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委办局、街道(镇)、各中小学: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与对上海传承弘扬红色文化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深入推进大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一体化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深化爱国主义教育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未成年人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培养创新精神,提高实践能力,过一个“平安、健康、快乐、有益”的暑假,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德〔2024〕19号)精神,现将2024年长宁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主题
树立远大志向 担当民族复兴重任
二、工作重点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六一”重要回信精神,用好上海作为党的诞生地、初心始发地和伟大建党精神孕育地的红色育人资源,进一步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取得的举世瞩目成就为内容支撑,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力量根基,着眼新时代未成年人成长规律和成长需求,组织开展各类内涵丰富、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主题实践活动,拓展社会大课堂育人平台资源,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一)聚焦育德铸魂,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
1. 加强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积极引导未成年人寻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红色场馆,近距离接触大国重器、重大工程等,用身边事、身边成就引导未成年人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感悟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团结奋斗的重大成就、历史经验和生动实践,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培育和增进对中华民族和伟大祖国的情感,争做爱党爱国、自立自强、奋发向上的新时代好少年,立志为党成才、为国奉献。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铸魂育人,重视文化涵育、注重实践养成,倡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小礼仪星课程等各类文明培育活动,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引导未成年人感悟新时代美好生活、上海城市精神品格和长宁国际精品城区建设,明德立志、追求梦想、脚踏实地、增强本领,努力成长为让党放心、爱国奉献、担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3. 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充分利用校外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引导未成年人走进文博场馆,开展民俗文化宣传、传统手工艺体验、非遗文化传习等活动,欣赏优秀影视文化作品,感悟中华文明的魅力,增强文化自信。利用长宁教育数字基座在线资源感受非遗技艺、茶艺精髓、书法与国画等。
(二)聚焦实践育人,促进全面发展
1. 提升科学素质。加强科学教育,拓展科学实践活动,厚植创新人才培养沃土。联动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引导未成年人体验科学思维方法和探究方法,培养科学精神与科学态度,积极参与科学创新种子营、创客体验开放日、微“芯”夏令营、长宁区青少年优秀创新成果云展会等活动。深化读书行动,丰富学生读书内容,积极引导青少年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组织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题展览、实践活动等,传递家庭教育理念方法,推动更多家庭开展科学亲子阅读,参与“读红色经典 做信仰传人(第四季)”“书香润童心 文明伴成长”等主题阅读活动。
2. 涵育审美素养,强化健康体质。加强与公共文化艺术场馆、体育场馆等的联动,推动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各类社会资源为美育、体育实践活动服务,支持体育场所和体育设施免费或优惠向未成年人开放。开展银屏夏令营亲子观影互动活动。加强健康宣传引导,鼓励未成年人积极参加、因地制宜进行体育锻炼,坚持养成每天锻炼2小时的良好运动习惯,提升体质健康水平。保持良好的用眼习惯,及时预防和控制近视的发生与发展。
3. 弘扬劳动精神。强化家庭劳动实践,发挥家庭基础作用,引导未成年人尽可能承担力所能及的日常生活劳动,确保家庭劳动时间,培养生活技能。丰富校外劳动实践,引导未成年人参加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积极参与农业生产劳动体验、传统工艺制作活动,在动手实践、出力流汗的过程中,强化劳动意识,养成爱劳动的良好习惯。组织开展“走进长宁区劳模(工匠)创新工作室”活动,引导未成年人崇敬先进、弘扬先进、争当先进,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和科学家精神。
(三)聚焦润心共育,护航身心健康成长
