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区机管局、各街道(镇):
《长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
长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整治行动,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进一步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着力在持续压减火灾事故、深化落实全链条全方位监管、不断提升本质安全度上下功夫,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工作举措,全力压缩一般问题、确保不出较大问题,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5年,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比2024年下降20%,杜绝室内亡人火灾事故发生;“一环节、一重点,一环节、一提升”,全面完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各项任务;打好以旧换新、充电降费、“僵尸车”清理等攻坚战,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可充可换可升级”布局持续优化。
二、工作重点
(一)聚焦重点环节抓提升。
1.停放充电环节。严格新建居住项目等各类建设项目规划管理,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配建标准。按照“1:2,3分钟”充电端口配建标准,优化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供给。既有住宅小区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在综合考虑安全和便利性的基础上,纳入“美丽街区”建设,统筹地区停车需求,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好周边公共绿地、公共活动中心、商业区、地铁周边等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优先保障行人步行通行功能,“一小区一方案”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遮蔽,并加大停放充电区域简易消防设施建设力度。持续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扩大“满电回家推广范围。加强部门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各街镇配合)
2.打击非法改装环节。加强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的黑作坊,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督促即时配送企业落实配送管理制度,对外卖骑手车辆改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委、区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各街镇配合)
3.销售环节。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常态化监管,督促其按照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要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抽查震慑力,守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多渠道收集电动自行车缺陷线索信息,加大电动自行车缺陷调查和召回力度,并开展召回后续监督工作,促进行业质量提升。督促电商平台及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强化落实邮政快递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实施电动自行车用蓄电池禁寄管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安全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培训,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标准宣贯解读,引导消费者正确使用,切实推动标准落地见效。(区市场监管局、区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各街镇配合)
4.溯源追责环节。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指导意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亡人交通事故溯源调查,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对发现存在问题的电动自行车定期曝光,将销售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产品的经营门店纳入“黑名单”,依法将严重违法企业单位和责任人员列入相关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共同实施违法行为联合惩戒。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公布曝光制度,对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的或查实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火灾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及时进行公布曝光,倒逼企业落实责任。对事故暴露出的违规停放、盲目逃生、管理缺失等问题,要制作案例警示教育片广泛发布,张贴警示海报,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各街镇配合)
(二)聚焦问题短板抓攻坚。
1.充电电费问题。全面落实规范充电费用相关政策,推动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居民住宅小区直供电改造,年底前推动充电电费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加大充电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年底前,推动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落实明码标价,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做好直供电改造、规范充电收费等工作。持续督促指导供电企业重点做好充电设施接电服务保障工作,并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便民措施落实落地。(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市区电力公司牵头,各街镇配合)
2.“僵尸车”清理问题。将长期停放居住区或公共区域且无人认领、使用,存在外观残破、灰尘遍布、锈迹斑斑、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情形特征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统一认定为清理对象。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动基层属地作用,全面排查、分类清理,进一步盘活在用车辆停放充电空间。(各街镇牵头,区房管局配合)
3.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突出风险问题。进一步巩固架空层、地下半地下室、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拔点攻坚成果,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持续加强风险研判,分析查找本地区的问题症结和矛盾堵点,紧盯顽症痼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区消防救援局、区商务委牵头,各街镇配合)
(三)聚焦本质安全抓突破。
1.共享换电工作。进一步关注充电的安全性和便利性问题,因地制宜推进“换电+充电”互补模式。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进,基本满足外卖、快递等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求;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轨交车站等特定区域有序推进;文保场所、文旅设施等个别场所按需推进。(区应急局、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邮政管理部门牵头,各街镇配合)
2.以旧换新工作。指导发动街镇、社区扩充参加以旧换新的销售门店数量,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开展以旧换新进社区宣传,营造浓厚以旧换新氛围。全面提升换购电动自行车在同期新上牌车辆的占比。(区商务委牵头,各街镇配合)
3.报废回收工作。推动在全区范围开展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安全性评估。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强化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加大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牵头,各街镇配合)
三、保障措施
1.持续实体化运作区、街镇两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六个一”机制(一清单、一调度、一通报、一发布、一督办、一专报),统筹各方力量共同发力,研究解决疑难问题,指导做好新标准、新措施执行,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2.严格落实各级责任。制定整治行动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各级工作专班对照任务节点实施督导,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曝光隐患场景。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事故溯源调查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严格责任倒查追究。
