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5年度应急演练工作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SY7402729840202500003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应急管理
  • 发文字号:长安办〔2025〕2号
  • 发布日期:2025-02-11

各有关委办局、街道(镇)、区属集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升我区基层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风险化解能力,切实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安全风险防范水平,有效推动应急预案管理、救援力量建设、协同应对机制、应急救援保障等方面工作落实落细,根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应急体系建设的有关部署,现就做好2025年应急演练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站位,强化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工作,落实演练经费,明确责任、细化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科学分析研判本行业、本系统、本辖区、本单位事故灾害风险形势和安全生产态势,围绕重点区域、主要风险、重点时段、重大活动,聚焦常见事故,统筹谋划年度应急演练工作并抓好落实。要立足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职能定位,研究制定应急演练计划,推动优化信息搜集报送、会商研判组织、应急力量调派、救援行动统筹等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指挥机构运行、提高指挥协调效率,充分发挥各部门专业优势,不断提升协同应对处置灾害事故能力水平。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安全防范

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身实际,聚焦薄弱环节,分析灾害事故态势,研判可能引发的次生衍生风险,针对多灾种并发、链式反应等极端情形开展前瞻性情景构建。要聚焦新领域和新业态发展动向,注重新技术装备应用,开展跨部门、跨灾种、跨区域联合应急演练,加强在灾情互通、力量支援、机动投送、指挥协调、通信保障、资源共享等关键环节的配合,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演练,突出实战实效,提高社会公众的主动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着眼先期处置,强化基层演练

各街道(镇)要进一步细化总体(综合)和专项预案指挥体系和响应流程,聚焦突发事件先期处置环节,健全完善“第一响应人”和基层网格化协同应急机制。要结合辖区实际,积极推进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综合运用应急广播、短信微信、敲门入户等手段,畅通预警信息发布和传播渠道,提升广大社区居民安全素质和自救互就技能。要结合区域性、季节性风险特点,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部门开展联动联演,进一步规范信息汇总上报、先期处置措施、转移避险安置等应对处置行动内容,确保上下贯通、有效衔接、一体应对。

四、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社会效益

各单位要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日常执法检查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做到应练尽练。要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宣传引导,形成演练工作常态化宣传,引导全社会养成安全意识,从本质上保障城区运行平稳有序,形成良好的社会效益。

五、认真总结提高,突出实战实效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应急演练的复盘评估工作,要把演练评估纳入演练筹划、准备、实施、总结全过程,针对应急准备和处置过程中思想认识、组织指挥、力量协同、物资装备、舆情引导等方面存在的短板弱项和问题,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不断优化应急救援实战方法,以预案演练磨合应急响应机制,锻炼应急救援队伍,检查应急物资装备,提高应急处突能力,普及应急避险知识。各单位要将演练计划、演练方案、演练视频、演练总结讲评等相关材料统一整理、归类存档。

请各有关委办局、街道(镇)、区属集团分别按照“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3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每年至少组织1次以先期处置、转移避险、自救互救为重点内容的综合演练”和“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的要求,将年度演练计划于2025年2月25日前报送区安委办。区安委办将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加强对各单位应急演练计划制定和实施情况的跟踪指导和督促落实,强化考核问效,推动应急演练任务落实。

联系人:谢志刚

 

附件:2025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表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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