1. 开展积极心理培育活动。坚持“五育”并举促进心理健康,大力弘扬和践行“健康第一”理念,围绕生命教育、积极心理品质培养、幸福美好生活创设等内容,开展知识宣传、实践体验、亲子互动等各类主题活动,宣传普及心理健康知识与方法,帮助未成年人舒展身心,树立积极发展意识,培养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
2.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关爱。充分发挥班主任、全员导师、心理健康教师等作用,主动与学生开展交流,深入了解学生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掌握学生思想情绪动态和日常行为,传递温暖关怀,开展关爱帮扶和心理支持。聚焦重点群体的心理特征和实际需求,强化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成长支持、情感陪伴,充分发挥儿童主任、专业社工以及“邻家妈妈”等作用,开展暑期困境儿童关心关爱工作。
3. 提升心理健康服务效能。贯彻落实《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长宁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发挥好街镇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区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以及妇女之家、儿童之家等公共服务阵地的作用,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情绪压力疏导、亲子关系调适等服务。协同推动专业社工、志愿者等开展儿童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依托上海市心理热线962525、区域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网络及区24小时心理热线(馨宁热线4008216787)、“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心家园”社区家庭教育公益咨询点,开展儿童及监护人心理咨询服务,做好未成年人心理预防干预工作。
(四)聚焦协同与人,构建新型“教联体”
1. 大力优化全员导师制。推进“一校一策”全员导师制实践落实落细,进一步提升全体教师的育德意识与育德能力。配合班主任,开展学生家访、谈心谈话等重点工作,密切师生交流和家校联动,面向每一个学生提供陪伴式的关心关怀和成长支持,开展理想、学习、生活、心理、生涯等方面指导,持续优化师生关系、亲子关系和同伴关系。
2. 建强多级多类家长学校。持续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进一步推进落实《上海市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学校建设标准》,开展家长学校规范化建设,打造“市—区—校—街道—社区”多级多类家庭教育指导格局,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全覆盖,打造全方位家庭教育支持体系。充分用好市区校家长学校、家庭教育服务站点等资源,指导家长树立科学育儿观念,更加关注孩子身心健康,理性确定成长目标。发放《关于暑假期间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告家长书》,指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暑期学习、生活、休息、娱乐、体育和劳动实践的时间,开展亲子活动,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
3. 推进社会协同育人。加强系统谋划,强化统筹协调,坚持开门办教育。学校少年宫、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推出各类丰富多彩的暑期活动项目,推动公益性社会教育资源场所免费或优惠开放。聚焦深化课程内涵、加强场所建设、建强育人队伍等方面,推动全社会育人资源融通汇聚服务学生发展。深入推动“15分钟社区少先队幸福圈”建设,构建以“混龄小队”为基本单元的社区少先队活动机制。积极协调整合各方资源举办“小学生爱心暑托班”,扩大覆盖面,优化办班结构,进一步提升办班质量和群众获得感,切实缓解小学生假期“看护难”问题。
(五)聚焦安全守护,持续优化成长环境
1. 做好暑期安全教育。结合实际,围绕溺水、火灾、交通事故、食品中毒、自然灾害、网络沉迷、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暑期易发安全事件,在放假离校前集中开展一次面向全体学生的安全专项教育和警示活动,帮助学生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做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的通知》的落实、发放、宣传工作,通过家访、家长会和发布安全提示等方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提醒学生暑期外出时注意自身安全。深入开展禁毒教育活动,增强广大青少年的禁毒知识和防毒拒毒能力。指导家长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切实履行监护人责任。
2. 加强网络安全工作。引导学生自觉抵制网络不良信息,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各学校要以告家长书的形式推动家长履行监护职责,督促家长关注孩子上网问题,重点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培养未成年人形成良好的上网习惯,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学校、家庭、社会要加强沟通与合作、各尽其责,规划、指导和监督学生加强信息素养教育,防止不良信息对学生成长的干扰,推动学生绿色上网、安全上网,培养良好生活方式。
