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委办局、街道(镇)、各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实施《上海市中小学校外实践教育促进规定》,根据市教委工作要求,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大思政课”重点试验区建设,努力构建大中小有机衔接、课内课外线上线下横向贯通、家校社协同联动的育人格局。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依托长宁区“大思政课”社会资源图谱,开展红色初心寻访、民主法治实践、科创数智探索、文化艺术传承、劳动安全实训、生态环保科普,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益的暑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树立远大理想 勇担时代重任
二、工作重点
(一)传承红色基因 培根铸魂育人
1.深化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开展丰富多彩的“党的诞生地”主题实践教育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阅读红色经典读物、聆听红色文化讲座、观看红色影片、讲述红色故事、参与红色主题实践活动、创作主题实践作品,感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从红色文化中汲取精神伟力。依托“愚园路红色寻访路线”,让未成年学生沉浸式感悟红色文化传承。继续办好长宁区第32期青年马克思主义读书会暨中学生共产主义学校。持续开展小“宁”心讲解员品牌活动,用“童言童语”讲好长宁故事、上海发展、中国成就。
2.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注重文化浸润、实践养成,倡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类文明培育活动,持续开展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等活动,形成有利于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活情景和社会氛围。鼓励学生依托“校信——校外三公里”应用平台,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校外实践教育活动,记录和分享活动感悟和学习收获。开展长宁区“城市·阅读”未成年人修身励志讲堂系列活动,进一步弘扬上海城市精神品格,引导广大青少年以阅读修身,与文明同行,“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组织开展“强国复兴有我”2025年长宁区高中阶段学生社会实践项目大赛,引领广大青年学生奋斗新时代、奋进新征程,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伟大成就。
3.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通过走进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纪念馆,参与民俗文化体验和中华传统技艺传承等活动。通过“华山诗词荟”、“长耳兔阅读俱乐部”系列活动等,引导未成年人感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把爱我中华的种子埋入每个学生的心灵深处。组织开展“智影新时代”系列活动,结合电影博物馆红色研学、银屏夏令营等,传承文化基因,培育文化品格。
(二)注重学生实践,促进全面发展
1.培育科学素养。以走进高校、科研院所、高新企业创新实验室为契机,将人工智能的先进理念和技术融入科创实践活动。通过长宁区学生科技创新种子营、长宁区青少年科创研学活动、长宁区学生创客体验开放日、长宁区高中学生科技夏令营等,激发中小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习科学的兴趣。
2.以体强身以美润心。支持公共文化艺术场馆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引导未成年人形成1-2项艺术特长爱好,提升审美素养。继续做好暑假期间学校体育场地对外开放。支持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开展丰富多样的体育活动,鼓励未成年人养成每天体育活动2小时的良好运动习惯,提升体质健康水平。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3.培养劳动习惯。强化家庭劳动实践,发挥家庭基础作用,引导未成年人承担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劳动,确保家庭劳动时间,培养生活技能,提升自我服务的能力。丰富校外劳动实践,积极参与劳技中心开展的“绿色奇遇”农业活动、“指尖智慧,劳动光荣”劳动教育主题活动,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的过程中,养成爱劳动的良好习惯,引导未成年人崇尚劳动,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三)关注心理健康,护航健康成长
1.提质心理健康服务。发挥好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阵地以及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阵地的作用,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情绪压力疏导、亲子关系调适等服务。协同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持续提升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962525上海市心理热线、12355青少年服务热线及长宁区24小时心理热线(馨宁热线4008216787)的服务效能,开展未成年人及监护人心理咨询服务,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问题的预防与干预工作。
2.关爱培育积极心理。发挥班主任、导师、心理健康教师等作用,了解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动态,开展学生家访、谈心谈话、关心关爱等工作。开展知识宣传、实践体验、亲子互动等各类主题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与方法。关注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家庭贫困、家庭监护缺失或不当、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的心理特征和实际需求,发挥儿童主任、专业社工以及“爱心邻家妈妈”等作用,做好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成长支持、情感陪伴等关心关爱工作。
3.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打造“市-区-校-街道-社区”多级多类家庭教育指导格局,推进“上海家长学校15分钟家庭教育服务圈”建设。学校要通过多种方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上海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引导每个家长知晓家庭保护和家庭教育的目标、内容和方法,提升家长学法知法懂法用法的普及率、知晓率和执行力。要充分利用“上海家长学校”等优质家庭教育指导资源,“家+书屋”家庭教育新空间,引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理念,聚焦孩子身心健康发展,合理安排暑期作息,平衡休息娱乐、体育锻炼、劳动实践时间,培养学生多元兴趣、审美素养和良好学习习惯,积极构建亲密和谐的亲子关系,营造民主、平等的良好家庭氛围。
(四)强化安全意识,优化成长环境
1.筑牢暑期安全防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围绕溺水、火灾、交通事故、食品中毒、自然灾害、网络沉迷、网络诈骗等各类暑期事件,在暑假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教育和警示活动,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积极参与2025年上海市“安全伴我成长”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系列活动,做好《2025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的落实、发放、宣传工作,通过家访、家长会和推送安全提示等方式,督促家长或其他监护人切实履行监护责任,及时准确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和行踪动向,确保学生暑期安全。要主动关心困境儿童,及时提供精神关怀和监护指导服务,及时帮助解决突发困难。要完善落实未成年人伤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和处理机制,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
