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教育局关于长宁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更名为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增补及更新组成人员的请示
长宁区人民政府: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厅字〔2020〕1号)和上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沪委办〔2020〕43号)文件精神,并依据国务院、上海市对区县教育督导委员会机构名称规范的要求,拟将“长宁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更名为“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并增补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为组成人员。
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如下:
主 任:陆 浩 长宁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熊秋菊 区教育局局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
陈 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区外办主任
委 员(按姓氏笔划排序):
王卫中 区民防办副主任
方玲姬 区总工会副主席
孔令琦 团区委副书记
叶立生 区体育局副局长
向可阳 区人社局副局长
江 萍 区卫健委副主任
苏立琼 区规划资源局副局长
李双珑 新泾镇政府副镇长
沈 磊 区财政局副局长
沈 懿 区教育局副局长
张晓钟 区发改委副主任
张友勤 区科协副主席
陆 良 区房管局副局长
苗全胜 区文旅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金喆勋 区司法局副局长
周 薇 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周全民 区民政局副局长
凌 妍 区残联副理事长
黄志远 区建管委副主任
程万霆 区城管局副局长
蔡志勇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区委编办主任
区妇联分管领导
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区教育督导室),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区教育督导室具体承担。长宁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领导自然替补。
妥否,请批示
长宁区教育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