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不断提升城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全面优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和《上海市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行动方案》工作要求,结合长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和在浦东开发开放3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事物发展全过程、产业发展全链条、企业发展全生命周期出发谋划改革。坚持从时代进步中把握改革命题、从生产实践中找准改革方向、从改革高地中学习改革智慧、从社会期盼中汲取改革动力,按照“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主动改革”的思路,坚持以企业需求和感受度为导向,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坚持“容缺、容错,扶新、扶特”,探索具有长宁特色的改革举措,不断推进更深层次改革,深入推进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努力把长宁建设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安全程度最高的城区之一。
二、主要任务
(一)实施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对标改革
1、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测评指标(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获得信贷、跨境贸易、财产登记、保护中小投资者、办理破产、纳税、执行合同、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政务服务、用水用气、劳动力市场监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包容普惠创新(创新创业))及全市营商环境测评指标要求和任务清单,针对长宁短板弱项,形成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不折不扣落实测评指标要求。对照2020年全市营商环境测评中反映出的问题,加强营商环境基础工作落实,积极与市级部门沟通,狠抓市级条线任务落实,切实提升企业感受度和满意度。组织落实好世行、国家和上海市营商环境考核评估迎检工作,全力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市场监管局、建管委、规划资源局、司法局、税务局、商务委、法院、投促办、区府办、人社局、财政局、科委)
(二)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争取不涉及国家事权的“一业一证”改革在长宁率先复制推广,促进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更加便捷,争取实现“准入即准营”。(责任单位:区府办等)
3、实施名称告知承诺制。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在名称登记环节中取消人工审查流程,全程系统审查,提高名称登记效率。(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4、探索商事主体确认制改革。将企业设立登记从行政许可转为行政确认,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核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5、深化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拓展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适用范围,企业变更、分支机构设立可以自主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力争各类企业无纸化办理设立登记。(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6、探索多维度的住所登记改革。深化集中注册登记,推行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探索信用承诺申报制。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将电子商务平台上网店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争取市局支持,将适用范围从个体工商户逐步拓展到各类市场主体。探索争取“一照多址”在长三角互认的基础上拓展,探索医疗器械销售单位“一证多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7、运用智慧赋能,打造线上线下“成本最优”的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流程优化再造,力争实现“前台收件100%综窗覆盖;智能中岛100%全流程办件分析;后台审批100%业务进驻”,探索在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的“立等可办,立等可取”。(责任单位:区府办)
8、强化线下综合服务和自助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提升到80%以上,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对现场检测查验事项全面推行预约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沿街商铺开办装修、校车许可、企业政策申请、境外人员服务等一件事项目清单,探索打通“一网通办”审批信息和“一网统管”监管信息的融合运用。探索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通过向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在线审批或向中心派驻有审批权的工作人员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推进综合类自助终端进楼宇、社区、银行网点等。(责任单位:区府办)
9、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件和协调服务。逐步将审批审查中心办理事项范围由社会投资项目延伸拓展至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探索在产业园区实施区域综合评估,市场主体在已完成综合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无需再进行相应的评估评审。(责任单位:区建管委、规划资源局)
10、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完善“好差评”评价方式,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方便服务对象进行评价。建立前台与后台、大厅窗口(含园区)与职能部门“差评”问题整改确责机制。(责任单位:区府办)
11、新建区数据中台,逐步构建形成长宁区公共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应用、展示、评价“六位一体”的大数据资源体系。(责任单位:区府办)
(三)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12、深入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重大机遇,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深化上海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支持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探索保税功能路径突破,争取保税功能从浦东国际机场延伸至虹桥国际机场,积极争取“主分区”制度创新试点。(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商务委、临空办)