3.固化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通过破解重点难点堵点问题,总结形成务实有效的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结束后,相关方法举措、制度文件及时转入常态化管理模式。
4.用好隐患举报奖励制度。鼓励销售企业内部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常态化电动自行车举报投诉处置工作协作机制。
附件:长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长宁区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2025年重点任务清单
序号 |
环节 |
任务 |
具体内容 |
责任部门 |
1 |
工作目标 |
持续压减火灾事故 |
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比2024年下降20%,杜绝室内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
区工作专班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落实 |
2 |
深化落实全链条全方位监管 |
一环节、一重点,一环节、一提升”,全面完成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各项任务。 |
区工作专班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落实 |
|
3 |
进一步提升本质安全度 |
打好以旧换新、充电降费、“僵尸车”清理等攻坚战,城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基础设施“可充可换可升级”布局持续优化。 |
区工作专班牵头,各相关部门、各街镇落实 |
|
4 |
聚焦重点环节抓提升 |
停放充电环节 |
按照“1:2,3分钟”充电端口配建标准,优化推进既有小区充电设施供给。因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增建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统筹地区停车需求,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好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和充换电设施,“一小区一方案”做好充换电设施建设和遮蔽,并加大停放充电区域简易消防设施建设力度。加强部门联合检查,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 |
区应急局、区建管委、区规划资源局、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镇 |
5 |
持续推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扩大“满电回家”推广范围。 |
区机管局、区国资委、各街镇 |
||
6 |
打击非法改装环节 |
加强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监督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 |
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各街镇 |
|
7 |
督促即时配送企业落实配送管理制度,对外卖骑手车辆改装情况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发现改装车辆的落实责令恢复原状、禁止使用、限制接单等措施。 |
区商务委、区公安分局、区邮政管理部门 |
||
8 |
销售环节 |
开展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常态化监管,督促其按照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要求,严格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等重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保持监管高压态势,不断增强抽查震慑力,守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
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
|
9 |
督促电商平台及时清理非法改装广告信息,严禁发布“解互认协议”“解限速”“增容量”等信息,严禁销售未依法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锂离子蓄电池和充电器等产品。 |
区市场监管局 |
||
10 |
溯源追责环节 |
全面落实《电动自行车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机制指导意见》,持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亡人交通事故溯源调查,造成重大影响的依法追责。 |
区消防救援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各街镇 |
|
11 |
落实电动自行车火灾公布曝光制度,对造成较大及以上火灾的或查实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火灾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及时进行公布曝光,倒逼企业落实责任。 |
区消防救援局、区市场监管局 |
||
12 |
聚焦问题短板抓攻坚 |
充电收费问题 |
全面落实规范充电费用相关政策,推动充电费用价费分离工作,6月底前基本完成居民住宅小区直供电改造,年底前推动充电电费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加大充电价格监督执法力度,年底前,推动居民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落实明码标价,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充电服务价格标准。指导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充电设施运营企业做好直供电改造、规范充电收费等工作。 |
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区房管局、市区电力公司、各街镇 |
13 |
“僵尸车”清理问题 |
将长期停放居住区或公共区域且无人认领、使用,存在外观残破、灰尘遍布、锈迹斑斑、轮胎干瘪、号牌缺失等情形特征的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自行车等),统一认定为清理对象。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动基层属地作用,全面排查、分类清理,进一步盘活在用车辆停放充电空间。 |
各街镇、区房管局 |
|
14 |
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突出风险问题 |
进一步巩固架空层、地下半地下室、农贸市场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拔点攻坚成果,不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回头看”,严防反弹回潮。持续加强风险研判,分析查找本地区的问题症结和矛盾堵点,紧盯顽症痼疾,因地制宜,分类施策。 |
区消防救援局、区商务委、各街镇 |
|
15 |
聚焦本质安全抓突破 |
共享换电工作 |
快递外卖等重点行业全面推进,基本满足外卖、快递等配送行业电动自行车充换电需求 |
区商务委、区建管委、区邮政管理部门、各街镇 |
16 |
大型商业综合体、学校、医院、轨交车站等特定区域有序推进;文保场所、文旅设施等个别场所按需推进。 |
各有关部门、各街镇 |
||
17 |
以旧换新工作 |
指导发动街镇、社区扩充参加以旧换新的销售门店数量,及时向社会公示。广泛开展以旧换新进社区宣传,营造浓厚以旧换新氛围。全面提升换购电动自行车在同期新上牌车辆的占比。 |
区商务委、各街镇 |
|
18 |
报废回收工作 |
推动在全区范围开展锂离子电池健康评估及报废回收专项行动,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全面安全性评估;持续推进废铅蓄电池规范收集处理,强化废铅蓄电池环境监管,加大废铅蓄电池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
区商务委、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镇 |
|
19 |
保障措施 |
专班实体化运作 |
持续实体化运作区、街镇两级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工作专班。严格落实“六个一”机制(一清单、一调度、一通报、一发布、一督办、一专报),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落实。 |
区、街镇工作专班 |
20 |
严格落实各级责任 |
制定整治行动年度重点任务清单。对照任务节点实施督导,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曝光隐患场景。推动将电动自行车事故溯源调查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严格责任倒查追究。 |
区、街镇工作专班 |
|
21 |
固化安全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 |
总结形成务实有效的制度机制,防止问题反弹,确保整治结束后,相关方法举措、制度文件及时转入常态化管理模式。 |
区工作专班、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
|
22 |
用好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
鼓励销售企业内部和社会公众检举重大风险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加大举报奖励力度。对群众反映强烈、反复投诉的问题,加强分析研判,建立健全常态化电动自行车举报投诉处置工作协作机制。 |
各相关部门、各街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