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长宁区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的通知
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区内各相关医疗机构,区医学会:
根据长宁区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为推进区域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推动安宁疗护服务均衡、可持续发展,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我委依托区公立医院和社区卫生管理中心成立长宁区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统筹协调区域安宁疗护服务有关工作。中心设立办公室,下设业务管理组、技术指导组、质量控制组、绩效考核组、信息技术组,并制定了《长宁区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方案》(见附件)。请相关单位根据工作方案,履行职责分工,不断提升区域安宁疗护服务管理水平。
附件:长宁区安宁疗护服务管理中心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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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宁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