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同仁医院门诊楼修缮装修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索引号:SY05301732758020230014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卫生
  • 发文字号:长卫健复〔2023〕15号
  • 发布日期:2023-06-20

上海市同仁医院:

你院《关于上海市同仁医院门诊楼修缮装修的请示》(同仁医发[2023]15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院对仙霞路1111号院区门诊楼进行修缮和布局调整,项目涉及总建筑面积约8000平方米,总投资控制在区发改委审核的额度内,资金来源为医院自筹。

二、本批复不替代须由你院向有关部门办理的相关手续,请你院按规定办理相关行政审批手续。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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