13、围绕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探索,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以及数据等方面争取一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重点改革创新项目。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聚焦土地复合利用以及轨交站点区域的开发提升,在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功能结构优化、相关保留建筑审批、更新改造资金支持等方面争取创新突破。(责任单位:区规划资源局、虹桥办等)
14、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发挥长宁贸易功能的突出优势,深化上海世贸商城全球贸易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更多“6+365”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探索,帮助进口展品变成商品,打开国内市场。(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5、发挥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优势,依托长宁会展海关等功能机构,为入驻的贸促机构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区、共享办公区、共享会客厅、共享展示厅,发挥中心“进博服务首站、企业办公首选、经贸机构首推、商品展示首发”四大功能,为企业转型提供新视角,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16、依托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临空经济,重点发展航空服务业及配套产业,鼓励发展飞机整机、航空发动机等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发展飞机全周期维护、航空贸易、航空咨询、航空培训等高附加值业务,推动争取航班时刻次级市场市场化改革试点落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临空办)
17、吸引国际组织机构总部、办事机构及代表机构落户,加快金融、司法、仲裁、交易、专业服务等功能性机构平台落地。以与央行数研所开展战略合作为契机,推动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培育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引进相关金融功能性机构平台落地。(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司法局、商务委、科委等)
(四)深化企业精准服务
18、不断完善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领导重点服务、部门专业服务、街镇综合服务“三级体系”,把企业服务工作贯穿企业引进、政策扶持、培育发展、人才集聚、诉求解决等全流程和全周期,做好企业系名单的动态调整,不断为企业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新一轮集中走访联系企业活动,深化“两张清单”模式,依托“营商通”平台,进一步做好诉求的收集、流转、解决,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企业情况的熟悉度和问题诉求的解决度。(责任单位:区投促办等)
19、打造“楼门口”服务体系。在楼宇园区党群阵地分层分类推进设置营商环境服务专区,通过引入“一网通办”自主服务终端、自助办税终端、居住证自助机等,“足不出楼”为楼宇企业员工提供各类业务办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投促办、区府办、税务局等)
20、建设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依托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方式,建立健全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营商基础服务、跨部门集成服务和引导企业战略发展服务。(责任单位:区商务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21、打造数字“店小二”。深化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推进一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事项和场景。通过数据赋能,实现服务匹配智能化、产业地图动态化、政策语言市场化,对企业及政策画像,开展政策信息精准推送,为企业提供智能专属服务。探索具备条件的政策开通线上申请渠道,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远程受理审批,力争从“可查”到“可办”。(责任单位:区府办、投促办等)
22、开展帮办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帮办机制,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办服务。加强“店小二”服务体系建设,在街镇、园区建立帮办服务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的高效服务。建立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制度。评选推荐一批企业服务优秀个人或团队命名的企业服务工作组(站)。(责任单位:区府办、投促办、商务委等)
23、提升园区服务。不断完善园区服务“软”环境,在有条件的园区设置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点。鼓励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点菜服务。支持园区在融资、挂牌上市、企业招工、员工培训、企业交流、新技术场景应用、政策和资源对接等方面探索创新。建立健全园区与行政管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园区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项目办理、政策兑现、诉求解决等方面更好地服务企业。(责任部门:区临空办、商务委、科委等)
24、加大力度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实施新一轮修订完善后的产业、科创等各类政策,明确操作细则,优化流程,确保企业“看得到”“摸得到”。对已出台涉企政策集中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并集中发布。新出台涉企政策一个月内100%在企业服务云归集发布。加快区级惠企政策“一窗通办”系统平台建设。以“营商通”为抓手,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查”,及时回应解决企业诉求。鼓励推行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对减税降费、资金扶持等惠企政策,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提示、智能办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惠企政策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商务委、科委、发改委、人社局、区府办、税务局、财政局等)
