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长宁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索引号:SY3208247970202300051
  • 公开属性: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工商
  • 发文字号:长市监公 〔2023〕12号
  • 发布日期:2023-01-20

各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督管理所:

现将《长宁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长宁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的监管工作,从快从重查处社会反映强烈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现结合长宁区域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3年6月底前,打赢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攻坚战,为人民群众实现“三个保障”,使监管执法实现“三个担当”,助力市场实现“三个向好”,即:人民群众购药价格有保障、人民群众用药质量有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有保障。市场监管接诉即办有担当,市场监管公正执法有担当,市场监管服务大局有担当。市场秩序持续向好,市场环境持续向好,市场监管机制持续向好。

二、时间安排

(一)重点治理阶段(2023年1月至3月)

细化工作要求,明确牵头部门,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具体工作任务。继续广泛摸排线索,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特别是做好春节期间涉疫物资市场监管,维护好本区市场秩序。力争一季度各领域监管执法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3月至6月)

各部门加快推进案件查办,注重优化提升,提炼总结经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实现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常态化治理。

三、工作机制

局公平交易科牵头协调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产品质量科、市场规范科、执法稽查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政策法规科等相关科室建立工作专班,推进方案实施,研判调整监管重点;督促各部门落实行动任务,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进行督查督办;汇总行动方案工作信息、数据和案例。同时建立以下工作机制:

(一)市场监测机制。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通过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运用信息技术手段,加强对线上线下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市场价格、广告、网络、质量、商标等监测力度,特别是对网络平台的监测;要在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基础上,对涉疫物资和医疗用品投诉举报进行分类归集,有效服务重点领域监管执法。(牵头负责部门:公平交易科、市场规范科、产品质量科、执法稽查科、药品化妆品监管科、医疗器械监管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按职责配合落实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二)综合研判机制。各业务科室要强化投诉举报和监测数据的分析研判,根据信息可查性、数据详实性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特点等,排摸重点违法线索,为监管执法提供靶向信息。对具有行业性区域性的重大案件,要加强督促指导、组织查办和协调落实,为精准高效执法办案提供有力支撑。对市场秩序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尽早提示预警,因时因势优化完善监管措施。(牵头负责部门:公平交易科、相关业务科室。按职责配合落实部门: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三)会商会审机制。各办案部门对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立案的,及时向公平交易科和相关业务科室报送案件情况。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公平交易科、政策法规科、相关业务科室对查办方向、取证重点、定性和裁量等会商会审,确保案件质量,防范执法风险。各部门对典型违法案件拟向社会主动曝光的,应联系公平交易科上报市局相关业务处室进行综合把关,不得自行发布。(牵头负责部门:公平交易科、政策法规科。按职责配合落实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督查督导机制。牵头部门适时组织工作专班开展专项督查,与部门考核、评优表彰工作相挂钩。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重点检查各部门任务落实、案件查办、行动成效等。各相关业务科室督促各执法部门依法、规范、及时、有效地开展条线专项行动。(牵头负责部门:公平交易科。按职责配合落实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五)信息报送机制。各部门要及时报送信息数据和典型案例,总结工作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形成长效监管机制。各部门确定1名联系人,与公平交易科对接。每周三12时前,汇总价监、反不正当竞争、网监、广告、质量、药监领域累计数据,报送情况统计表;每月22日前,各办案部门汇总相关工作材料,报公平交易科和条线业务科室推进专项行动情况(包括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案件查办情况、典型案例、有效做法等)。6月20日前上报正式工作总结。(牵头负责部门:公平交易科。按职责配合落实部门:相关业务科室、执法大队、各市场监管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持续高压态势

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是当前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全局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此次专项行动是落实疫情防控优化措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的必然要求,是践行“监管为民”理念、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具体行动,是震慑市场主体违法行为、整肃规范市场秩序的有力举措。要以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负责的态度,调动精干力量,把专项行动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细、抓出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协同联动

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安排专人负责,加强专项行动的统筹调度,集结系统力量开展综合治理。要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时间节点、实施步骤和责任要求,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紧盯不放,确保整改到位。价格、反不正当竞争、执法稽查、网络监管、广告监管、质量监督,以及药品监管等相关条线要加强协同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充分发挥综合监管、综合执法工作优势。

(三)把握工作目标,体现三效合一

要更好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把行政指导与执法办案结合起来,通过行政指导提升企业自律意识,通过执法办案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对极少数可能形成错误示范,产生联动效应的违法行为要坚持露头就打,严查严惩;对一般违法要快办速结,规范裁量,督促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及时纠正;对人民群众投诉的问题,要快接、快查、快办,及时答复,保障群众利益,努力实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加强监管联动,深化贯通协同

加强与发改、商务、公安、卫健、医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监管协同和联合惩戒。发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违法违规提供交易服务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发现走私药械产品的,及时移送海关部门。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深化行纪衔接贯通协同,强化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和成果共享,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同频共振、同向发力。

(五)做好新闻宣传,强化舆论引导

要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公布典型违法案例,起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执法效果。要积极报道专项行动进展和成效,在全社会营造稳价保质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要强化法律法规宣传解读,督促相关市场主体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责任,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要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强化舆情监测,精准把握、正确引导、妥善化解群众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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