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民政局
  • 索引号:rb6300000-2019-002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社会福利
  • 发文字号:长老工办发〔2019〕1号
  • 发布日期:2019-01-11

 

上海市长宁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长老工办发〔2019〕1号

 

 

关于切实做好老年人安全过冬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镇)、养老机构、相关单位:

做好老年人冬季关爱工作,事关老年人的晚年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目前,上海已进入严冬季节。为确保全区老年人安全过冬,过一个温馨、祥和的新春佳节,各街道(镇)、相关单位要把做好冬季老年人关爱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实抓好,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走访,排除隐患

各街道(镇)要充分发挥居委会、老年协会和志愿者的作用,重点对辖区内的高龄、独居尤其孤老、失智老年人进行走访。要通过走访,对老年人存在的困难和安全隐患进行仔细排查,检查结对关爱措施的落实情况,解决老年人遇到的实际困难,对于发现的问题及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各养老机构、综合为老服务中心、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老年活动室和社区老年人助餐服务点等为老服务设施要进一步加大食品、消防安全宣传力度,增强安全意识,对重点部位、重要岗位开展火灾、食品安全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举措,有效应对

各街道(镇)、养老机构等要加强对高龄、独居、孤老、失智老年人的关爱工作,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问题,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置解决。低温期间,老年活动室等社区为老服务场所要适当延长开放时间,打足空调,备足热水,开展适合老年人的各类活动,让老年人有地方舒心御寒。要及时全面掌握辖区内孤老、高龄独居等特殊老年群体的情况,做好信息档案,完善其健康状况、子女亲属联系方式、结对志愿者、结对关爱情况等内容,制订预防火警、疾病、走失、跌倒、意外死亡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养老机构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定期检查各种设备运行情况,确保设备运行良好。及时开启空调、暖气等设备,为有需要的老人添加棉衣、棉被等,满足老人取暖需求。

三、健全机制,互帮互助

各街道(镇)要在总结“老伙伴计划”等项目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引导社会志愿者以及低龄老年人参与针对高龄老年人开展的结对关爱和志愿服务工作,因地制宜,按需拓展志愿服务内容,同时加强对志愿者自身安全的保障和防护。要充分依托社区老年人互助睦邻点等载体,倡导睦邻互助精神,进一步完善社区关爱网络。

四、加强宣传,弘扬美德

各街道(镇)要结合尊老敬老的宣传,广泛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信、报刊媒体和社区宣传工具,加强老年人安全教育,弘扬尊老敬老助老的文明风尚。各街道(镇)和居委会要普及安全用气、用水、用电以及防盗防诈骗等方面的知识,宣传防走失、防跌倒等科学举措,引导老年人加强在雾霾、严寒等极端天气期间的自我防护意识。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强化家庭赡养的首要责任,督促子女及时履行赡养义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防止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和老年人意外事件的发生。

各街道(镇)、养老机构、相关单位要做好信息报送工作,于2019年3月29日前将本次冬季老年人关爱工作的落实情况书面报送区老龄办(邮箱mzxfyl@shcn.gov.cn),遇有紧急突发情况请随时上报。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励知    联系电话:62252118

 

 

上海市长宁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12

 

 

 

 

 

 

 

 

 

 

 

 

 

 

 

 

 

 

 

 

 

 

上海市长宁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1月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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