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委办局、街道(镇)、临空园区、集团公司:
经区领导同意,现将《长宁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海市长宁区安全生产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消防安全委员会
2024年3月19日
长宁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近期,全国因电动自行车不安全停放、不安全充电造成的火灾事故频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为切实防范化解电动自行车火灾风险隐患,提升城区本质安全,根据区领导指示精神,特制定本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一、治理目标
按照“疏堵结合、分类治理、综合施策”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安全管理,切实提高社区居民安全防范意识和火灾自救能力,有效遏制火灾事故。
二、责任分工
区应急局会同区房管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消防支队负责统筹指导全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专项治理工作,强化督导检查。区房管局负责指导物业服务公司结合实际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完善相关设施;督促物业服务公司落实发现机制,加强巡查,劝阻制止电动自行车不安全停放、违规充电行为。区消防支队会同区公安分局负责指导属地派出所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本区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行业实施持续高频次检查,严防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产品流入市场。区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形式、多角度,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进一步提高覆盖面和知晓率,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区建管委、区绿化市容局配合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的推进。各街道(镇)负责切实统筹履行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情况排摸、设施建设、联合执法等工作;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社区居民自觉抵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等室内部位的行为。
三、治理内容
(一)坚持精准治理,全覆盖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
各街道(镇)要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动员部署,要组建工作专班,在2023年底排查社区电动自行车及充电场所数量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照充电需求和缺口情况,精准掌握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停放点和充电设施、消防设施基本情况;3月15日前,按照“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充电接口1:1配备”的目标和“一小区一方案”的原则制定针对性的建设方案,建设方案应具有可行性,合理规划充电场所,兼顾防火安全和方便利民。根据区政府统一部署,全面有序推进并保质保量完成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对原有未安装消防设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要及时安装消防设施。要加强智能充电桩建设,推广梯阻系统,提高技防和智防水平。
(二)坚持标本兼治,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
各街道(镇)在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便利等实际问题的同时,要聚焦老旧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场所,要积极会同公安、房管、市场、消防等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拼接、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同时,应设立、公开电动自行车不安全行为投诉举报电话,根据“属地街道统筹、物业主动发现、公安派出所托底”的原则,对投诉举报的电动自行车室内充电、飞线充电、消防通道违规停放等现象,属地派出所、居委要及时上门核查、依法处置,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安全管理持续向好。要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施设备随时处在安全可用状态,可采取委托管理、第三方购买服务等方式,督促第三方做好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
(三)坚持社会共治,提升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
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针对性开展宣传活动,通过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告知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普及安全停放使用知识,引导社区居民自觉抵制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公共门厅、疏散通道、楼梯间或安全出口等室内部位的行为,提升社区居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能力。要督促指导居委、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加大巡查、夜查力度,对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违规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劝阻无效的立即上报、监督整改落实;规范车辆停放,定期清理僵尸车辆。要依托网格化管理机制,广泛动员党员、楼组长、社区志愿者发挥引领带头作用,不定期上门宣讲电动自行车不安全行为的危害性,引导居民树立正确认知,自觉形成规范、安全的充电习惯。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深刻汲取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高度重视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管理工作,既要治理消防安全隐患,更要解决群众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不便利等实际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确保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工作有序推进,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进一步细化任务、明确分工,切实将工作任务和职责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要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间联勤联动,规范信息共享、隐患抄报、联合执法等常态化监管协作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街道(镇)、各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成效,建立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综合管理能力。要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纳入日常管理,组织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经常性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强化督导问责。区安委办、区消安委办将定期通报各部门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适时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消防安全专项督查。专项治理工作情况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考核的重要内容。各街道(镇)在推进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建设中遇到的问题难点,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馈,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