25、加强政企政社沟通。建立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论坛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平台,探索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制度。健全“政府、业主、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整体部署,群策群力,协商解决楼宇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化各类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和机制建设。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开展各类优秀企业家评选,弘扬企业家精神。(责任单位:区投促办、商务委、科委、发改委、人社局、临空办、工商联等)
26、推进涉税审批改革2.0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涉税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50%时间,创新推进“网上办税”“智能办税”,探索“简事快办”新模式。持续推进“蒲公英”楼宇税收服务体系建设,升级“5+2”周末预约办税和“3+1”特色办税服务区,解决纳税人个性化办税需求。(责任单位:区税务局)
27、发展普惠金融。深化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企业便捷获得信贷。深化“信易贷”平台建设。(责任单位:区投促办、财政局、发改委等)
28、构建网络化、无障碍、功能复合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注重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推进共商共议共建共享,营造可达性强、服务精准、功能复合、开放安全的宜居社区。聚焦居住、就业、服务、休闲、出行等需求,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点更加人性化、功能更加复合化、服务更加精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公共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推动公共设施空间布局与使用频率高效契合,满足不同群体活动圈层的可达要求,提高社区生活幸福指数。(责任单位:区地区办、规划资源局、各街道、镇)
(五)推动人才服务便捷高效
29、打造上海西部人才服务综合体。做好做优“虹桥国际人才港分中心”,积极争取长三角人才服务事项通办和重大改革举措在长宁先行先试,全力打造服务上海西部地区乃至长三角区域的人才服务综合体。探索在劳动争议多发的街镇或园区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科委)
30、探索建立贯穿人才全成长周期的稳定支持服务机制。综合运用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人才引进直接落户等梯度化政策,帮助企业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对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人才,纳入特殊人才引进机制。围绕区重点产业,积极推荐重点企业争取纳入市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重点扶持单位。探索建立更加精准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设立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为基地录用的硕士、博士、博士后等人员提供政策扶持。(责任单位:区人社局、科委)
31、持续优化外籍人才服务。探索实现外国人来华许可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建立申请人及申请单位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根据用人单位信用记录情况,可给予材料简化缩短审批时间等“绿色通道”。贯彻落实涉外业务审批流程改革,实现外籍人才工作、居留许可“同一窗口、并联审批、同步拿证”的新模式。依托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外籍高端人才服务专窗,为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精准、有品质的服务。鼓励科研团队的外籍科研人员及相关重点学科的外籍博士毕业生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最长可申请10年有效的外国人才(R字)签证,随行家属也可申请相同期限的签证。(责任单位:区科委)
32、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双创基地优势,鼓励科技双创载体举办或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大赛),引进培育具备“市场认同、资本认可”的潜力型企业。加强与大学科技园对接,推动学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围绕大学楼宇载体资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区校合作,共同建设科技创新功能性平台、产教融合平台。指导科创型服务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外国科技人才无犯罪记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支持外籍人才来沪创新创业,实施外国人才及团队成员在创业期内可通过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申办工作许可。(责任单位:区科委、人社局等)
33、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虹桥友谊联盟平台作用,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为外籍人士提供合作交流平台。发挥区域内日本驻沪总领馆、日企、日籍人士集聚的优势,对接RCEP,探索专业服务业等领域的中日合作。(责任单位:区外事办、发改委、商务委等)
(六)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34、进一步扩容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范围。重点关注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领域,有序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向在线新经济领域延伸与覆盖,有效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与群众满意度,营造区域经济良好服务环境。积极对接全市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在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争取对总数四分之一的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等)
35、深化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更少干预的“沙盒”监管。对接市级免罚清单,强化轻微违法依法从轻处罚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推进区免罚清单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免罚清单的覆盖范围,建立动态免罚清单。对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法律宣贯和事前指导,提供专业建议,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争取新一轮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等)
