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大会精神,进一步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不断提升城区吸引力、创造力、竞争力,根据《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文件精神,结合长宁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明确总体要求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发展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对接服务上海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人才服务,增强产业发展的差异性和集中度,形成长宁优势强项更优更强、短板弱项提升补齐、特色亮点打响品牌的良好局面,使企业对长宁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感受度进一步提高。2018年,优化营商环境制度性政策举措有效落实,相关领域短板弱项明显改善,为打响“上海服务”品牌构筑新优势。到2020年,形成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成为贸易投资最便利、行政效率最高、服务管理最规范、法治体系最完善、安全程度最高的城区之一,各领域营商环境便利度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基本原则
对标最高标准。加强与世界银行指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和全球最佳实践对标,加强与兄弟省市区先进经验对标,按照国际精品城区的目标要求,主动找差距、补短板,推动营商环境整体改善。
聚焦制度建设。进一步突出制度供给,把疏通制度瓶颈和解决体制机制问题作为营商环境改革的重点,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共同推进构建一流营商环境的良性互动。
加强改革联动。发扬刀刃向内、大胆探索、勇于担当的改革精神,加强政策、制度和举措的系统集成,各部门主动作为、密切配合,增强营商环境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能级,紧扣企业“难点”“痛点”“堵点”,摸清企业诉求,精准解决问题,确保取得实效。
二、着力促进投资和贸易便利
(一)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的外资准入制度
对所有企业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对所有不涉及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的外资企业,一律实施由审批制改为备案管理。密切关注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领域,积极跟踪会计审计、建筑设计、评级服务等外资准入限制的放开或简化,以及电信、互联网、文化、教育、交通运输等领域的逐步放开,重点争取文化消费领域外资准入在长宁区先行落地。积极争取外商投资企业商务备案与工商登记“单一窗口、单一表格”受理新模式的试点。(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二)推进贸易便利化改革
开展“审单放行、零等待”“进口直通”等贸易便利化精准监管试点,逐步扩大企业范围。以新一轮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的战略合作为契机,探索监管方式从“第三方采信”向“多方采信”转变,从“前置审批”向“企业告知承诺”转变,从“物理围栏”向“电子围栏”转变,从“管商品”向“管企业”转变。推进虹桥贸易便利化一站式服务中心能级提升。(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三)对接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促进贸易转型升级
制订长宁对接服务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行动方案。开展“对接进口博览会提升城区功能”课题研究,制定鼓励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发展等政策,加快集聚一批贸易企业、贸易机构和功能性平台,促进长宁贸易转型升级。支持企业通过发展保税展示销售,建立全球商品进口网络和资源渠道。(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四)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根据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要求,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完善承诺式准入等管理方式,进一步强化落实告知性备案、准入信息公示等配套措施。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政府相关行为,防止出台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措施,提高市场环境的透明度和可预期性。(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五)推进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制度创新
积极争取民航改革创新重大举措在示范区先行先试,力争在空域管理、航权分配等方面的改革突破。积极争取自贸试验区改革举措在示范区先行先试,创新监管模式,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实施“即检即放”无纸化便捷查验模式、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责任单位:区发改委)
三、着力建立竞争高效的市场运行秩序
(一)弘扬履行责任、敢于担当、服务社会的营商文化
营造爱国敬业、遵纪守法、艰苦奋斗、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社会氛围,调动企业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对企业家合法经营中出现的失误失败给予更多理解、宽容、帮助,支持市相关部门探索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误制度和轻微违法行为甄别处理机制。实施企业诚信承诺制度,弘扬诚实守信的传统文化和现代市场经济契约精神,督促企业家自觉诚信守法、以信立业,依法依规生产经营。主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对优秀企业家先进事迹和突出贡献的宣传报道,营造尊重企业家、尊重创新创业者的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区工商联、区委宣传部)
(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落实“一照通办、一码通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优化提升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环节便利度。进一步拓宽“一照多址”跨区试点,推动政策突破,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不断扩大政策辐射效应和企业受益面。实施八项注册登记改革和服务举措:企业登记“网上预约+网上登记+当场办结”、许可审批“现场预审+网上核查+承诺办结”、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决定、简化场地证明材料、开展政银合作、设立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企业服务工作站、制定发布“两清单一文本”(网上办理事项清单、一窗通办事项清单、量身制定格式文本)、推出“1次说清、0拒绝、0往返,换您满意100”窗口百分百服务承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审改办)
