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文字解读:《上海市长宁区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问:《应急预案》的编制目标是什么?
答:目标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适应超大城市中心城区特点和未来发展需要,深入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预警预判,源头防控;分级应对,条块结合;快速反应,注重实效”原则,有序、快速、稳妥地应对因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引发的突发事件,确保长宁区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问:《应急预案》的主要内容有哪些部分?
答:《应急预案》共分八个部分,具体如下:
一是总则。包括编制目的、依据、原则和适用范围等;二是组织机构与职责。明确了组织机构和具体工作职责;三是预警预防。包括排摸预警、先行服务、专题协商和信息报送等;四是应急处置。明确了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应急响应、现场协调、联合处置、分类处理等;五是后期处置。包括善后处置、分析总结、信用惩戒、司法移送等;六是保障措施。包括物资、经费、人员保障、培训演练、表彰追责等;七是预案管理。包括预案报备、修订及实施等;八是附件。明确了应急处置流程。
问:本区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是如何组织的?
答:本区群体性劳动关系矛盾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由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建设管理委、区房管局、区绿化市容局、区国资委、各街道(镇)、临空办等部门、单位承担处置主体责任及属地责任。区总工会、区企联、区工商联、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区信访办、区法院、区司法局等部门、单位协同处置。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能分工,落实处置责任,互相配合,协调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