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文字解读:《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2-10-20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国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国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上海市节约能源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等法规条例和国家、上海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相关要求,加大对本区节能减排、低碳发展工作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规范长宁区节能减排降碳扶持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参照《上海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实施细则,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长宁区支持节能减排降碳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二、制定过程

一是通过大量走访调研,积极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结合全区碳达峰实施方案研究、“十四五”节能低碳专项规划编制、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双控”、光伏建设资源排查等工作,多次对接相关市级部门、兄弟城区、企业等;二是通过召开会议、政府网站及书面征询等方式,广泛听取意见。形成本《实施办法》初稿后,召开三次部门专题讨论会,听取15个部门和10个街道镇意见,两次书面征询部门意见,通过政府网站公示征求社会各方意见和建议,并书面征询市发改委意见,召开专家咨询会听取业内专家意见,且完成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最终形成本《实施办法》。

三、主要内容

(一)适用对象

依法设立、经营状态正常、信用状况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二)支持范围

1.支持打造低碳产业生态,包括:双碳类基金、企业运营扶持、低碳产业园区、低碳技术创新、低碳发展联盟。

2.支持实施节能降碳项目,包括:产业节能降碳、建筑节能降碳、交通节能降碳、合同能源管理、可再生能源利用、其他节能降碳项目。

3.支持绿色低碳试点示范,包括:园区低碳节能改造、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综合智慧能源项目、碳普惠应用场景开发和“零碳+”项目。

4.支持提升低碳发展影响力,包括:重大活动、先进表彰。

5.支持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包括:用能单位管理、政府部门管理、“双碳”数字智管平台。

四、申报材料

(一)材料清单

1.共性材料:(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2)《长宁区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申请表》,其中支持打造低碳产业生态适用于产业类申请表,其它项目适用项目类申请表。

2.各类项目个性申报材料清单及受理部门:详见表1。

表1  项目个性申报材料清单与受理部门

序号

政策

类别

政策

条目

政策

条款

申报材料

受理

部门

1

打造低碳产业生态

双碳类基金

-

详见《长宁区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和金融科技创新的实施办法》(长金融规〔2021〕1号)

区金融办

2

企业运营扶持

-

主营业务相关经营许可证、开户银行许可证、发票复印件

各街道镇、区东虹办

3

低碳产业园区

-

园区建筑产权证明、入驻企业情况、低碳企业清单及经营业务相关材料(主营业务相关经营许可证等)、低碳企业办公面积、区域经济贡献情况等

区发改委

4

低碳技术创新

-

国家、市级相关部门批复或备案文件

区科委

5

低碳产业联盟

-

章程、合作协议、活动方案、合同、发票等

区虹桥办

6

实施节能降碳项目

产业节能降碳

节能技术改造

能源审计报告、实施方案、合同、发票、审价报告等

主管部门

 

7

 

清洁生产

项目立项文件、实施情况报告、验收材料、第三方审核报告、市级审核评估验收意见、审价报告

区生态环境局

8

建筑节能降碳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能源审计报告、实施方案、改造方案的备案表、竣工证明

区虹桥办

9

超低能耗建筑

新建:项目竣工备案证明或产证、上海市超低能耗建筑认证报告、第三方能效测评报告。

既有:项目竣工备案证明或产证、超低能耗改造方案的备案表、第三方评估报告(含能效测评)

区虹桥办

10

绿色建筑示范

项目竣工备案证明或产证、绿色建筑标识证明、第三方能效测评报告

区虹桥办

11

电力需求侧响应

项目实施方案、让电协议、虹桥办同意实施方案的备案表

区虹桥办

12

交通节能降碳

充电桩示范小区

实施方案、充电设备购买合同及发票、项目验收材料

区发改委

13

停车治理先行

项目实施方案、合同、验收材料、接入市级平台证明材料

区建管委

14

合同能源管理

-

项目合同、实施方案、发票、验收材料

主管部门

15

可再生能源利用

-

项目备案文件、合同、实施方案、验收材料、审价报告、并网材料、公共建筑产权证明

区发改委

16

其他节能降碳项目

-

市级匹配项目,提供有关市级文件。

区政府确定的项目,提供区政府批复

区发改委

17

绿色低碳试点示范

园区低碳节能改造

-

建筑产权证明、能源审计报告、实施方案、验收材料、审价报告、企业落地面积和区域经济贡献相关材料

主管部门

18

碳达峰碳中和试点示范

-

项目实施依据、合同、发票

区发改委

19

综合智慧能源项目

-

实施方案、合同、发票、验收材料、审价报告

区虹桥办

20

碳普惠应用场景开发和“零碳+”项目

-

场景开发:实施方案、相关合同和发票、市级平台对接材料

“零碳+”:实施方案、第三方认定材料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改委

21

提升低碳发展影响力

重大活动

-

活动方案、议程、场地及设备租赁合同和发票

主管部门

22

先进表彰

-

各类荣誉证明材料

区发改委

23

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

用能单位管理

-

实施方案、合同和发票、验收材料、市级补贴材料、示范试点认定材料

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虹桥办

24

政府部门管理

-

实施依据、专项工作方案、合同、发票、政府采购材料

区发改委

25

“双碳”数字智管平台

-

实施依据、实施方案、政府采购材料、合同、发票、验收材料

区发改委

(二)材料要求

纸质材料需装订成册,封面与骑缝加盖单位公章,请勿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材料。扶持申请表需单位负责人明确填写同意申报并签字敲章,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申报材料受理后不予退还,请自行做好备份。

五、实施年限

本办法自2022年6月6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