(三)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贯彻落实《上海市社会信用条例》,完善区社会信用体系管理机制。研究推动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与区事中事后监管平台等其他区级平台的数据对接,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使用。进一步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建设,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对信用情况良好的企业开放绿色通道。完成电子商务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利用互联网信用资源,加强对电子商务企业的服务与监管。(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等)
(四)促进各类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
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管理制度,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模和范围。实施扶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年度政府采购预算为中小企业预留一定采购比例;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项目,对中小企业实施一定比例的价格扣除,提升中小企业竞争力。依托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向社会发布开标、评标、结果公告等全过程政府采购信息,为所有企业提供公开、公平、公正的采购环境。鼓励政府采购择优选择创新产品,采购已纳入《上海市创新产品推荐目录》的产品,直接授予政府采购合同。(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机管局)
(五)清理涉企收费降低企业成本
继续清理涉企收费,延长失业保险阶段性降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逐步将部分应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由原来面向社会收费调整为由财政给予保障。提高收费透明度,编制并向社会公布《区收费目录》,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秩序。开发建设新的财政扶持政策管理信息系统,归集整合全区政策,加大政策宣传。对企业的政策申请实施“一次告知”,明确相关申报资料及办理手续,简化政策审核拨付流程,缩短受理审核时间,提高资金拨付效率。(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科委)
(六)以公平的监管维护市场公平秩序
巩固和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在市场监管执法事项和其他行政执法事项全覆盖的工作成果。完善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和相关制度,确保监管公平公正、不留死角。健全抽查工作机制,推进随机抽查与信用监管、综合监管相互联动。落实市场监管、城市管理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求,逐步实现“多帽合一”,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问题。坚决整治、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等领域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制售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广告、电信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金融领域违规授信、非法网络借贷、内幕交易等行为,以及环保领域偷排偷放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金融办、区安监局、区环保局)
(七)推进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
引导行业自治,推动“互联网+生鲜”团体(联盟)标准的实施应用及推广,探索制定“互联网+旅游”等团体标准。深化与美团点评政企合作,扩大“天网”(入网经营商户电子档案系统)、“天眼”(食品安全市民评价大数据系统)的应用范围,促进企业自律和政府及时监管。建设数据归集共享、线上线下融合的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平台,完善闭环监管模式。建立信用模型、信用评价指标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先行探索开展网络经营企业第三方信用评估。推进监管协作,依托网络监管异地协作机制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拓展与长三角地区、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协作。(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四、着力营造更具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
(一)优化人才发展环境
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拓展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将其打造成为功能最多、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效果最好的涉外人才服务综合体,效率上实现在申请材料齐全情况下,做到“当日受理、次日办结”,服务上实现适需、便捷、有效,效果上实现市场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广泛认可。聚焦重点产业,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抓紧出台人才高峰建设的针对性政策,对顶尖人才研究制定个案政策,发挥人才政策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倍增效应。加大力度解决各类人才普遍关心的子女入学、医疗、住房、社会保障等现实问题。加强和改进人才政策、人才服务的宣传推介,提升政策知晓度和受益面,吸引海内外人才近悦远来,让各类人才大展才干。(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
(二)打造富有吸引力的产业发展环境
