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体育局持续推进游泳场所检查工作(二)
3月以来,长宁区体育局对区域内66家游泳开放场所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游泳场所做好泳池安全开放工作,确保泳客生命健康安全。检查人员对游泳场所证照信息、从业人员证件、救生员在岗、救生器材配备、监控设备等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督促游泳场所立即整改。
3月以来,长宁区体育局对区域内66家游泳开放场所持续开展安全检查,指导游泳场所做好泳池安全开放工作,确保泳客生命健康安全。检查人员对游泳场所证照信息、从业人员证件、救生员在岗、救生器材配备、监控设备等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个别游泳场所存在违反安全规定的情况,检查人员现场提出相应整改意见,督促游泳场所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