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长宁区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
《长宁区关于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的实施意见》(长府〔2023〕2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已发布,现就《实施意见》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实施意见》出台的背景
问:《实施意见》出台的依据是什么?
答: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开展“加强物业管理、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到2023年底,建成一批服务优良、管理规范、环境宜居、特色鲜明、群众满意的“美好家园”小区,促进住宅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文件精神、市精推办《关于开展新时代“美丽家园”特色(示范)小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沪精细化办〔2023〕6号)中到2023年底全市创建1000个新时代“美丽家园”特色小区、100个新时代“美丽家园”示范小区的文件要求,长宁区将以“凝聚力工程”30周年为契机,结合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推动提升物业精细化管理水平,制定本《实施意见》。
问:《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是什么?
答:总体目标是在全区物业管理行业和住宅小区开展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建立物业管理多方参与的协调运行机制,将统筹推进党建引领、精神文明建设、街道(镇)属地管理、行政执法进小区、规范业主委员会运行、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等工作,积极探索有效改进物业管理工作的方式方法,选出一批物业服务优良、管理水平规范化、居住环境宜人、结构特色鲜明、居民满意度高的“美好家园”小区,促进长宁区内高质量物业服务,推进美好家园建设。
关于《实施意见》的范围
问:《实施意见》的适用范围是怎样的?
答:适用于长宁区辖区各类住宅小区范围内。
关于《实施意见》的工作重点
问:《实施意见》有哪些工作措施?
答:《实施意见》提出了四大工作措施,每项工作措施又分3个方向共12小项,具体内容如下:。
一、高水平党建
1、政治引领:领学导学机制、治理学习制度
2、组织体系:联席会议制度、工作推进机制
3、全过程人民民主:用好“一网通办”、“一网统管”平台,各类主体在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格局中
二、高效能治理
1、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从区、街镇、居民区三级党建引领物业治理联席会议制度、居民区中完善党组织建设
2、业委会履职监督机制:街镇指导督促业委会、规范业委会运作并进行评估
3、业委会履职支持机制:定期公布、汇报工作制度、街镇层面搭建沟通交流平台
三、高质量发展
1、物业服务企业党建全覆盖:物业服务企业中完善党组织建设、物业服务企业典型示范机制
2、物业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物业管理区域合并或管理归并集中资源、引导物业服务市场机制
3、物业行业监管:物业行业承诺、网签备案制度、物业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奖惩管理制度
四、高品质生活
1、物业企业综合测评指标:物业服务企业综合测评体系、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
2、售后房一体化激励机制:完善售后房一体化激励机制工作机制、健全条块联动的测评方式及激励机制
3、推行区域化物业管理模式:区域化物业管理新模式、整合区域内物业资源
通过四大工作措施12项方向的“组合拳”进一步提升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问:《实施意见》中提出哪些工作要求?
答:《实施意见》提出三大工作要求。要求相关主体在工作中,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坚持示范引领;三是统筹多方力量。
关于《实施意见》的优秀案例推荐
问:准备向国家住建部上报推荐多少个住宅小区优秀案例?
答:计划从各街镇申报推荐的名额范围中优先遴选10个特色鲜明、环境宜居、管理规范的“美好家园”典型案例上报市房管局,再由市房管局组织评比确定2个“美好家园”典型案例上报住建部,以活动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深入挖掘典型经验做法,加大宣传展示力度,深入推进物业管理行业转型升级,营造共建美好家园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