3. 推进“双减”走深走实。进一步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协同各相关部门和街镇,就暑期校外培训治理做好谋划部署,确保正确育人方向和价值引导。要加强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治理,强化校外培训机构场所安全管理、有力维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各学校要指导家长科学安排学生暑期学习生活,严格控制作业总量,杜绝假期违规补课、违规考试、提前开学等现象。加强校内外工作合力,持续发力巩固“双减”成效,切实减轻学生作业和校外培训负担,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
4. 加强综合治理。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监管切实防范研学旅行潜在风险隐患的通知》,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对自媒体、短视频、直播平台、网络视听节目、网络游戏等的管理,防止不良信息对未成年人成长的干扰,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生态。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高度重视
坚持党的领导,形成政府主导、教育部门和各职能部门协同推进,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强化统筹协调,明确部门职责,进一步完善各方面保障。建立健全条块联动、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凝聚协同育人合力,不断提高未成年人暑期工作水平。
(二)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安全有益
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未成年人暑期工作的计划和管理,丰富实践活动内涵,优化社会文化环境,加大社会治安防范力度。各类场所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安全保护设备和人员,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未成年人活动安全。紧密依托各街镇对困难家庭、单亲家庭、困境儿童和来沪人员随迁子女等重点群体要加强关爱、关怀、关心,如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形,应及时报告。
(三)做好资源统筹,大力宣传引导
统筹区域内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普教育基地、劳动教育基地、博物馆、文化馆、纪念馆、科技馆、体育场(馆)、劳动技术教育中心、少年宫、少科站、学生社区实践指导站、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分中心站、特色阵地)等资源,完善配套服务体系。
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积极借助各类传播平台,深入宣传各相关部门、单位的未成年人暑期活动项目和在未成年人暑期工作中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和正确家庭教育方法,大力营造全社会各方面关心支持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区教育局 区文明办 区妇儿办
团 区 委 区 妇 联 区关工委
2024年7月2日
附件
2024年中小学生暑期安全提示
一、预防溺水事件
1. 不在河边、亲水平台、水塘等区域玩耍。
2. 不捡拾掉入河道等水域的物品。
3. 不在河道边洗手、洗脚、洗东西、钓鱼虾等。
4. 不去河道、湖泊等水域野泳。
5. 不在游泳池里嬉戏打闹。
6. 发现溺水者,立即寻求成人帮助,同时可向溺水者抛救生圈、泡沫板、救生绳等,但不可盲目施救。
二、注意交通安全
7. 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不违反各种禁令标志。
8. 未满12周岁不骑行自行车,未满16周岁不骑行电动自行车。12周岁以下乘坐电动自行车者,应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9. 步行或骑行时不看手机、不听音乐、不嬉闹。如遇极端天气,要穿着醒目,要注意避开广告牌、变压器、配电箱、高压电线等危险物。
10. 不在机动车出入口、马路边或车辆盲区内玩耍打闹。
11. 自觉遵守公共交通车辆乘车规范。
12. 不随意穿越铁轨、不在铁轨边步行或铁路道口玩耍。
三、关注居家安全
13. 不在飘窗或阳台上玩耍。
14. 不用湿手或湿布触碰家用电器。
15. 不给陌生人开门。
16. 不往窗外抛物。
17. 规范使用燃气设备、刀具等。
18. 不玩火,发现火情,及时拨打119。
四、安全使用网络
19. 控制手机、电脑等电子产品使用时间,不沉迷网络。
20. 不将本人、家人及他人的个人信息在网上传播。
21. 不玩暴力、色情等有害身心健康的网络游戏。
22. 不实施网络欺凌。
23. 慎交网友,慎见网友。不参与现金充值、“礼物”购买、在线支付等各类打赏服务,防范网络诈骗。
24. 发现危害身心健康的网络产品或网络服务要及时投诉、举报。
五、重视旅行安全
25. 不参加“驴游”或探险游。
26. 不去地质灾害频发区域旅游。遇到极端天气,不去山区、河谷等危险区域游玩,不贸然涉水出行。
27. 乘坐大巴、游轮、飞机等交通工具,自觉系好安全带。
28. 入住酒店,应及时了解消防逃生通道及安全出口。
29. 不在设有危险标志处停留,不在禁拍处拍照、摄影。
30. 如遇突发事件,听从指挥,冷静应对。
六、加强心理安全
31. 以理性平和的心态,看待身边的人或事。
32. 感到烦恼时,可通过运动、沟通、倾诉等予以排解。
33. 情绪波动强烈时,主动寻求家长、老师、区心理中心24小时热线、或12355、962525心理热线等帮助。
34. 遇到挫折,可用积极的心理暗示,激发自己的信心。
35. 认可自己的努力,接受考试升学结果。
36. 学会情绪管理,开心过好每一天。
七、妥善处理矛盾纠纷
37. 与同学、朋友和睦相处。
38. 聊天或玩耍时不说脏话、粗话,不讽刺挖苦。
39. 若发生矛盾纠纷,先冷静情绪。
40. 文明解决矛盾纠纷。
41. 矛盾纠纷升级时要及时寻求老师、家长介入解决。
42. 若发现有扬言报复伤害或纠集他人扬言实施报复的,要第一时间报告老师、家长或拨打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