大力推进国家级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上海市“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上海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长宁金融园、“虹桥智谷”等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加大制度供给,打造有差异性、集中度的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高端化特色化发展。优化完善产业发展指导目录。发挥产业发展引导基金和航空产业基金作用,研究设立“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产业基金和时尚创意产业基金。加强政、企、银、校等多方合作,联合区域内各主体共同提升产业发展环境。(责任单位:区商务委、区科委、区金融办、区发改委等)
(三)形成创新创业氛围
修订完善长宁区科创专项政策,积极争取张江专项发展资金等市级政策,助推长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强众创空间分类指导,针对创客型、孵化型、服务型等类型,提供差异化的政策服务,建立区域众创空间联盟。探索构建“试错、容错”的“沙箱”监管机制,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落实上海市推进科技创新及发展“四新”经济的政策举措。(责任单位:区科委、区商务委)
(四)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应用
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协调推进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障水平。探索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等新兴领域和业态的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制度建设。提升知识产权管理能力,帮助企业开展专利战略、预警分析和知识产权评议或审议,建立知识产权统计制度,加强知识产权政策宣传服务。(责任单位:区法院、区科委)
五、着力提升政府经济治理水平
(一)以“证照分离”改革为抓手深化行政审批改革
推广实施不涉及法律、行政法规调整的“证照分离”改革事项,推出取消审批、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等改革举措,确保落地见效。推进落实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当年落地“三个一批”改革举措,梳理公布区、街镇、居委会三级当场办结、提前服务和当年落地目录,建立覆盖全区“三个一批”工作机制。加强许可管理与企业设立登记管理的衔接,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在各许可管理环节的“一码贯通”。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承接、取消和调整,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修订审批事项《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责任单位:区审改办)
(二)优化建设项目投资管理
落实《上海市建筑行业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和《上海市进一步深化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要求,进一步降低审批等级,精简审批程序,缩短办理时间,节省审批成本。在规划、用地、建设方案、环保、施工许可等环节,明确取消审批事项,精简前置审批,推行审批改备案,推出在线审批。每个环节实行“一家牵头、一口受理、同步审批、告知承诺、限时办结”,实现“一事不两跑、一事不两批”。协调市电力公司,推动用电报装业务流程简化。(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区规土局、区环保局等)
(三)推进优质便捷的税收服务
按照税收现代化的要求,以办税时间大幅缩短、办税效率最大限度提高为目标,推进纳税便利化改革,持续为市场经济主体减负松绑。深化全程无纸化电子退税,扩大增值税发票电子化应用范围和增值税专票勾选认证范围,减少企业纳税准备时长。依托“互联网+”技术手段,拓展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等多元化缴税方式。成立区纳税服务中心,深化专业化服务和管理。采取“三专”(专人管理、专属服务、专网对接)工作模式,为新办企业提供集信息确认、户管划分、税种核定、资料发放、培训等为一体的套餐式开业服务。为纳税信用企业设立专属服务区。完善办税服务窗口功能打通、服务区域打通、办税人员能力打通工作机制。推行航空服务业税源专业化集中管理,加强同行业的政策解读和流程辅导。(责任单位:区税务分局)
(四)提高行政决策公众参与度和权力运行透明度
推进社会共治,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作为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严格行政权力目录管理,及时调整完善行政权力清单。严格评审评估行为,推进经营性评估评审事业单位规范管理,实行政事分开、事企分开,做好行政审批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与政府部门的脱钩改制工作。推动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编制区域医院和学校办事公开目录和服务指南。培育引进评审机构,打破技术服务市场的垄断现象,建立技术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的惩戒淘汰机制,完善评估评审技术服务机构信用体系和考核评价机制。(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审改办、区教育局、区卫计委等)
(五)夯实服务企业基础
加大企业大走访、区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系工作力度,做深做实“企业问题清单”“政府服务清单”工作制度。完善条块协同处理工作机制,促进部门专业服务与街镇托底服务有机结合。建立长宁区企业服务平台,构建楼宇、企业信息“大数据”,设立企业“找茬”功能。按照政府服务窗口建设和运行管理规范、服务规范、视觉识别规范等地方标准,推进窗口管理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落实一次告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AB角工作制等服务举措。(责任单位: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虹桥办、区临空办)
(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整合碎片化、条线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进行流程再造。依托“上海政务网”,整合各部门业务系统,形成网上政务大厅的政务服务一站式统一入口和出口。深化“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改革,推动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事务受理中心等实体大厅分领域设立跨部门综合窗口,实现“一窗受理”“分类审批”“一口发证”的政务服务机制,推动实体大厅与网上政务大厅功能融合。按照要求全面完成区一级各类企业审批证照和文件电子化,依托市电子证照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通、互认、互用。按照高水平“全网通办”要求,制定长宁区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清单,区级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或“只跑一次”比例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区府办(区电子政务办)、区金融办、区审改办、区民政局、各街镇)
