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办事处、新泾镇政府:
《上海市长宁区地震应急预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长宁区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