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什么是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政策?
答: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是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局为推动长宁区社会主体积极参与长宁区文化和旅游事业发展,为长宁加快建设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精品城区、上海加快建设全球卓越城市和国际文化大都市作出更大贡献,所制定的,针对符合条件的社会主体及其项目进行资金扶持的政策。
2、问:哪些社会主体可以申报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
答:注册和纳税在长宁区的企事业单位,注册在长宁区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社会组织。长宁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除外。
3、问:申报资金政策扶持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答:一是申报项目内容须符合申报单位经营服务范围;二是申报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违规违法经营和不良信用记录;三是所申报项目须在长宁区域范围内实施,且须在申报年度内完成;
4、问:专项资金主要扶持哪些项目?
答: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向主要分为三大类:
(1)公共文化服务优质均衡发展类,主要包括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推动区域高层次文旅人才集聚,支持开展区域性文旅发展相关课题研究和调研。
(2)激发文旅载体和空间活力类,主要包括支持高品质非公立文旅载体建设,进一步推动文化赋能城市空间,培育文化和旅游消费新场景,支持文化和旅游会展产业发展。
(3)丰富品质化文旅产品供给类,主要包括鼓励围绕重点题材开展文艺创作,支持大型文化和旅游品牌活动,推进城区历史文脉的保护与传承,支持在线新文旅等各类数字化转型项目。
具体详情请查看政策原文。
5、问: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可以随时进行申报吗?
答:不可以,资金申报每年度一次,在申报起止日期内每家申报主体可申报一个项目。每年度资金申报起止日期在上海长宁政府网站、上海长宁文旅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公布。
6、问: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应该在哪里申报?
答:通过“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登录“上海一网通办”平台长宁区企业专属网页(https://zwdt.sh.gov.cn/qykj/shell_oc_cn/enterprise/eindex),点击进入“长宁区产业政策扶持资金申报”专区内“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进行在线填报、提交相关电子材料,并保存下载相应申请表。
7、问:哪些情况下项目不能申报资金扶持?
答:(1)已获政府财政全额拨款或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一项目。
(2)所申报项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3)申报单位在文化和旅游及相关领域违法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申报单位法人为失信执行人的。
(4)申报项目存在弄虚作假、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违规行为的的,按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行政、法律责任,并将已拨款项全部收回,上缴财政。同时取消三个年度申报项目资格。同时,将企业的失信行为记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黑名单。
8、问:申报资金扶持需要哪些材料?
答:资金申报采用线上线下并行的方式,申报单位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长宁区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表》
(2)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民办非企业提供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
(3)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9、问:材料格式有哪些要求?
答:项目申报材料格式具体如下:
(1)网上申报提交的附件须为PDF格式,图文清晰可辨,可提交多个文件。(2)项目评审时需提交纸质版书面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在申请单位意见栏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名,需加盖骑缝章,包括:《长宁区文化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申请表》;法人单位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民办非企业提供备案登记证书(复印件);其他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书面材料不退还。(3)书面材料内容须与网上申报材料内容一致,包含全部附件。
10、问:政策资金申报—拨款的整个流程是怎么样的?
答:(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在线填报,并提交相关电子材料。
(2)材料初审,长宁区文旅局对提交电子材料进行初审,申报单位修改补充附件材料。
(3)项目评审,长宁区文旅局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申报单位参加评审答辩;长宁区文旅局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申报项目进行审计,核定拟扶持项目和金额;并会同区相关部门对拟扶持资金项目的重复性和情况进行会商。
(4)公示和拨款,长宁区文旅局公示无异议后,一次性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