六、着力强化维护市场公平正义的法治保障
(一)加强营商环境法制建设
推进依法行政,推行行政执法公示,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线上线下宣传媒介,开展普法宣传、举办守法诚信活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提高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戒力度。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市场主体的司法保护。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发挥全国人大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及区法院、古北市民中心两个市人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优化营商环境法制建设中的作用。(责任单位: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区司法局、虹桥街道等)
(二)建立多元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成立长宁区法院互联网审判庭,探索符合互联网审判规律的案件管辖、身份认证、电子送达、举证规则等诉讼规则,推动涉互联网纠纷案件的高效、便捷、低成本审理,探索“互联网案件网上审”,建立纠纷案件“产生在网上、化解在网上”的审判新模式。妥善处理商事纠纷案件,合理判断合同效力,依法保护契约自由和市场合法交易。严格制裁违约失信行为,提高违约成本,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妥善审理金融纠纷案件,依法保护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逐步扩大符合条件律师参与商事纠纷案件调解的工作覆盖面,探索建立由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主持调解的工作机制,完善与人民调解、仲裁调解、行政调解、诉前调解等相互衔接的律师调解制度。鼓励专业社会组织通过设立互联网调解庭、互联网法治中心等多种形式,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互联网(电子商务)领域的买卖合同、知识产权、反不正当竞争等纠纷。(责任单位:区法院、区司法局、各街镇)
(三)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有效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正当权益,充分保护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权利,探索研究对各类新类型的财产性权利和利益的合理保护。加大股东权利保护力度,特别是加强中小股东依法享有的表决权、知情权、利益分配请求权、优先购买权、监督权等权利的司法保护。正确适用股东派生诉讼制度,依法追究董事、监事、高管等怠于履职、违法交易的民事责任,更好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责任单位:区法院)
(四)加强破产制度建设
组建破产案件专项合议庭,稳妥处理涉企业破产清算案件,加强破产审理工作,完善执行不能转破产案件的审查审理机制,依法清理“僵尸企业”。妥善处理关联企业合并、关联债权等问题,审慎处理互联互保企业的破产债务问题,加强对优质企业的保护。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明确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范围,规范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转换程序,促进简易案件快速审结。探索使用简式裁判文书,促进简易案件审判效率提升。(责任单位:区法院)
七、着力优化人文环境、生态环境、安全环境
(一)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
巩固全国文明城区创建成果,形成常态长效,持之以恒提升城区文明程度。全面实施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优质+均衡”三年行动计划,多渠道增加体育休闲健身空间促进全民健身,积极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开展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不断推进快乐教育、健康医疗、幸福养老、文化惠民,进一步彰显长宁的人文魅力和城区品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区卫计委、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体育局、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各街镇)
(二)打造宜居宜业的生态环境
加快实施城市更新战略,解决影响城区环境、运行秩序的突出问题,在道路保洁、绿化养护、店招店牌管理、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等方面加大推进力度,解决群众关注的扬尘污染、餐饮油烟等环境问题。全面完成西部四个公园、外环林带生态绿道建设,推动新虹桥中心花园全天候开放,加快建设苏州河、临空慢行系统。持续保护改善长宁的生态环境,推动城区更加宜居宜业。(责任单位:区建交委、区绿化市容局、区环保局、各街镇等)
(三)筑牢安全底线
从严从细落实安全责任,强化消防、轨道交通、高层建筑、地下空间、食药品、危险化学品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推进平安长宁建设升级版,深化“平安指数”运用。启动“雪亮工程”。做实三级综治中心,做深社区警务改革,力争全年全区90%的居住小区实现入室盗窃“零发案”。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确保城区运行安全。(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等)
八、着力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
区各部门、各街镇要深刻认识营商环境改革的重大意义,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营商环境改革工作。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行动方案任务分解,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措施,聚焦存在问题,明确时间节点,推进落实各项任务。相关分管区领导要牵头抓总、上紧发条,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督办。(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镇)
(二)对接落实市十大专项行动计划
