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长宁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5-06-24

一、什么是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具有合法办园资质、面向大众、办学规范、收费合理的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程序是什么?

民办幼儿园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需要如下流程:

1.园所申请。符合基本条件的民办幼儿园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区教育局提出书面认定申请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2.评审认定。区教育局对提出申请的幼儿园开展综合评审,根据幼儿园综合办园情况给予认定。认定工作定期开展,认定后有效期为三年。

3.公告公示。区教育局向社会公示拟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名单和收费标准,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法定代表人与区教育局签订《长宁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承诺书》。

4.上报备案。区教育局将当年认定公布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名单汇总后,于每年8月底前报市教委备案,并纳入当年教育事业统计。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有效期内,若举办者、园址、名称等重大事项发生变更时,幼儿园须向区教育局提出信息变更说明,经复核审核通过,重新签订《长宁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办学承诺书》履行相关权利与义务。

三、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如何退出?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退出机制包括:

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截至有效期止未再提出认定申请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认定自动失效,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2.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发生违规办学、安全责任事故或违背申请认定时的相关承诺,则普惠性认定自动失效,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相应财政补助。

3.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有效期内主动提出退出申请或终止办学的,则普惠性认定自动失效,不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并退回有效期内获得的相应财政补助。幼儿园为租赁小区配套园舍的,则其园舍由区教育局收回。

四、长宁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有哪些?

长宁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政策包括:

1.优质园奖补。(1)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通过上海市民办优质幼儿园创建评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2)参照当年上海市学前教育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进行补贴,如本市出台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补贴标准,按标准执行。

2.园舍租金补贴。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租赁使用小区配套园舍的,根据《长宁区行政事业单位房屋出租出借租赁及调配管理办法》(长府办〔2024〕17号)规定,经市场评估后确定园舍租金。

3.促进保教队伍发展。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教职工在各类专业培训、教研指导、职称评定中,与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享受同等待遇,并根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职工队伍实际,开展专题培训,促进专业提升。在民办幼儿园各类评选、课题申报、项目申请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教师。

五、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与监督机制有哪些?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管理与监督机制包括: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应完善财务资产管理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审计和教育、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年检、督导和监督检查。生均公用经费补贴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于偿还债务,不得用于发放职工福利及人员工资、津贴、补贴,严禁用于非办学经费支出。幼儿园要加快经费执行,加强制度建设,严格按制度办事,全面推进教育经费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使用。区教育局应依法履行财会监督职责,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监管,建立健全学前教育经费预算管理和审计监督制度。对出现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办园行为不规范、保教质量下降、违规收费、小学化倾向严重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幼儿园,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称号,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