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长宁区人民政府制定了《长宁区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现对有关要点解读如下:
一、文件起草的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快落实本市稳就业工作会议精神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沪府规〔2022〕6号)文件要求,确保区域就业形势持续稳定,区人民政府起草了《长宁区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实施意见情况》。
二、文件起草的依据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本市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稳就业工作的意见》(沪府规〔2022〕6号)。
三、文件起草的总体考虑
本轮疫情市场主体和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遭遇的困境前所未有,稳就业面临严峻挑战,需要抓紧实施各项稳就业政策措施,强化就业服务,为经济加快恢复和重振、劳动者就业提供有力支撑。为此,把握三方面总体考虑: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本市稳就业工作要求,推出更加积极、更有利于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二是结合长宁实际,做实工作举措,确保就业稳定,为长宁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三是坚持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压紧压实促进就业各项计划目标,持续推进民生改善。
四、 文件的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从全力以赴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千方百计帮扶重点群体促进就业、努力发展壮大新动能拓宽就业渠道、精准施力提升就业服务能级等4个方面提出23条工作措施。其中:
第一方面:支持市场主体稳定就业岗位(7条措施)
主要包括:1.落实援企纾困政策。落实市要求的社保有关缓缴政策。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展期还款以及各类房屋租金减免政策。落实企业安置重点群体就业税收优惠政策。2.强化金融支持稳岗。推广“乐创1+N”金融服务新模式,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实施力度,推动银行机构加大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投放力度,推行“长宁企业贷”,以政府增信助力中小微企业获得融资。3.加大困难行业稳岗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餐饮、零售、旅游、交通运输、文体娱乐、住宿、会展等7类困难行业企业和养老机构给予稳就业补贴。4.支持企业以训稳岗。加大线上培训补贴政策执行力度。5.助力企业稳定人才队伍。落实市相关人才政策,优化人才直接落户、居转户等条件,实施重点行业人才引进市场化评价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帮助企业吸引、留住紧缺急需的核心人才。实施容缺办、告知承诺等措施,实现人才引进业务全程网办、一次不跑。6.指导企业规范用工。支持企业与职工通过民主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灵活安排工作时间、优先使用各类假期、延期支付工资、共享用工调剂余缺等措施,稳定工作岗位。7.及时发现和化解劳动关系纠纷。依法依规调整劳动关系双方的权利义务,加快推进劳动关系领域数字化转型。发挥街镇专业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基层劳动关系协调队伍以及社会组织作用多元解纷。
第二方面:帮扶重点群体促进就业(7条措施)
主要包括:1.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扶持。开展“百日千企万岗”高校毕业生招聘系列活动,鼓励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推行“一校一策”方案,加强高校毕业生精准化就业服务力度。落实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等政策。推进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跟踪服务。面向低收入家庭高校毕业生开展就业结对帮扶。鼓励更多本市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2.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保障服务。支持职业院校毕业学年学生提升职业技能。实施教师资格阶段性措施,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在2022年12月31日前招用教师可实行“先上岗、再考证”。3.推进青年大学生就业创业见习。围绕区域产业发展导向,鼓励企业成为见习基地。发挥区域航空服务业集聚优势,进一步加强航空企业就业见习基地建设。开展法律行业见习计划,提升青年大学生就业能力。落实见习推荐制度,为未就业青年提供更多见习机会。4.加强失业人员就业帮扶。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失业3个月及以上人员,给予用人单位吸纳失业人员的一次性就业补贴。5.加强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力度。保障失业人员按时、足额领取失业保险待遇。6.加强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做好对大龄失业人员、长期失业青年、零就业家庭成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残疾人和刑满释放、戒毒康复人员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落实就业困难人员各类补贴政策,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实现用人单位吸纳就业或灵活就业。对生活困难群体纳入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困难帮扶等社会救助范围。7.加强农民工和对口地区脱贫人员就业支持。做实东西部劳务协作,助力对口地区农民工来沪务工。开展“春风行动”活动,帮助企业降低招用农民工成本。发挥特色帮扶项目的示范引领效应,打造劳务协作品牌。
第三方面:壮大新动能拓宽就业渠道(5条措施)
主要包括:1.推动经济恢复和产业发展拉动就业。加强对企业复工复产复市的支持和服务,增强劳动力资源有效供给。扩大有效投资创造增量就业岗位。促进长三角就业岗位、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等各类要素资源的集聚,创造更多就业岗位。2.支持创业带动就业。围绕“虹桥之源”在线新经济生态园建设,大力发展创业服务载体。持续推进特色创业型社区建设,优化创业环境。3.支持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鼓励就业困难人员、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大龄失业人员、长期失业青年等群体通过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就业以及平台就业等形态实现就业。4.增加政策性岗位供给。鼓励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基层服务项目、基层就业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5.促进社会组织和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开展社会组织助力大学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和社会组织公益创业大赛。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过渡性安置作用。
第四方面:提升就业服务能级(4条措施)
主要包括:1.加强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开展长宁区“稳岗纾困服务攻坚百日行动”等活动,扎实做好常态化企业招聘用工服务。建立健全应急状态下企业用工服务保障机制,落实就业服务专员提供“一企一策”帮扶,为复工复产和稳定就业提供服务保障。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水平。打造多元化服务模式,充分调动各类就业服务力量积极性,整合各类就业服务资源,挖掘收集各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用工需求,做好就业岗位储备。3.推动职业技能水平提升。鼓励更多群体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提升就业能力。4.加强基层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支持各街镇充分挖掘区域就业服务资源,深入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建设,打造“15分钟就业服务圈”,建设一批就业服务工作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