36、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动态调整并发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应纳尽纳”。在各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信用修复工作要求。(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府办、发改委、区相关监管部门)
37、构建“一站式”涉诉纠纷对接机制。深化建设区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积极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及其他非诉争议解决机构规模化入驻。探索在临空园区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置机制。探索在区法院新设先行调解工作窗口,对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创新开展诉中调解等,建立贯穿司法诉讼全流程的诉调纠纷对接机制。推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工作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向行政诉讼延伸。做好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合作成立的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培育,积极发挥调解中心作用。(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法院)
38、加强互联网审判模式建构。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审判庭的首发效应,探索完善互联网行业规则,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与电子证据本身属性相适应的证据认定规则,完善电子证据的采纳和采信标准;探索完善互联网案件协议管辖机制。加强互联网审判机制创新。推动“中立第三方在线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向更多领域拓展。(责任单位:区法院)
三、加强组织实施
(一)工作推进机制
建立区发改委统筹协调,区府办、区市场监管局、区建管委、区商务委、区人社局、区税务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对各领域牵头负责的工作机制。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根据本行动方案任务分解,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举措,聚焦存在问题,明确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项任务,形成全区整体合力,加强协同推进,使工作落地见效。完善与市级部门沟通对接机制,争取市级部门工作指导。
(二)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方案实施的监督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推进任务举措细化落实,开展方案实施效果以及政策落实情况的进度督查。积极做好全市营商环境测评迎检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对测评结果中反映出的问题,及时整改。
(三)加强案例总结与宣传推广
在区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开设“优化营商环境”专栏,持续开展常态化的营商环境宣传活动。各部门加大对长宁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特色服务举措的宣传力度,总结提炼一批典型经验案例,积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常态化宣传活动,为优化区域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1、长宁区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1版“八张牌”)
2、长宁区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行动方案分工表
附件1:
长宁区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重点举措
(2021版“八张牌”)
贯彻国家、上海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按照“主动对接、主动服务、主动改革”思路,坚持以企业需求和感受度为导向,对标最高标准、最高水平,加强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持续打好“八张改革特色牌”,力争形成一批原创性强、含金量高、深受市场主体欢迎的创新举措,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
一、促进准入准营更便捷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争取不涉及国家事权的“一业一证”改革在长宁率先复制推广,争取实现“准入即准营”。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在名称登记环节中取消人工审查流程,全程系统审查,提高名称登记效率。探索商事主体确认制改革,将企业设立登记从行政许可转为行政确认,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核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探索多维度的住所登记改革,深化集中注册登记,推行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探索信用承诺申报制;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将电子商务平台上网店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争取市局支持,将适用范围从个体工商户逐步拓展到各类市场主体;探索争取“一照多址”在长三角互认的基础上拓展,探索医疗器械销售单位“一证多址”。
二、促进政务办事更高效
运用智慧赋能,打造线上线下“成本最优”的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流程优化再造,力争实现“前台收件100%综窗覆盖;智能中岛100%全流程办件分析;后台审批100%业务进驻”,探索在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的“立等可办,立等可取”。强化线下综合服务和自助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提升到80%以上,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项目清单,探索打通“一网通办”审批信息和“一网统管”监管信息的融合运用。探索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通过向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在线审批或向中心派驻有审批权的工作人员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推进综合类自助终端进楼宇、社区、银行网点等。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和“好差评”评价方式。新建区数据中台,逐步构建形成长宁区公共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应用、展示、评价“六位一体”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三、促进贸易投资更便利
