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长宁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索引号:rb6300000-2019-04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发文字号:长民〔2019〕15号
  • 发布日期:2019-04-29

关于印发《长宁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

行动计划》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镇):

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养老服务中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19〕4号)等文件精神,为回应社会关切,进一步加强我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现将《长宁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8日

长宁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行动计划

认知症已经成为困挠家庭和社会的公共问题,认知症照护已经成为养老服务发展中的一大挑战。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是打造认知症照护服务体系中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区在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方面做出了积极的探索,但总体处于起步阶段,现有的照护体系还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认知症照护需求。根据《上海市民政局关于在养老服务中加强老年认知障碍照护服务工作的通知》(沪民养老发〔2019〕4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特制定行动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国际老年友好城市为总体要求,秉承“以人为中心的照护”理念,全面加强认知症的社区支持工作,推进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满足认知症老人照护服务刚性需求,进一步完善本区养老服务体系,推动长宁养老服务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政策支持。坚持政府主导,加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的政策支持和制度创新,制定认知症友好型社区标准和相关扶持政策,在设施建设、机构培育、人才培养、项目开展等多方面给予鼓励和扶持。

2.以人为本,需求导向。以认知症老人及其家属的需求为导向,切实将服务落实到社区和家庭。着眼于早普及、早发现、早预防,坚持社区和家庭支持为基础,机构服务为支撑,强化非药物干预和友好环境营造。

3.多元参与,协同联动。统筹民政、卫生、街道、企业、社会组织、个人等多元力量,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完善多元参与工作机制。整合家庭、社区、机构、医院等护理资源,建立相互衔接、互为补充的照护机制。

4.试点先行,有序推进。制定长宁区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整体规划和阶段性目标,鼓励先行先试,积累经验,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三、总体目标

到2019年,在全区范围内推进5个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试点项目,建立一套认知症友好社区建设标准,基本形成覆盖科普宣导、筛查转诊、早期干预、照料者支持、家庭顾问、友好网络建设的社区认知症全链条照护服务体系。到2020年,逐步健全认知症友好社区标准化宣传标识、普及材料、服务设施与支持团队。进一步提升社区非正式照料能力、认知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社区友好化服务能力。到2021年,实现全区范围内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全覆盖。

四、主要任务

1.推进认知症公共健康教育。以居委会、老年协会、老年大学等载体,以关注脑健康为核心内容,借助科技助老等手段,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认知症科普预防工作,提升社区居民对于认知症的社会知晓度,减少和消除社会排斥和歧视。在9·21国际阿尔茨海默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认知症社区友好化宣传,营造友好化氛围营造。

2.制定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标准。研究制定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相关的诊前筛查、支持设施建设、服务及人员培训标准。

3.开展认知症社区筛查。依托社区,借助专业卫生机构的力量,在老年人中开展认知症筛查,识别认知症高危人群,建立认知症老年人健康档案,形成社区认知症老年人数据库。

4.建立社区认知症家庭支持中心。依托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建立社区认知症家庭支持中心,将认知症家庭支持中心建成社区认知症人群寻求支持的“一站式”入口、社区内公共服务的对接平台、认知症社区服务相关政策和服务落地试点的社区基地。

5.开展社区干预服务。针对社区发现、筛查转诊中所出现的轻度认知障碍或轻度认知症长者,提供健康咨询、康复训练等早期干预服务。通过为认知症长者赋能,促进社区参与,保持生活的独立性。对中、重度人群提供社区托养机构或养老机构专业照护、医疗资源链接和家庭支持。

6.实践专业优质照护。鼓励发展专门面向认知症长者的养老机构认知症照护专区和特色日间照料中心。针对社区内的为老服务单位开展认知症的专业服务能力培训,帮助他们提升服务能力,实践以人为本的照护理念,从而帮助认知症老人得到更加专业的服务。

7.提供家庭照料者培训与喘息服务。建立社区认知症家属俱乐部,定期开展线上线下活动,为家属搭建相互分享照护经验,倾诉照护压力的平台;举办面向家庭照料者的培训讲座,提升其居家照护能力与效率,减轻照护压力与家庭社会负担。

8.建立认知症家庭顾问服务。在市级提出的养老顾问服务框架下,深化、细化认知症家庭顾问服务,以个案服务为工作方法,立足认知症家庭多样化服务需求,梳理整合社区范围内的政府、市场及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设施、组织队伍、政策机制等相关资源,促进供需对接与精准服务。

9.建立并完善社区认知症的双向转介模式。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基础,联合区级专病门诊、市级专科医院,优化流程,建立并完善认知症双向转介服务模式。

10.建立认知症社区支持网络。在认知症友好型社区文化的框架下,构建三级社区友好化支持网络。通过在社区内举办的各类的科普活动,发展尽可能多的自然人成为“认知症好朋友”,支持认知症友好化的核心理念。培养“认知症友好使者”核心志愿服务团队,参与认知症筛查、认知症家庭发现、认知症家庭关爱等多项志愿服务工作。发展社区内的各类窗口服务单位成为“认知症友好机构”,推动营造支持认知症长者和照料者的服务环境,从而帮助认知症长者更好地享受社区的公共服务。

11.营造友好化物理环境。在社区内设立一系列认知症友好的物理环境标识,促进交通、居住、公共空间对认知症的友好化。

12.加强认知症照护队伍建设。加强与市民政局、福利行业协会、各高等院校、认知症专业照护机构的合作,研究认知症照护服务特点,研发相关教材和课程,开展认知症照护队伍培训。加强认知症照护志愿者队伍建设。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区民政局、卫生等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联系会议机制,共同推进试点工作。各试点街镇要健全工作体制机制,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分解任务,落实责任,确保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投入机制。建立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街道的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予以支持。各街镇要统筹使用试点资金,加强绩效评估,确保资金使用合规、高效。鼓励倡导社会资本投入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

3.强化督促检查。区民政局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组织专项调研和工作检查,跟踪了解认知症友好社区建设的进展情况。适时召开推进工作总结会,组织培训交流活动,汇编各街镇认知症友好型社区建设的创新案例,及时沟通信息。

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2019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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