒毒康复、社区服刑等特殊人员实现灵活就业的给予相应补贴。2.青年就业见习带教费补贴。在市政策基础上,按带教学员人数,配套相应补贴。3.青年就业见习学员生活费补贴。在市政策基础上,给予参加见习的学员配套补贴。4.青年就业见习学员留用社会保险费补贴。在市级政策基础上,就业见习基地留用见习学员的,给予配套补贴。
第二方面:创业带动就业补贴(4条措施)
主要包括:5.创业团队工位费补贴。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团队给予相应补贴。6.青年大学生创业一次性补贴。给予在本区创业成功的青年大学生相应补贴。7.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创业担保贷款在贷款期限内还清本息的,可按规定给予贴息。8.院校创业指导站运作经费补贴。在市开展的创业指导站服务成效评估补贴的基础上配套补贴。
第三方面:职业技能培训补贴(4条措施)
主要包括:9.定向培训补贴。对经认定的培训实施机构对失业人员、协保人员或新员工,在上岗前或上岗一个月内开展定向培训的给予相应补贴。10.新项目开发补贴。对符合条件自主开发新培训项目的单位给予相应补贴。11.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对经认定组织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给予相应补贴。12.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及评价补贴。对经认定组织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培训(含竞赛)的单位,进行相应补贴。对经认定开展用人单位高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评价的单位给予相应补贴。
问:文件中享受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对象包括个人吗?
答:该补贴不针对个人,其享受对象为符合条件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院校和企业等单位。
问:什么是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
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是由企业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该证书效力等同于国家发证。一般要求企业应是行业的龙头或排名前列的大型企业,具备独立培训和评价部门,评价项目要求是独有或有特色的非社会化评价项目,央企向人社部申报备案,市属国企向市人社局申报备案,区属国企和民营企业向区人社部门申报、市人社局备案。
问: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个人报名参加就业见习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1、年龄在16-35岁,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或未登记就业的青年;
2、参加本市就业见习计划的本市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所属全日制毕业学年学生;
3、本市高等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应届离校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毕业生。
注:毕业学年是指毕业前一年,如毕业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则毕业学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问:如何参加青年就业见习?
答:个人通过上海公共就业招聘新平台(jobs.rsj.sh.gov.cn)就业见习专区查询正在招录的岗位,或咨询区就促中心投递简历报名参加就业见习。
问:青年就业见习生活费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答:见习基地在每月规定时间内根据见习学员实际出勤等情况,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补贴通过审核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发放至见习学员的指定账户。
问:创业团队工位费补贴发放的对象有哪些?
答:创业团队入孵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区级创业孵化基地,并成功注册成创业组织后,可申请创业团队工位费补贴。
问:创业团队工位费补贴是如何发放的?
答:创业团队工位费补贴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审核,补贴通过审核后,将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将补贴发放至单位账户。
问: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培养对象和培养模式是什么?
答:学徒培训以与企业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新招用和转岗等人员为培养对象。企业可结合生产实际自主确定培养对象,采取“企校双制、工学一体”的培养模式,即由企业与技工院校、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企业培训中心等教育培训机构(以下简称“培训机构”)采取企校双师带徒、工学交替培养等模式共同培养学徒。
问:新型学徒制培训的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是什么?
答:学徒培养目标以符合企业岗位需求的中、高级技术工人为主,培养期限为1-2年,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年。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操作技能、安全生产规范和职业素养,特别是工匠精神的培育。要以企业为主导确定具体培养任务,由企业与培训机构分别承担。在企业主要通过企业导师带徒方式,在培训机构主要采取工学一体化教学培训方式。
问: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对新招用人员,培训达到初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培训达到中级工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培训达到高级工及以上水平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对转岗人员参加学徒制培训的,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学徒完成培训和考核鉴定并经实施单位评价合格的,按补贴标准给予100%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转岗人员不超过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