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重大机遇,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深化上海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建设。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支持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积极探索保税功能路径突破,争取保税功能从浦东国际机场延伸至虹桥国际机场,积极争取“主分区”制度创新试点。依托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临空经济,重点发展航空服务业及配套产业,鼓励发展飞机整机、航空发动机等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发展高附加值业务,推动争取航班时刻次级市场市场化改革试点落地。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深化上海世贸商城全球贸易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更多“6+365”交易服务平台。发挥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优势,依托长宁会展海关等功能机构,为入驻的贸促机构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区、共享办公区、共享会客厅、共享展示厅,发挥中心“进博服务首站、企业办公首选、经贸机构首推、商品展示首发”四大功能。
四、促进企业服务更精准
进一步完善区领导重点服务、部门专业服务、街镇综合服务“三级体系”,把企业服务工作贯穿企业引进、政策扶持、培育发展、人才集聚、诉求解决等全流程和全周期,做好企业系名单的动态调整,不断为企业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新一轮集中走访联系企业活动,深化“两张清单”模式。打造“楼门口”服务体系,在楼宇园区党群阵地分层分类推进设置营商环境服务专区,通过引入各类自助终端,“足不出楼”为楼宇企业员工提供各类业务办理。依托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方式,建立健全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营商基础服务、跨部门集成服务和引导企业战略发展服务。打造数字“店小二”。深化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推进一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事项和场景。通过数据赋能,实现服务匹配智能化、产业地图动态化、政策语言市场化,对企业及政策画像,开展政策信息精准推送,为企业提供智能专属服务。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查”。鼓励推行惠企政策直达服务,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提示、智能办理。探索具备条件的政策开通线上申请渠道,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远程受理审批,力争从“可查”到“可办”。建立帮办服务体系,明确帮办代办职责、范围及流程,对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的高效服务。提升园区服务,鼓励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推进涉税审批改革2.0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涉税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50%时间,创新推进“网上办税”“智能办税”,探索“简事快办”新模式。持续推进“蒲公英”楼宇税收服务体系建设,解决纳税人个性化办税需求。深化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帮助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企业便捷获得信贷。
五、促进科创人才更集聚
做好做优“虹桥国际人才港分中心”,积极争取长三角人才服务事项通办和重大改革举措在长宁先行先试,全力打造服务上海西部地区乃至长三角区域的人才服务综合体。综合运用梯度化政策,帮助企业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对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人才,纳入特殊人才引进机制。围绕区重点产业,积极推荐重点企业争取纳入市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重点扶持单位。持续优化外籍人才服务,探索实现外国人来华许可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贯彻落实涉外业务审批流程改革,实现外籍人才工作、居留许可“同一窗口、并联审批、同步拿证”的新模式;依托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外籍高端人才服务专窗,为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精准、有品质的服务。强化外籍人才创新创业服务。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虹桥友谊联盟平台作用,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为外籍人士提供合作交流平台。发挥区域内日本驻沪总领馆、日企、日籍人士集聚的优势,对接RCEP,探索专业服务业等领域的中日合作。
六、促进创新创业更包容
充分发挥双创基地优势,鼓励科技双创载体举办或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大赛),引进培育具备“市场认同、资本认可”的潜力型企业。加强与大学科技园对接,推动学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围绕大学楼宇载体资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区校合作。指导科创型服务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对接市级免罚清单,强化轻微违法依法从轻处罚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推进区免罚清单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免罚清单的覆盖范围,建立动态免罚清单。对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法律宣贯和事前指导,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针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更少干预的“沙盒”监管。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在各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信用修复工作要求。争取新一轮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改革试点。
七、促进宜商宜居更优化
