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长宁虹桥海外人才服务中心)2024年支出预算调整的批复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索引号:SY6887514340202500017
  •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 主题分类:政务公开
  • 发文字号:长人社〔2025〕19号
  • 发布日期:2025-05-21

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长宁虹桥海外人才服务中心):

你单位2024年单位预算在执行过程中,由于政策性因素和工作任务发生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的预算,经长宁区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现批复你单位预算调整数,核减一般公共预算871.56万元。

一、核减一般公共预算871.56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813.86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9.40万元,公用支出134.46万元。

(二)项目支出57.70万元。

一般公共预算调整至495.10万元。

调整后,2024年你单位的单位预算合计为495.10万元。

请你单位根据《预算法》的规定,进一步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得截留或动用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严格按照预算批复的科目及金额执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做好本单位预算收支平衡,认真完成单位决算编制。

 

附件:2024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长宁虹桥海外人才服务中心)支出预算调整明细表

 

 

上海市长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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