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上海市民办新虹桥中学学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索引号:SY00243825X0202300039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文字号:长发改 〔2023〕18号
  • 发布日期:2023-04-24

上海市民办新虹桥中学:

为促进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规范收费行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结合第三方对你校教育成本监审结果及学校实际,经区政府同意,现批复如下:

一、民办新虹桥中学高中部学费收费标准调整为每生每学期23000元。

二、本次学费标准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学费收费标准调整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

三、学校应将学费收费标准按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定向社会公示,通过设立公示栏、公示牌等形式,向社会、家长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相关内容,并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学校招生简章中应写明学校性质、办学条件、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特此批复。

 

 

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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