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聚焦土地复合利用以及轨交站点区域的开发提升,在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功能结构优化、相关保留建筑审批、更新改造资金支持等方面争取创新突破。构建“15分钟社区生活圈”,提升宜居宜商环境。注重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推进共商共议共建共享,营造可达性强、服务精准、功能复合、开放安全的宜居社区。聚焦居住、就业、服务、休闲、出行等需求,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点更加人性化、功能更加复合化、服务更加精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公共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推动公共设施空间布局与使用频率高效契合,满足不同群体活动圈层的可达要求,提高社区生活的幸福指数。
八、促进法治环境更完善
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审判庭的首发效应,探索完善互联网行业规则,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与电子证据本身属性相适应的证据认定规则,完善电子证据的采纳和采信标准;探索完善互联网案件协议管辖机制。加强互联网审判机制创新。推动“中立第三方在线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向更多领域拓展。构建“一站式”涉诉纠纷对接机制,探索在区法院新设先行调解工作窗口,对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创新开展诉中调解等,建立贯穿司法诉讼全流程的诉调纠纷对接机制。推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工作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向行政诉讼延伸。做好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合作成立的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培育,积极发挥调解中心作用。进一步扩容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范围。积极对接全市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在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争取对总数四分之一的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
附件2:
长宁区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2021年行动方案分工表
| 主要任务 |
序号 |
具体措施 |
责任部门 |
|
| (一)实施世界银行和国家营商环境对标改革 |
1 |
开办企业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标落实 |
| 办理施工许可 |
区建管委 |
对标落实 |
||
| 获得电力 |
区建管委 |
对标落实 |
||
| 获得信贷 |
区投促办、财政局 |
对标落实 |
||
| 跨境贸易 |
区商务委 |
对标落实 |
||
| 财产登记 |
区规划资源局 |
对标落实 |
||
| 保护中小投资者 |
区司法局、法院 |
对标落实 |
||
| 办理破产 |
区法院 |
对标落实 |
||
| 纳税 |
区税务局 |
对标落实 |
||
| 执行合同 |
区法院 |
对标落实 |
||
| 政府采购 |
区财政局 |
对标落实 |
||
| 招标投标 |
区财政局、建管委、 区府办 |
对标落实 |
||
| 政务服务 |
区府办 |
对标落实 |
||
| 用水用气 |
区建管委 |
对标落实 |
||
| 劳动力市场监管 |
区人社局 |
对标落实 |
||
| 市场监管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标落实 |
||
| 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 |
区市场监管局 |
对标落实 |
||
| 包容普惠创新(创新创业) |
区科委 |
对标落实 |
||
| (二)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
2 |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推动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争取不涉及国家事权的“一业一证”改革在长宁率先复制推广,促进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更加便捷,争取实现“准入即准营”。 |
区府办等 |
|
| 3 |
实施名称告知承诺制。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在名称登记环节中取消人工审查流程,全程系统审查,提高名称登记效率。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4 |
探索商事主体确认制改革。将企业设立登记从行政许可转为行政确认,申请人申报的材料要件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即核发营业执照并予以公示,构建更加开放、透明的市场准入管理模式。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5 |
深化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拓展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适用范围,企业变更、分支机构设立可以自主选择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力争各类企业无纸化办理设立登记。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6 |
探索多维度的住所登记改革。深化集中注册登记,推行住所登记自主申报,探索信用承诺申报制。允许电子商务经营者将电子商务平台上网店的网址作为经营场所,争取市局支持,将适用范围从个体工商户逐步拓展到各类市场主体。探索争取“一照多址”在长三角互认的基础上拓展,探索医疗器械销售单位“一证多址”。 |
区市场监管局 |
|
|
| 7 |
运用智慧赋能,打造线上线下“成本最优”的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府流程优化再造,力争实现“前台收件100%综窗覆盖;智能中岛100%全流程办件分析;后台审批100%业务进驻”,探索在商事登记等重点领域高频事项的“立等可办,立等可取”。 |
区府办 |
|
|
| 8 |
强化线下综合服务和自助服务。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提升到80%以上,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加强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与管理。对现场检测查验事项全面推行预约服务。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推进沿街商铺开办装修、校车许可、企业政策申请、境外人员服务等一件事项目清单,探索打通“一网通办”审批信息和“一网统管”监管信息的融合运用。探索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通过向窗口人员充分授权、在线审批或向中心派驻有审批权的工作人员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推进综合类自助终端进楼宇、社区、银行网点等。 |
区府办 |
对标落实 |
|
| 9 |
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体化运作。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纳入审批审查中心一口收、发件和协调服务。逐步将审批审查中心办理事项范围由社会投资项目延伸拓展至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 |
区建管委 |
对标落实 |
|
| 探索在产业园区实施区域综合评估,市场主体在已完成综合评估的区域建设项目无需再进行相应的评估评审。 |
