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长宁区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应急管理局
  • 索引号:SY7402729840202500018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文字号:长安委〔2025〕4号
  • 发布日期:2025-04-29

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各街道(镇):

《长宁区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长宁区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提升工贸行业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上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上海市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沪安委会〔2025〕7号),即日起至11月底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着力打好工贸领域治本攻坚安全整治关键之年的攻坚战。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基本原则,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严格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责任落实,坚决遏制工贸行业用电、动火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长期多发频发态势,力争2025年工贸行业触电、火灾亡人数量与2022--2024年共3年的平均数相比下降10%。

二、主要任务

各单位要督促、指导相关企业按照“谁的场所谁管理,谁作业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高风险作业安全主体责任。作业场所的管理使用单位要全面负责本场所的安全工作,严格履行法定职责。作业场所的产权单位或委托的统一管理单位要对承包、承租方高风险作业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方要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职责,委托其他单位(个人)进行高风险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前与受委托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对受委托方高风险作业安全工作统一协调、管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作业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具体整治任务内容见:工贸行业用电安全专项整治要点(附件1)、工贸行业动火安全专项整治要点(附件2)。

三、时间节点

(一)自查自纠阶段(6月底前)

企业根据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完善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依法依规落实各项安全工作措施。建立常态化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的隐患排查机制,4月至11月期间,每个月将自查自纠表报送至所属街道(镇)。

(二)现场执法指导阶段(7月-9月底前)

区应急管理部门根据本次专项整治要求,结合辖区安全生产现状开展现场执法工作。要强化对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的现场检查。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11月底)

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取得的成效,系统梳理好经验、好做法,积极推动互学互鉴,不断完善安全生产制度措施,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逐级压实责任。

工贸企业数量大、行业分布广、风险高低不一、管理优劣差距较大,各单位要认清这一长期监管现状,强化组织协调,分级分类落实好辖区相关整治工作。同时,要在工作开展前明确各级监管职责到人、到岗,并将责任落实情况体现在年度考核要求中去,防止因责任落实不到位造成相关企业的安全失控漏管。

(二)强化宣传教育,推动自主自律管理。

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作为企业的重要辅助生产活动,每一家工贸企业都会有所涉及。各单位要通过广泛的社会宣传加有效的教育培训,双管齐下让企业明确高风险作业管什么以及怎么管的问题。要对规模小、安全管理薄弱的企业进行帮扶指导,全面提升辖区企业高风险作业安全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要探索建立企业“安全吹哨人”机制,大力鼓励企业内部职工举报违规动火、违规用电作业行为,积极查找报告各类安全隐患,对举报、报告人员实施物质和精神奖励,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风险隐患共查共治良好氛围,着力提升自主自律管理水平。

(三)严格对标对表,提升执法效能。

现场检查指导阶段,各街道(镇)要通过日常检查、明察暗访、突击抽查等方式强化相关检查指导工作,对未落实主体责任、违规作业行为的,报由区应急管理局依法实施“一案双罚”。区应急管理局既要严格处罚相关责任单位,也要依法处罚责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对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执行的,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同时,要积极落实“行刑衔接”、列入黑名单等强化追责措施,形成巨大震慑,有效遏制类似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四)探索智能化手段,强化本质安全。

结合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有关要求,积极探索应用电焊作业焊机“赋码”试点工作,通过“一机一码”、联网监控管理等信息化手段,实现电焊机、操作人员双向认证、统一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各相关单位也可因地制宜,探索适合辖区企业实际的科技化、信息化手段,进一步提升高风险作业安全管控效能。

(五)做好信息报送

4月至11月期间,请各街道(镇)、相关企业每个月25日将工贸行业用电、动火等高风险作业专项整治行动每月调度表(附件3)报送至区安委办;请各街道(镇)于4月25日将联络员回执(附件4)报送至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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