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岁末年初校园安全工作及转发关于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等专项工作通知的通知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2020-12-18

各成员单位:

        时值岁末临近,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加强当前校园安全重点工作,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进一步确保校园的安全和稳定,结合近期国家、市、区相关安全工作要求,现将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近期安全防范重点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保持思想警觉,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度,在常规安全工作基础上,加强安全防范,切实落实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隐患须及时整改;

2、严禁除正常行政、安保值班之外的人员留宿学校;

3、严禁违章用电,违规使用加热设备,办公室和宿舍禁止私拉电线,配电间不得乱堆杂物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进一步加强充电车辆火灾防控工作,针对单位内的充电车辆(电瓶车、机动车)划定指定充电区域并落实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5、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强化管理制度,购买、保管、使用、登记、注销等记录要齐全,双人双锁必须取用;要加大检查力度,严格执行危化品管理规范,严防暴恐极端人员“就地取材”造成危害。

6、查找本单位消防工作薄弱环节,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消防通道畅通,做到不留死角;

7、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溯源管理、食品加工场所卫生管理、就餐场所卫生管理、库存食品原料管理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与疫情防控有关的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8、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要确保设备定期由专业人员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9、使用校车的单位严格落实《上海市校车安全管理规定》,对车辆驾驶员增强安全行车教育;“校车证”即将到期学校,需提前1个月办理申请;

10、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对进校机动车采取有效管理措施,避免人车混行;进一步落实好上放学期间临时停车管理工作,确保有专人管理,P牌按规定摆放,车辆不超范围停放;集体用车(学生参加集体活动使用车辆,提前10个工作日申请)、临时停车(返校、考试期间、大型活动等家长接送孩子停车,提前7个工作日申请)事项,请根据之前会议及下发的文件要求申请、落实; 

11、检查构筑物、悬挂物,如空调外机、吊扇、吊灯、投影仪有无晃动现象,是否牢固;

12、存有建筑施工或抢修项目的单位,要督促施工方和监理方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13、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并确保可操作性;

14、落实校园大门及周边管理措施。进一步加强门卫管理,同时落实好防疫工作(尤其是入校时的防疫工作);按规定锁闭校园大门,加强期末考试、假期返校期间的管理;严防疑似精神异常者进入校园,对本单位及周边不稳定因素进行排查,同时全面检查围栏是否存有破损或容易攀爬等情况,避免因疏漏为盗窃案件发生提供便利的现象的发生;

15、检查技防设施运转情况,周界报警要正常开启,视频监控系统运行完好;

16、及时关注安全干部微信群、“区教育综合安全管理平台”关于安全工作的通知。

二、预防雨雪冰冻灾害

        各单位要密切关注雨雪冰冻等极端恶劣气候的变化,进一步完善雨雪冰冻灾害应急预案,遇极端天气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灾害,如下雪天气要及时清除积雪,尤其是防止建筑垮塌。

三、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为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央政治局第19次政治学习时提出的推进安全宣传“五进”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课堂教学、社会实践、班级活动中落实安全教育内容;通过建立学校与政府、企事业单位的协作,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学生和教职工安全意识,做到安全宣传从早、从小抓起,根植安全理念,教育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