区规划资源局 |
对标落实 |
||
| 10 |
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完善“好差评”评价方式,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方便服务对象进行评价。建立前台与后台、大厅窗口(含园区)与职能部门“差评”问题整改确责机制。 |
区府办 |
对标落实 |
|
| 11 |
新建区数据中台,逐步构建形成长宁区公共数据汇聚、整合、共享、应用、展示、评价“六位一体”的大数据资源体系。 |
区府办 |
|
|
| (三)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
12 |
深入推进全方位高水平制度型开放。对标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抓住《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重大机遇,加快服务贸易发展,深化上海服务贸易创新示范区建设。 |
区商务委、临空办 |
|
| 大力发展数字贸易,支持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创建“国家数字服务出口基地”。 |
区临空办、商务委 |
|
||
| 积极探索保税功能路径突破,争取保税功能从浦东国际机场延伸至虹桥国际机场,积极争取“主分区”制度创新试点。 |
区临空办、发改委、商务委 |
|
||
| 13 |
围绕要素市场化改革加强探索,在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以及数据等方面争取一批上接天线、下接地气的重点改革创新项目。进一步推动土地资源高质量利用,聚焦土地复合利用以及轨交站点区域的开发提升,在提高土地利用效能、功能结构优化、相关保留建筑审批、更新改造资金支持等方面争取创新突破。 |
区规划资源局、虹桥办等 |
|
|
| 14 |
承接进博会溢出效应。发挥长宁贸易功能的突出优势,深化上海世贸商城全球贸易共享服务平台,积极打造更多“6+365”交易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快贸易便利化的政策探索,帮助进口展品变成商品,打开国内市场。 |
区商务委 |
|
|
| 15 |
发挥虹桥国际贸易服务中心一站式服务优势,依托长宁会展海关等功能机构,为入驻的贸促机构和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区、共享办公区、共享会客厅、共享展示厅,发挥中心“进博服务首站、企业办公首选、经贸机构首推、商品展示首发”四大功能,为企业转型提供新视角,为产业发展提供新动能。 |
区商务委 |
|
|
| 16 |
依托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发展临空经济,重点发展航空服务业及配套产业,鼓励发展飞机整机、航空发动机等融资租赁业务,积极发展飞机全周期维护、航空贸易、航空咨询、航空培训等高附加值业务,推动争取航班时刻次级市场市场化改革试点落地。 |
区发改委、临空办 |
|
|
| 17 |
吸引国际组织机构总部、办事机构及代表机构落户,加快金融、司法、仲裁、交易、专业服务等功能性机构平台落地。以与央行数研所开展战略合作为契机,推动金融科技产业生态培育相关工作,积极探索引进相关金融功能性机构平台落地。 |
区投促办、司法局、商务委、科委等 |
|
|
| (四)深化企业精准服务 |
18 |
不断完善企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区领导重点服务、部门专业服务、街镇综合服务“三级体系”,把企业服务工作贯穿企业引进、政策扶持、培育发展、人才集聚、诉求解决等全流程和全周期,做好企业系名单的动态调整,不断为企业解决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开展新一轮集中走访联系企业活动,深化“两张清单”模式,依托“营商通”平台,进一步做好诉求的收集、流转、解决,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精准度、企业情况的熟悉度和问题诉求的解决度。 |
区投促办等 |
|
| 19 |
打造“楼门口”服务体系。在楼宇园区党群阵地分层分类推进设置营商环境服务专区,通过引入“一网通办”自主服务终端、自助办税终端、居住证自助机等,“足不出楼”为楼宇企业员工提供各类业务办理。 |
区委组织部、投促办、区府办、税务局等 |
|
|
| 20 |
建设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依托数字化、智能化、一体化方式,建立健全虹桥营商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营商基础服务、跨部门集成服务和引导企业战略发展服务。 |
区商务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税务局 |
|
|
| 21 |
打造数字“店小二”。深化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推进一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事项和场景。通过数据赋能,实现服务匹配智能化、产业地图动态化、政策语言市场化,对企业及政策画像,开展政策信息精准推送,为企业提供智能专属服务。探索具备条件的政策开通线上申请渠道,为企业提供扶持政策远程受理审批,力争从“可查”到“可办”。 |
区府办、投促办等 |
|
|
| 22 |
开展帮办服务。在行政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建立帮办机制,提供政策咨询和帮办服务。 |
区府办等 |
对标落实 |
|
| 加强“店小二”服务体系建设,在街镇、园区建立帮办服务机制,对各类市场主体提供专业化的高效服务。建立企业需求与企业服务专员线上匹配制度。评选推荐一批企业服务优秀个人或团队命名的企业服务工作组(站)。 |
区投促办、商务委等 |
对标落实 |
||
| 23 |
提升园区服务。不断完善园区服务“软”环境,在有条件的园区设置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点。鼓励园区针对重点产业制定专项服务清单和个性化服务清单,提供清单式点菜服务。支持园区在融资、挂牌上市、企业招工、员工培训、企业交流、新技术场景应用、政策和资源对接等方面探索创新。 |
区临空办等 |
对标落实 |
|
| 建立健全园区与行政管理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支持园区在政策解读、业务培训、项目办理、政策兑现、诉求解决等方面更好地服务企业。 |
区临空办、商务委、科委等 |
对标落实 |
||
| 24 |
加大力度促进惠企政策落地实施。实施新一轮修订完善后的产业、科创等各类政策,明确操作细则,优化流程,确保企业“看得到”“摸得到”。对已出台涉企政策集中梳理,形成《惠企政策清单》和《涉企公共服务清单》并集中发布。 |
区投促办、商务委、科委、发改委、人社局等 |
|
|
| 新出台涉企政策一个月内100%在企业服务云归集发布。加快区级惠企政策“一窗通办”系统平台建设。 |
区商务委、投促办等 |
对标落实 |
||
| 以“营商通”为抓手,建立统一的惠企政策申报系统,推广惠企政策“一窗通查”,及时回应解决企业诉求。 |
区投促办、区府办等 |
|
||
| 鼓励推行惠企政策直达服务,对减税降费、资金扶持等惠企政策,试行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提示、智能办理。开展形式多样的惠企政策宣传活动。 |
区投促办、税务局、财政局等 |
|
||
| 25 |
加强政企政社沟通。建立定点联系、定期走访、会议论坛等常态化制度化的政企沟通机制平台,探索营商环境监督员、营商环境咨询专家制度。健全“政府、业主、企业”三方联动机制,整体部署,群策群力,协商解决楼宇服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深化各类政企沟通协商平台和机制建设。政府重大经济决策主动向企业家问计求策,畅通企业诉求渠道,推动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开展各类优秀企业家评选,弘扬企业家精神。 |
区投促办、商务委、科委、发改委、人社局、临空办、工商联等 |
|
|
| 26 |
