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本部门2024年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长宁区房管局始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审批原则,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根据长宁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长宁区房管局所涉行政许可事项六项,分别为:“商品房预售许可”、“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历史建筑实施原址保护审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核心保护范围内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审批”及“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审批”。其中,前三项为区房管局独立审批事项,后三项涉及历史建筑的事项需会同规资、文旅等职能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批职能。
二、行政许可办理情况
2024年度长宁区房管局共办理行政许可事项8件,其中,商品房预售许可2件、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2件、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定4件,均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不收取任何费用,未出现审批超时情况。长宁区房管局持续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简化申请材料,优化审批流程,通过“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系统,申请人可实时查询办理进度,并通过市级主管部门门户网站统一归集办理结果,及时对外公示行政许可审批情况。
三、批后监管开展情况
依法严格落实商品房预售制度、新建住宅交付制度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加强对行政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管,对已发放的行政许可进行跟踪监督,确保企业依法合规经营。根据2024年长宁区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年度工作计划,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统计局对长宁区新建商品房销售项目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结合“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在检查过程中对检查对象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宣教,后续及时通过“互联网+监管”平台公示检查结果。本年度检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情况,未接到行政许可相关举报投诉事项。
四、改革创新情况
一是依托“一网通办”政务服务系统,积极落实全程网办,巩固“两个免于提交”,做好办事指南更新维护,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实施主体、审批依据、适用范围、审批内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及办事流程、咨询投诉方式等在网上公开,当内容发生变化时及时修订调整,方便办事对象查询了解,保障群众知情权。二是加强与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协助,强化对重点项目的全流程跟踪指导。坚持贯彻房地产市场各项调控机制,指导企业做好销售方案,监督企业落实资金监管,有序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五、监督制约情况
落实“受理、初审、终审”三级审核制度,结合市级主管部门案卷抽查和区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等工作,开展行政许可案卷自查和项目巡查全覆盖。本年度未接到行政许可清单内事项相关的政务服务“差评”、投诉举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各监管部门间信息共享的及时性有待加强。2025年将依托行政协助系统,完善与规划、建设等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对接机制,扩大电子证照、审批信息等共享清单范围,进一步提升行政许可办理效率。
长宁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2025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