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宁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2025年度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年度报告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 发布日期:2026-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5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上海市长宁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新电办”)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主要包括三个事项: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兼并、合并、分立审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

2025年,区新电办严格贯彻落实《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影产业促进法》、《电影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守法定审批权限、程序、环节与条件,规范开展行政许可实施与监督管理工作。同时,稳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提升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依据法律法规,区新电办通过“一网通办”公示各类审批事项的实施主体、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办理期限、申请书格式文书以及监管方式等信息。2025年全年实施行政许可事项101项(其中涉及出版物零售业务经营许可70项,电影放映单位设立审批15项,行政备案16项),均为网办件,当日受理、当日审批、当日发证,全部为免费项目。按照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要求,审批结果及时传送至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施公开公示。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区文化和旅游局执法大队负责区新电办批后监管工作,2025年全年开展日常巡查、重大节日专项检查,共计出版场所37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21人次;印刷场所61家次,出动检查人员190人次;商业影院及点播影院22家次,检查出动49人次。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本市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部门在开展涉企现场检查过程中,推行应用“检查码”,建立涉企行政检查强制登记制度,由区文化和旅游局制定实体书店“双随机”检查方案,抽查比例为30%。

四、改革创新情况

坚持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聚焦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减跑动,持续深化行政许可流程再造与制度创新,全面提升审批服务规范化、便利化、智能化水平,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五、监督纠正情况

2025年度无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长宁区新闻出版和电影管理办公室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