推进涉税审批改革2.0版。对部分符合条件的涉税审批事项进一步压缩50%时间,创新推进“网上办税”“智能办税”,探索“简事快办”新模式。持续推进“蒲公英”楼宇税收服务体系建设,升级“5+2”周末预约办税和“3+1”特色办税服务区,解决纳税人个性化办税需求。 |
区税务局 |
|
|
| 27 |
发展普惠金融。深化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推动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不同阶段不同规模企业便捷获得信贷。深化“信易贷”平台建设。 |
区投促办、财政局、发改委等 |
|
|
| 28 |
构建网络化、无障碍、功能复合的“15分钟社区生活圈”。注重顶层设计与问计于民相结合,推进共商共议共建共享,营造可达性强、服务精准、功能复合、开放安全的宜居社区。聚焦居住、就业、服务、休闲、出行等需求,推动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布点更加人性化、功能更加复合化、服务更加精细化。促进公共服务普惠均衡、公共资源配置更加优化,推动公共设施空间布局与使用频率高效契合,满足不同群体活动圈层的可达要求,提高社区生活幸福指数。 |
区地区办、规划资源局、各街道、镇 |
|
|
| (五)推动人才服务便捷高效
|
29 |
打造上海西部人才服务综合体。做好做优“虹桥国际人才港分中心”,积极争取长三角人才服务事项通办和重大改革举措在长宁先行先试,全力打造服务上海西部地区乃至长三角区域的人才服务综合体。探索在劳动争议多发的街镇或园区建设劳动争议调解组织,设立劳动仲裁派出庭。 |
区人社局、科委 |
|
| 30 |
探索建立贯穿人才全成长周期的稳定支持服务机制。综合运用居住证积分、居住证转常住户口、人才引进直接落户等梯度化政策,帮助企业吸引集聚优秀人才。对特别优秀的紧缺急需人才,纳入特殊人才引进机制。围绕区重点产业,积极推荐重点企业争取纳入市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生就业重点扶持单位。探索建立更加精准科学的人才分类评价机制。 |
区人社局、科委 |
|
|
| 支持民营科技企业大力引进优秀人才,在具有较大发展潜力、成长性较好的民营科技企业中设立硕博士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和博士后工作站,为基地录用的硕士、博士、博士后等人员提供政策扶持。 |
区科委 |
|
||
| 31 |
持续优化外籍人才服务。探索实现外国人来华许可用人单位的信用管理,建立申请人及申请单位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根据用人单位信用记录情况,可给予材料简化缩短审批时间等“绿色通道”。贯彻落实涉外业务审批流程改革,实现外籍人才工作、居留许可“同一窗口、并联审批、同步拿证”的新模式。依托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设立外籍高端人才服务专窗,为外籍高端人才提供精准、有品质的服务。鼓励科研团队的外籍科研人员及相关重点学科的外籍博士毕业生办理《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最长可申请10年有效的外国人才(R字)签证,随行家属也可申请相同期限的签证。 |
区科委 |
|
|
| 32 |
强化创新创业服务。充分发挥双创基地优势,鼓励科技双创载体举办或引进具有行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活动(大赛),引进培育具备“市场认同、资本认可”的潜力型企业。 |
区科委、人社局等 |
|
|
| 加强与大学科技园对接,推动学校科教智力资源与市场创新资源紧密结合,围绕大学楼宇载体资源的开发利用探索区校合作,共同建设科技创新功能性平台、产教融合平台。指导科创型服务业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探索外国科技人才无犯罪记录“告知+承诺”制。进一步支持外籍人才来沪创新创业,实施外国人才及团队成员在创业期内可通过园区、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申办工作许可。 |
区科委 |
|
||
| 33 |
搭建国际人才交流平台。充分发挥虹桥友谊联盟平台作用,开展各类专项活动,为外籍人士提供合作交流平台。发挥区域内日本驻沪总领馆、日企、日籍人士集聚的优势,对接RCEP,探索专业服务业等领域的中日合作。 |
区外事办、发改委、商务委等 |
|
|
| (六)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
34 |
进一步扩容深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试点范围。重点关注在线教育、在线医疗等领域,有序推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工作向在线新经济领域延伸与覆盖,有效提升行政办事效率与群众满意度,营造区域经济良好服务环境。积极对接全市证明事项目录清单制定,在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户籍管理、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方面,争取对总数四分之一的证明事项实施告知承诺制。 |
区司法局等 |
|
| 35 |
深化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在线新经济以及新产业、新业态,探索更少干预的“沙盒”监管。对接市级免罚清单,强化轻微违法依法从轻处罚相关规定贯彻落实,推进区免罚清单根据市场主体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免罚清单的覆盖范围,建立动态免罚清单。对于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行业龙头企业,加强法律宣贯和事前指导,提供专业建议,引导企业规范健康发展。争取新一轮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改革试点。 |
区市场监管局等 |
|
|
| 36 |
依托“互联网+监管”系统,推动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互联互通,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应用,推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非现场监管,为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分类监管、信用监管、联合执法等提供支撑。动态调整并发布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年度计划,确保随机抽查事项“应纳尽纳”。在各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落实信用修复工作要求。 |
区市场监管局、区府办、发改委、区相关监管部门 |
|
|
| 37 |
构建“一站式”涉诉纠纷对接机制。深化建设区级非诉讼争议解决中心,积极推动各类调解组织及其他非诉争议解决机构规模化入驻。探索在临空园区建立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置机制。 |
区司法局 |
|
|
| 探索在区法院新设先行调解工作窗口,对疑难复杂的诉讼案件创新开展诉中调解等,建立贯穿司法诉讼全流程的诉调纠纷对接机制。推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调解工作室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进一步推进诉调对接机制向行政诉讼延伸。做好与中国航空运输协会合作成立的全国首个航空争议调解中心培育,积极发挥调解中心作用。 |
区法院、司法局 |
|
||
| 38 |
加强互联网审判模式建构。进一步发挥互联网审判庭的首发效应,探索完善互联网行业准则,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构建与电子证据本身属性相适应的证据认定规则,完善电子证据的采纳和采信标准;探索完善互联网案件协议管辖机制。加强互联网审判机制创新。推动“中立第三方在线非诉纠纷解决平台”向更多领域拓展。 |
区法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