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4年7月至2024年10月,区审计局对长宁区雨污水混接改造工程建设和使用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进行了投资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审计评价
2019年,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简称区房管局)批复同意了4个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改造工程项目:“安龙小区等雨污混接改造工程”、“华松小区等雨污混接改造工程”、“长宁区80个小区实施雨污混接改造工程”(以下简称“80个小区”工程)和“新泾北苑、新泾家苑实施雨污混接改造”。4个工程项目的批复总投资合计8,142.40万元。截至2023年底,项目完成总投资合计7,069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623.17万元,二类费用445.83万元),合计支付6,689.22万元。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在雨污混接集中整治期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上海市政府决策部署,大力推进分流制地区住宅小区的雨污混接整治工作,基本完成了市里下达的目标任务,有效提升了我区水环境质量、改善了居民小区生活环境。但审计调查也发现一些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建设程序履行和政策落实方面。
1、存在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的情况。有6个小区结合精品小区建设项目完成了内部的雨污分流改造后,没有改造或拆除末端截留井,造成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
2、存在未按批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4个雨污混接改造工程项目存在未按立项批复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
工程项目全过程建设管理方面。
1、存在招标清单不准确的情况。在“80个小区”工程的招标文件中,存在部分工程量清单未依据施工图编制的情况,削弱了招投标环节竞争的充分性和有效性。
2、存在现场图纸资料不完善的情况。
3、存在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
4、存在竣工验收不规范的情况。
长效管理方面。
1、设施改造完成后未全部移交管理。一是26个小区完成雨污混接改造工程竣工验收手续后,建成的设施实际没有落实接管单位。二是有小区移交物业接管的设施量清单不准确。
2、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待完善。《上海市长宁区住宅小区雨污混接长效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意见》中要求应“进一步明确管理标准、细化工作措施,加强对住宅小区雨污混接日常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顺畅高效的管执协同和条款联动的工作机制”,但截至审计期间相关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意见
对上述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要求区房管局和下属住宅建设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区住宅中心)及时纠正和督促整改。对于存在住宅小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及区住宅中心对完成了内部分流改造的外部截流小区进行排查,对其中仍保留截留井设施的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安排改造。对未按批文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的问题,要求区住宅中心按规定切实履行项目的建设程序。对招标清单不准确的问题,要求区住宅中心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项目的招标工作,保证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发挥出招投标环节对于工程造价的控制作用。对现场图纸资料不完善的问题,要求区住宅中心据实调整设计结算款,在今后实施的项目中举一反三,落实项目主体管理责任,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准确编制图纸。对多计工程价款的情况,要求区住宅中心据实调整建设工程结算价款。对竣工验收不规范的问题,要求区住宅中心规范竣工验收流程,按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确保从专业角度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把关。对设施改造完成后未全部移交管理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及区住宅中心落实设施的移交接管全覆盖并提高移交清单的准确度,为后续的长效管理做好基础工作。对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待完善的问题,要求区房管局在区建设管理委的行业指导下完善住宅小区雨污混接防治的长效监管机制,明确管理标准,细化工作措施。
具体整改结果由区房管局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