主动与市级条线部门对接,及时跟踪了解市条线部门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计划的推进进程,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市行动计划的统一要求,高质量完成长宁区承接任务。按照任务分工,区房管局负责对接落实关于登记财产(不动产)专项;区建交委负责对接落实关于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2个专项;区税务分局负责对接落实关于纳税专项;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接落实关于开办企业、保护少数投资者2个专项;区商务委负责对接落实关于跨境贸易专项;区金融办负责对接落实关于获得信贷专项;区法院负责对接落实关于办理破产、执行合同2个专项。(责任单位:区房管局、区建交委、区税务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金融办、区法院)
(三)加强学习借鉴
结合长宁实际,参考和借鉴兄弟省市、兄弟区的典型做法和改革经验,有针对性地加以推广应用,推动各项改革举措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责任单位:区各部门、各街镇)
(四)加强监督检查
加强对方案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推进任务举措细化落实,开展方案实施效果及政策落实情况的进度督查,确保如期实现预定目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府办)
(五)加强宣传解读
加强政企沟通,听取各类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等专业机构关于改善长宁营商环境的建议,为优化长宁营商环境提供决策依据。召开企业宣讲会、培训讲座等,加大长宁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的宣传解读。(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委、区金融办、区商务委、区科委、区工商联、区虹桥办、区临空办等)
各部门、各街镇要深刻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主动作为、加强联动,创新工作方法,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全力服务长宁各类市场主体,不断优化区营商环境。
附件:《长宁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八张改革特色牌》
附件:
长宁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八张
改革特色牌
贯彻中央和上海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从优势强项要更优更强、短板弱项要提升补齐、特色亮点要打响品牌三个方面入手,以区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七个方面34项改革任务和工作举措为基础,重点突出八张改革特色牌,打好优化营商环境“组合拳”,为打响“上海服务”品牌构筑新优势。
一、聚焦深化“审单放行、零等待”“进口直通”等精准监管试点举措,不断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
加强与海关、检验检疫部门战略合作,深化贸易便利化改革,加快探索监管方式“四个转变”:从“第三方采信”向“多方采信”转变,从“前置审批”向“企业告知承诺”转变,从“物理围栏”向“电子围栏”转变,从“管商品”向“管企业”转变。支持企业通过发展保税展示销售,建立全球商品进口网络和资源渠道。
二、聚焦推进“一照多址”试点扩容和注册登记改革,不断提升商事服务水平
进一步拓宽“一照多址”跨区试点,推动政策突破,实现“一张营业执照、多个经营地址、一次行政许可”,不断扩大政策辐射效应和企业受益面。实施八项注册登记改革和服务举措:企业登记“网上预约+网上登记+当场办结”、许可审批“现场预审+网上核查+承诺办结”、经营范围由企业自主决定、简化场地证明材料、开展政银合作、设立上海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企业服务工作站、制定发布“两清单一文本”(网上办理事项清单、一窗通办事项清单、量身制定格式文本)、推出“1次说清、0拒绝、0往返,换您满意100”窗口百分百服务承诺。
三、聚焦探索“以网管网、数据管网、协同管网、信用管网”综合监管新模式,不断提升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水平
推进全国首个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建设。深化与美团点评政企合作,扩大“天网”(入网经营商户电子档案系统)、“天眼”(食品安全市民评价大数据系统)的应用范围,促进企业自律和政府及时监管。建设数据归集共享、线上线下融合的网络交易监管与服务平台,完善闭环监管模式。建立信用模型、信用评价指标以及激励约束机制,先行探索开展网络经营企业第三方信用评估。推进监管协作,依托网络监管异地协作机制及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深化拓展与长三角地区、互联网企业的监管协作。
四、聚焦吸引海内外高端人才,不断提升人才服务水平
推进科技创新人才集聚区建设。拓展虹桥海外人才一站式服务中心功能,将其打造成为功能最多、效率最高、服务最优、效果最好的涉外人才服务综合体。聚焦重点产业,加大高端人才引进力度,抓紧出台人才高峰建设的针对性政策,对顶尖人才研究制定个案政策,发挥人才政策在优化营商环境中的倍增效应。
五、聚焦完善“企业问题清单”和“政府服务清单”协同处理机制,不断提升企业服务水平
加大企业大走访、区领导联系重点企业系工作力度,深化“企业问题清单”“政府服务清单”工作制度,完善条块协同处理工作机制,促进部门专业服务与街镇托底服务有机结合。建立长宁区企业服务平台,构建楼宇、企业信息“大数据”,设立企业“找茬”功能。为企业提供最优环境、最好服务,当好有求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
六、聚焦实现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网通办”“全程网办”,不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
整合碎片化、条线化的政务服务事项前端受理功能,对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进行流程再造,形成网上政务大厅政务服务一站式统一入口和出口。按照高水平“全网通办”要求,制定长宁区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清单,区级企业审批和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或“只跑一次”比例达到95%以上。
七、聚焦推进“三区一园一谷”建设,不断提升重点产业高端化、特色化水平
主动对接服务上海自贸试验区、科创中心建设两大国家战略,加大主动改革力度。推进国家级虹桥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积极争取民航改革创新重大举措在示范区先行先试,探索在符合条件的区域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等改革举措;推进上海市“互联网+生活性服务业”创新试验区建设,推动“互联网+行业”团体(联盟)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应用;推进上海虹桥时尚创意产业集聚区建设,争取文化消费领域外资准入在长宁区先行落地;推进长宁金融园建设,营造良好的金融服务环境;推进“虹桥智谷”建设,加快发展人工智能产业。探索构建“试错、容错”的“沙箱”监管机制,促进新兴产业健康发展。
八、聚焦探索互联网审判新模式,不断提升适应新形势的法治保障水平
成立长宁区人民法院互联网审判庭,探索符合互联网审判规律的案件管辖、身份认证、电子送达、举证规则等诉讼规则,推动涉互联网纠纷案件的高效、便捷、低成本审理,探索“互联网案件网上审”,建立纠纷案件“产生在网上、化解在网上”的审判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