2.巩固推进“双减”工作。发挥“双减”工作协调机制效能,联合相关部门和街镇统筹谋划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依法依规坚决查处有突出问题的机构。强化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规范、合理安排暑期学科作业,坚决杜绝学校违规集体补课或变相集体补课、考试及提前开学等现象,严禁将暑期作业完成情况与新学期学籍能否注册等挂钩,凝聚校内外协同合力,巩固“双减”成果。发放《关于暑假期间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告家长书》。
3.强化综合管理治理。校外实践教育场所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保障学生活动安全。对暑期旅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做好提示,提醒家长慎重选择企业或社会机构自行组织的各类活动,发现相关安全问题,做好跟踪研判和教育引导。以“清朗”“护苗”等涉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专项行动为抓手,对属地重点网站平台开展集中巡查,重点整治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内容,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
三、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齐抓共管,营造良好氛围。构建政府主导、多部门协同、家校社联动的综合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文明办、妇儿工委办、团区委、少工委、妇联等部门要构建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凝聚各方育人合力,为学生提供涵盖实习实践、文化体验、体育锻炼、艺术活动、劳动教育、科学教育、社会考察、研学实践等多元化的暑期活动项目,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推动公益性校外实践教育场所免费或优惠开放,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安全保障到位。整合各方资源扩容提质“小学生爱心暑托班”,切实缓解家庭暑期看护难题。
要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暑期工作的政策举措、特色活动和典型经验,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家庭教育方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各单位、学校可将特色活动新闻稿(100字左右)及照片电子版(2-3张高清图)上报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办公室(邮箱地址:wcnr2023@163.com),及时沟通交流工作情况、推荐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
特此通知
附件:2025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区教育局 区文明办 区妇儿办
团 区 委 区 妇 联 区关工委
2025年7月2日
附件
2025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一、防溺水安全
1.不在河边、亲水平台、水塘等区域玩耍。
2.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物品。
3.不在河道边洗手、洗脚、洗东西、钓鱼虾等。
4.不去河道、湖泊等水域野泳。
5.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
6.发现溺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但不可盲目施救。
二、交通安全
7.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反各种禁令标志。
8.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乘坐或骑行电动自行车,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9.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如遇极端天气,要穿着醒目,要注意避开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等危险物。
10.不在机动车出入口、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11.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范。
12.不随意穿越铁轨、不在铁轨边步行或铁路道口玩耍。
三、居家安全
13.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
14.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
15.不给陌生人开门。
16.不往窗外抛物。
17.不在厨房内玩耍,规范使用燃气设备。
18.不要随意玩火,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四、食品安全
19.注意饮食卫生,不吃过期、变质的食物,避免饮用生水。
20.保持均衡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21.餐具要定期消毒,确保清洁卫生。
22.控制零食摄入量,避免影响正餐。
五、网络安全
23.控制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
24.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
25.不玩暴力、色情等有害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
26.不实施网络欺凌。
27.慎交网友,慎见网友。不参与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防范网络诈骗。
28.发现危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产品或网络服务要及时投诉、举报。
六、旅行安全
29.不参加“驴游”或探险游。
30.不去地质灾害频发区域旅游。遇到极端天气,不去山区、河谷等危险区域游玩,不贸然涉水出行。
31.乘坐大巴、游轮、飞机等交通工具,要自觉系好安全带,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32.入住酒店,应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及安全出口。
33.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34.如遇突发事件,听从指挥,冷静应对。
七、心理安全
35.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身边的人或事。
36.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
37.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区心理中心24小时热线或12356全国统一心理援助热线、962525上海市心理热线、12355上海市青少年服务热线等帮助。
38.遇到挫折,可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
39.认可自己的努力,接受考试升学结果。
40.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
八、应对极端天气
41.养成关注天气预报的习惯,提前了解假期期间天气情况。
42.在极端天气来临时,尽量减少外出活动确保人身安全。
43.在雷雨、台风等极端天气下,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风雨侵入室内。
44.如遇到雷电、暴雨等可能导致电路短路或煤气泄漏的天气,要及时断电断气,确保安全。
九、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45.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
46.聊天或玩耍时不说脏话、粗话,不讽刺挖苦。
47.若发生矛盾纠纷,先冷静情绪。
48.文明解决矛盾纠纷。
49.矛盾纠纷升级时要及时寻求老师、家长介入解决。
50.若发现有扬言报复伤害或纠集他人扬言实施报复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或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