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实施细则》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索引号:RC0300000-2010-09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教〔2010〕80号
  • 发布日期:2010-10-20

各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长宁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长宁区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实施细则

二○一○年十月十三日

附件:

长宁区中小学教师

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建设计划》和《上海市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的精神和要求,特制定开展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的实施细则。

一、培训目标

1、加速学校教育信息化发展,提升校长教育信息化领导力。

2、加强课程和教育技术的整合,促进技术在教学中有效运用,提高教师教育技术的应用能力和水平。

3、促进信息化环境和设备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的支持和保障,提高信息技术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二、培训对象

中小学在编、在岗的教师(含信息技术人员)、校长。

说明:

1、已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0及以上版本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以免本项目培训。

2、2010~2011年期间退休的人员可以不参加本项目培训。

三、培训课时和培训内容

1、培训课时

参加培训的教师需完成50学时的培训,其中24课时为面授时间,26课时为网络培训时间。

2、培训内容

选用教育部师范教育司组织编写,并经专家组审查通过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培训教程(中级)》(祝智庭主编)。

四、考试和认证

1、考试资格的获得

完成中级培训的教师,可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参加教育部考试中心实施的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能力水平考试资格(NIT--NTET)即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NIT)的教师模块考试。

2、合格证书的获取

通过水平测试者将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全国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水平考试中级合格证书。

五、培训组织

1、本项目培训作为长宁区“十二五”教师教育必修课程,由区教育学院组织,负责聘请主讲教师,并定期开展教研活动。

2、各学校根据工作安排和需要,选择和上报具体培训批次和具体时间(见附件),在规定时间完成培训工作。

3、每个培训班设置两名主讲教师,原则上培训40名左右的教师,培训地点均设在各学校。

4、集中面授的时间原则上均安排在周六。

六、培训进程

从2010年10月起,每两个月完成一个批次的培训。

说明:

2010~2011年期间,市教育考试院每年组织3次中级水平考试,各学校可以根据考试时间组织培训合格教师参加中级水平考试。

七、成效跟踪

教育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教师完成培训后学习成果的应用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与教育局划拨学校教师培训经费挂钩。

八、相关规定

1、教师参加本项目培训和考试的相关经费由各学校承担,从教师培训经费中列支。

2、根据上海市远程教育集团有关文件规定,本项目培训费用为每人350元。学校在完成每一批次的培训后,根据参训人数将培训总经费转账至区教育学院。

3、培训费用中,100元为市网络管理平台运维费用,由区教育学院统一支付给上海市远程教育集团;其余费用用于主讲教师讲课、教研活动组织、成效跟踪评估、相关管理人员劳务等费用的支出,由区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4、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0及以上版本合格证书的人员可直接报名参加中级水平考试。

5、成效跟踪评估结果不合格的教师,将被扣除下一年度培训经费350元。

长宁区教育局

二○一○年九月

附:

各单位教师教育技术能力(中级)培训计划安排表

______________学校(盖章)

应培对象人数

 

已取得英特尔未来教育项目7.0

及以上版本合格证书人数

 

实际需要培训人数

 

本项工作学校负责人

姓      名

 

联系电话(固话与手机)

 

培训教室

可用作培训的机房数

 

最大机房可容纳的培训人数

 

培训安排

培训时间(可选择)

计划完成培训人数

2010年11月——2010年12月

 

2011年1月——2011年2月

 

2011年3月——2011年4月

 

2011年5月——2011年6月

 

2011年9月——2011年10月

 

填表人(签名)____________校长(签名)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2010年10月29日(星期五)前将本表寄送长宁区教育学院师训部(2号楼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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