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次文字解读:《关于加强长宁区教育系统中小学幼儿园 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问:建立健全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的工作目标和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是,针对影响学校安全的突出问题和难点问题,进一步整合各方面力量,加强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深入改革创新,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学系统、全面规范、职责明确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问:《方案》对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规定了哪些具体措施?
答:学校安全工作,教育为先,预防为主。《方案》从七个方面就推进学校安全风险预防体系建设进行了规定。
一是健全学校安全教育机制,发挥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二是有序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和安全体验活动;三是加强中小学生生命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通过多种教育形式,对中小学生进行生命教育;四是加强家庭教育指导;五是健全学校安全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六是完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专业服务机制;七是构建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
问:《方案》是如何划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责任的?
答:为了落实把校园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地方的要求,《方案》进一步明确,学校要切实承担起校内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强调对校园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落实学校、教师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责任,狠抓校风校纪,加强校内日常安全管理。
在落实校内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同时,《方案》也对相关部门的日常管理职责进行了明确。《方案》还提出,要形成广泛参与的学生安全保护网络,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学生安全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