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长宁区促进高质量发展升规达标奖励实施办法》
  • 发文机构:上海市长宁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5-09-20

<企业篇>

关于政策申报

问:什么样的单位可以申报升规达标奖励政策?

答:在长宁区经营状态正常、信用记录良好的工业、服务业(包括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其他,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单位。

问:行业纳统的标准是什么?

1.规模以上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若没有相关财务指标,可用营业收入代替)。

2.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法人单位。

3.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

4.规模以上服务业:①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②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及其他等行业;③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主要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行业。

问:单位申报升规达标奖励政策,需提交哪些材料?

答:该政策免申即享,无需提交材料。

问:政策的有效期是多久?

答:该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问:该政策可以和市级政策同时享受吗?

答:该政策可与市级同类政策叠加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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