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奋力走出基层党建新路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上海市深化建设新时代“美丽家园”三年行动计划》和《长宁区深化党建引领物业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党建引领推动业委会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本区住宅小区社区治理能力和业主自我管理水平,努力形成“党建引领好、制度执行好、自身建设好、作用发挥好和群众评价好”的“五好”红色业委会。现就开展2023年长宁区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重要理念,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社区治理体系建设,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把业委会打造成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和平台,在社区建设、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努力把党的优势转化为优化社区基层治理的工作优势,不断提升住宅小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能力,推进住宅小区高效能治理,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二、工作目标
本次评选目标:在全区范围内创建评选出符合“五好”标准的5家“红色示范业委会”。对2022年创成的“红色示范业委会”开展复评工作。
通过此次评选,树立培育一批党建引领“红色示范业委会”,进一步提升业委会服务业主意识、业委会规范化运作、业主自治管理水平。
三、工作步骤
(一)宣传发动
2023年4-5月,由各街镇开展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比学赶超、创优争先、开拓进取的良好氛围。
(二)推荐遴选
2022年6-7月,各业委会向所在街镇申报,由街镇初步审查确认推荐名单,向区房管局申报。
(三)专家评审
2023年8-10月,由第三方测评企业对申报范围内的业委会开展一次专项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邀请“长宁区红色业委会评选团”专家对申报范围内的业委会进行评选,拟定长宁区“红色示范业委会”表彰名单。
(四)公示表彰
2023年10-11月,对拟表彰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由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最终确定“红色示范业委会”名单,并对表彰对象进行表彰。
四、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
(一)党建引领好
通过政治引领、思想引领、组织引领,努力把业委会建设成为基层治理的战斗堡垒,把业委会成员打造成党的工作队;进一步增强业委会成员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履职能力;推进业委会中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使各方力量拧成一股绳,促进党建引领下的“三驾马车”同向发力、合作共赢。
(二)制度执行好
在业委会运作过程中,建立健全业委会各项管理制度,业委会成员分工明确,广纳民意,强化工作约束,促使业委会成员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推动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职、公开透明履职。
(三)自身建设好
把好业委会换届改选中的“人选五关”,推进业委会成员与居民区党组织、居委会成员交叉任职的实体化运作机制,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驾马车”运行机制顺畅、效果显著建立一支具有奉献意识、担当意识、专业意识的“红色业委会队伍,推进业委会规范履职。
(四)作用发挥好
积极发挥业委会对于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按物业服务合同等约定提供各项服务的监督作用;对内加强成员间沟通,对外协调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本社区治理事务,发挥物业管理矛盾协调作用,业委会成员充分发扬民主,主动善于倾听业主的意见.
(五)群众评价好
积极配合各级政府和属地居委会开展各类文明创建、公益宣传、环境整治、结对帮扶活动;配合居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各类便民利民活动,通过社区微信公众号等形式搭建服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提升居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五、红色业委会复评
(一)复评对象
获得2022年度“红色示范业委会”称号的业委会向原申报的推荐街镇提交书面复评材料。
(二)复评方式
2023年8-10月,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对获得“红色示范业委会”称号的小区开展一次专项检查,并根据专项检查结果,由原申报的推荐街镇初步进行评审,确认复评名单,向区房管局申报进行再评审。
(三)复评标准
获得2022年度“红色示范业委会”称号的业委会,出现以下任一情形,将被视作未通过复评考核:
1.依据现场专项检查情况得分为“优良”等级以下。
2.依据当年小区业委会规范化评价成绩作为参考标准,原推荐街镇取消该小区业委会参与复评资格的。
3.所在小区在长宁区当年发生严重治安、消防安全等事故或居民投诉并被媒体曝光等重大影响的事件。
(四)退出机制
对于已创成的 “红色示范业委会”建立退出机制。存在以下情况的相关业委会需重新进行长宁区红色示范业委会的创建评选工作,同时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委托属地街镇回收已颁发的铭牌与奖状。
1.获得“红色示范业委会”称号的业委会未通过当年的复评考核;
2.业委会到期换届改选,在改选的新一届业委会进行备案后,原“红色示范业委会”称号即时失效。
六、工作要求
(一)思想要重视
坚持党建引领是基层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通过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牵住党建引领这一社区治理的“牛鼻子”,不断推动党建引领业委会建设向纵深发展,走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展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工作,有助于选育典型,正向激励,推动运作良好的业委会起到示范带头作用,各业委会务必思想上高度重视,积极参与到比学赶超、创优争先的红色业委会创建评选中来,树立标杆,弘扬先进,发挥引领和激励作用。
(二)程序要规范
各业委会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标准申报,突出示范性代表性,确保经得起检验;各街镇要认真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对照创建评选标准,进行充分酝酿讨论,最终确定推荐对象;区委组织部和区房管局将对推荐名单中的业委会进行严格考核考评,最终确定“红色示范业委会”拟表彰名单后在官方渠道进行公示。
各街镇和各业委会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 ),在2023年5月底前,将纸质版提交至区房管局。
联系人:陆贝芙,联系电话:52190018,联系地址: 威宁路258号6楼。
附件:1.长宁区红色业委会建设标准(暂行)
2.长宁区“红色示范业委会”推荐表
3.长宁区“红色示范业委会”复评表