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上海市长宁区关于支持企业 “数字出海”的实施意见》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数据局
  • 发布日期:2025-11-28

一、《上海市长宁区关于支持企业“数字出海”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制定背景是什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数字中国”战略部署,立足长宁区“数字长宁”先发优势和“最虹桥”定位,聚焦数字经济、跨境电商等优势领域,进一步拓展企业“数字出海”能力,构建全链条支撑体系。

二、《实施意见》制定依据是什么?

根据《上海市数据局关于开展城市数字化转型专项工作的通知》、《上海市进一步扩大人工智能应用的若干措施》、《上海张江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发展资金重点项目申报指南》、《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关于国际会展之都承载地建设的支持政策》、《长宁区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

三、《实施意见》适用于哪些对象?

《实施意见》适用于在长宁区依法设立或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等单位。

四、《实施意见》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意见》重点聚焦拓展企业数字出海能力,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凝聚出海多元服务主体,协同发展放大合力;优化数字公共服务体系,夯实出海基础支撑三大任务。

推出8条举措:1.做强数字平台出海;2.鼓励数字技术出海;3.拓展数字服务出海;4.打造企业数字出海服务矩阵;5.建设数字出海服务平台;6.强化数字基础设施保障;7.提升数字技术创新支持力度;8.支持企业“借展出海”。

五、已享受过其他政策支持的单位,能否享受本政策的扶持政策?

同一单位不得因同一事项重复享受政策。在享受相关政策期间,如同时可享受本区其他同类政策,按照“就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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